“三个课堂”为陕西省基础教育新一轮“深改”指明了方向,跟进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将“三个课堂”协同治理理念付诸实践、落地生根,是摆在广大教育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构建三大课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构建三大课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课堂革命陕西行动)

构建三大课堂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个课堂”为陕西省基础教育新一轮“深改”指明了方向,跟进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将“三个课堂”协同治理理念付诸实践、落地生根,是摆在广大教育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长期以来,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误区、弊端、缺位导致一系列中小学教育问题的出现,如“三个课堂”同质化发展,课外校外活动成为课堂教学的附庸,校外辅导机构野蛮生长、缺乏规约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借助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念的校正、方式的转变、初心的回归来实现。对基础教育而言,评价是牛鼻子、指挥棒与落脚点,“教——学——评”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内循环,而当前,我国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四个关系失调”问题显现,影响着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一是“教学”与“评价”的关系失调。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只顾埋头苦教,学生只顾埋头苦学,对教学评价自身缺乏研究与反思,导致课堂教学被捆缚在形形色色的考试评价之上,课堂改革空间受限,教学实践活力不足,深陷应试教育的泥潭。

其二是“教育评价”与“教学评价”的关系失调。课堂教学是教育活动与教学活动、育人活动与授知活动的合二为一,“教育教学评价”理应包括教育评价与教学评价两个不可拆分的侧面。而在中小学评价中过度关注学业评价、知识评价、教学评价,而对育人评价、人品评价、教育评价弃之一边,致使教育教学评价实践走向歧途、偏离初衷,“三个课堂”评价一同被知识考试评价收编。

其三是“质的评价”与“量的评价”的关系失调。教育教学评价是育人质量评价,是对学生发展状况“质的评价”与“量的评价”的统一体。教育教学活动的本质是“育人”,是“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而在教育教学评价中,评价者只关注学生知识考试分数,很少深入反思过该分数能否代表学生素养发展的水平,“质的评价”与“量的评价”之间不相吻合、日渐背离。

其四是“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估”的关系失调。在教育教学评价中,评价者一味关注结果评价、终端评价、成绩评价,而对教育教学成绩的取得方式、取得过程、取得手段缺乏深究,其结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误导了教风学风,诱使师生大搞题海战术,原本生动鲜活、趣味多姿的教育教学活动被挤压变形,种种教与学的负担出现,成为社会诟病教育的对象。

基于上述分析,回归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本真与初心,用科学的评价体系与方式来导航中小学“三个课堂”发展,就成为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要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相信:协调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中的上述“四对关系”,构建有利于“三课”协调发展、共生共强的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对于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言意义重大。

首先,构建“三课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所有课内、课外、校外活动,都是育人活动,都应该强调其育人活动的本质与属性。在中小学“三课”评价中,必须强调“一条标准”,即素质教育的质量标准;“一条主线”,即立德树人的教育主线。借此,将中小学“三个课堂”都归并到学校育人框架中来。

其次,树立“大课堂”评价思维。育人需要“三课”兼顾的“大课堂”视野。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中,要树立“课内教学为本、课外校外为翼”的“一体两翼”评价思维,引导学校抓住课内教学这一知识教授的主阵地,同时善于利用过程性评价的优势,引导学校科学定位第二、第三课堂的功能,创新课外校外课程活动:第二课堂要引导学生参与社团部室活动,充分消化知识、培育兴趣特长;第三课堂要引导学生走进实践、融入社会、应用知识、生成能力、形成素养。

最后,补齐教育教学评价短板。当前,中小学课堂评价的短板是课外活动评价与校外活动评价,其中,课外活动评价大都是学校自己组织实施的微观评价,缺乏面向整个课外活动开展的宏观评价;校外活动评价几乎处于缺位状态,为校外培训机构的野蛮生长提供了可乘之机,需要尽快建立针对中小学校外活动质量效果判定的评价系统。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博导、教授,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导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编辑:冯丽

陕西教育报刊社是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直属教育宣传职能部门。编辑出版《教师报》《自学考试报》《陕西教育》《新新小学生》《新新初中生》《新新幼儿》等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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