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在没办法找到财产线索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采取申请拘留的司法惩戒手段来推进案件执行。这也是实现债权的必要手段。但大多数情况下,司法拘留还是比较难实行的,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拘留被执行人呢?
拘留的条件:首先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其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近一年财产情况。若满足以下情况,可申请拘留:
1.老赖消失不报告的;
2.老赖没消失,但找理由拒绝报告的;
3.老赖没消失,但虚假报告的;
4.老赖没消失,但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
如果被执行人作为公司,除上述情况,满足下列条件可将被执行的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拘留。
1.拒绝交出或者提供虚假财务会计凭证
2.拒不提供、转移、隐匿、伪造、篡改、毁弃审计资料,阻挠审计人员查看业务现场或者
有其他妨碍审计调查行为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
拘留的具体方法——蹲点且提前联系好法官,向法官申请拘留,知道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后,立马联系法官,由法官和法警出动对老赖实施拘留。
拘留是震慑老赖还钱的一种方式,一般拘留时间为15日以内。这也只是执行的一种方式,穷尽办法没有执行到财产才会选择拘留的方式,实操起来还是比较难,也要看法官的配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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