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打破了此前实行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同时,允许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总成等部件的再制造。
希望各地推动落实
《办法》为适应循环经济要求,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
《办法》有四个亮点:
●一是“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二是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取消总量控制;
●三是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按照市场定价;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后事中监管。
美国BPI集团亚太区上海铂锐科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总经理王尚谦认为,从长期看《办法》出台实施对汽车零部件回收再制造行业将产生利好。此前监管过于严苛,实施总量控制也导致一些地区形成了垄断。《办法》中第八条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而且《办法》去除了之前机动车报废回收特种行业的属性,允许符合资质的新企业进入,将更好地激发行业发展活力。“与国外相比,我国机动车报废回收点非常少,导致车主报废汽车不方便,价格也不合理。旧件收不上来,是影响国内再制造环节发展的关键问题。”王尚谦说,“希望《办法》出台后,各省市能够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授权第三方进入行业,并且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逐渐走向市场化。此外,旧件回收、评估、转卖到相关再制造企业等环节的配套实施细节也需要尽快出台,保证上下游产业链健康可持续发展。”
标准出台是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从2007年就开始了,从开始修订到最后出台历经了12年。2016年9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工作作出了重大政策调整。“这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必将对汽车产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在2月22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
新《办法》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取消了原《办法》中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通行做法的一些规定,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比如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利用,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这些开放松绑举措,必将有助于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全国绿色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再制造分委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再制造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史佩京介绍,由于涉及商务、海关、质检、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再制造产业本身链条长,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涉及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组织等各个层面,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相关部委在修订《办法》的过程中非常慎重,中间一个环节跟不上,就有可能导致再制造产业出现负面影响,从而打击行业的有序发展。
史佩京认为,《办法》在此时出台恰逢其时。
首先
从政策培育上看,以前各部委对再制造产业有不同的认知,主管产业的发改委、工信委积极推进,但涉及到具体操作的工商、环保、质检、公安等部门认为其中仍存在难以操作的环节和漏洞,所以《办法》出台是多方协商,最后达成一致的结果。相信办法出台后,各部门会积极推进相关措施落地。
其次
从技术角度看,此前一些技术水平没有达到再制造质量标准,还存在乱拼装、以次充好的现象,企业不合规范的简单修复的过程还造成了环境污染。目前,技术支持已经达到要求,出现创新技术,保证产品不低于原来产品的品质了。
第三
从国际和国内环境看,我国近年来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制造行业对保护环境,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具有显著作用。现在制造商有义务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负责,主机厂可以自己做再制造或者委托相关有资质的第三方做。
第四
从消费方面看,汽车对消费者来说从奢侈品转变为了出行工具,汽车更新换代的速度更快,报废回收及再制造行业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能够推动消费,同时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办法》的出台释放出积极信号,给了产业链上的企业从‘游击队’转向‘正规军’的机会,当前对如何判断企业环境、质量、人员、技术体系等各方面资质的认证认可是当务之急,我们也在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史佩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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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十大亮点
文:陈萌 编辑:吕彩霞 版式:蒙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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