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作为国内的游戏厂商,从成立之初就以Copy出名,只要市面上火热的游戏,腾讯都能在短时间内,推出一款相同玩法的游戏,并凭借自身的用户量及社交性,让该游戏比原作更要火爆,但从腾讯发展至今,却有一款游戏耗费了五年的时间,至今都还未正式上线。
如果关注腾讯游戏的玩家,应该都知道它是一款什么游戏,没错,它就是《地下城与勇士手游》(以下简称《DNF·M》),从2016年开始,腾讯就向外界表示《DNF·M》已经在研发的路上,很快就能与玩家们见面。
但过了整整五年,《DNF·M》也还没正式上线,直到今年,官方才正式宣布《DNF·M》将在暑假开始正式上线。不过我们今天要聊的不是《DNF·M》,而是那款,在《DNF·M》长达五年的研发时间里乘虚而入的《阿拉德之怒》。
为什么我会说《阿拉德之怒》是乘虚而入的呢?其原因很简单,从2016年腾讯宣布《DNF·M》在研发路上后,国内玩家群体就充满期待,毕竟能够有朝一日在手机上玩上陪伴自己多年的游戏,对于很多玩家来说都是非常棒的,所以依靠这个热度,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开始自主研发,并"借鉴"《DNF》端游的元素,打造出了一款"DNF手游"—《阿拉德之怒》。
不过说到上海挚娜,这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事情,就是这家公司是藤木网络的子公司,而藤木网络是一家以手游研发为核心的公司,不过在此前,这家公司都没有研发和推出过任何游戏,所以《阿拉德之怒》的出现就成为了这两家公司唯一一款手游产品。
后来《阿拉德之怒》正式上线,上海恺英网络公司就打着DNF手游的名号开始进行宣传,并且在各平台都投入了大量的宣传资源,生怕玩家不知道这款"DNF手游"一样,同时因为游戏中还原了《DNF》的游戏场景,角色以及任务等等,让非常多的玩家都对这款"DNF手游"信以为真,以至于《阿拉德之怒》在短时间内,就获得了大量端游玩家的青睐,并在上线两个月时间,全网的下载量就达到2766万。
在这时,或许很多玩家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上海挚娜只做研发,却不亲自经营这款游戏?其实是因为上海恺英网络公司(以下简称"恺英")拥有着藤木网络的20%的股份,在游戏研发之初,恺英就拿到了这款游戏独家运营权,所以恺英才会在游戏上线之时,如此卖力宣传。
在前面我有提到过,《阿拉德之怒》凭借与DNF端游相似的原因,让非常多玩家都信以为真,也让很多玩家开始在这款游戏中进行充值,所以在2017到2018这段期间,《阿拉德之怒》就帮助了恺英网络产生了高达上亿的利润。
而一款打着DNF手游名号进行宣传的游戏,作为正主的腾讯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它赚钱?当然没可能了,在2017年《阿拉德之怒》上线一个月后,腾讯就将上海挚娜、恺英以及其它两家公司都告上了法庭,但因为诉讼时间长,才导致这款游戏在市场上活了这么久。
不过腾讯毕竟是有着深圳南山必胜客的称号,所以在诉讼期间就向法院申请了诉中禁止令。这个诉讼禁止令是什么呢?这里我给大家解释一下,其实诉中禁止令是为了避免原告的损失扩大而生成的禁令,同时禁止令生成后,法院判决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对《阿拉德之怒》游戏的下载、安装、宣传及运营等行为,并维持到案件判决生效日停止。
不过在当时,恺英仅仅是停止了下载和宣传行为,并没有停止对《阿拉德之怒》的游戏运营,还对《阿拉德之怒》进行了换头改名,同时还联合上海挚娜对《阿拉德之怒》中的地图、人物、技能等与DNF端游相似的地方进行了重大修改,只不过在修改后,很多玩家对游戏的画风及地图产生了不适应性,从而导致了玩家的退坑、退费的行为。
过去了一年,《阿拉德之怒》 的游戏侵权案才最终审判结束,而此案的结果是法院判定这游戏和DNF端游高度相似,同时在游戏宣传过程中打着DNF手游的名号,让玩家信以为真,并在游戏中诱导玩家进行充值等行为,判决上海挚娜和恺英网络即日起停止开发、运营《阿拉德之怒》,并赔偿腾讯5000万元,自此《阿拉德之怒》宣告停服,而这一游戏侵权案,也成为了游戏史上判罚金额最大的案件。
不过这5000万元,对于恺英网络而言,只是九牛一毛,因为《阿拉德之怒》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为恺英网络创造出了至少10个5000万,另外恺英网络宣布停止对这款游戏的运营等一切行为。
在最后,三两想说游戏抄袭在国内来说非常常见,根据不完全统计,从13年至今游戏著作权案件就已经高达了900多份。虽然很多游戏的宣传和盈利情况没有《阿拉德之怒》这么夸张,但是对于我们国内玩家而言,对于一款抄袭游戏,是不是能够提出拒绝,并且拒绝为这类游戏买单呢?
毕竟在最初的年代,那些一款又一款的好游戏正是因为盗版的泛滥,才导致他们无法生存下去,到今天他们只不过是换了种形式进行"盗版",那么对于已经长大成人的我们而言,是不是有能力对其说一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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