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微博截图。
“现实版樊胜美?24岁杭漂女孩被江水卷走,父母向公司索赔41万‘为弟弟买房’”……日前,杭州电视台的调解类节目《杭州和事佬》播出了一期节目,将多个相关话题推上热搜最前列。
事件梗概是:24岁的女生洛洛,在杭州某互联网公司担任美工,收入有一万多。但她长期被父母要钱“扶持”家庭,以致产生抑郁,甚至有过自杀未遂的经历。
悲剧还是发生了,2019年10月17日,洛洛心情不好,去江边散步,不慎被江水卷走遇难。
事后洛洛公司给了6万元抚恤金,但其父母索赔41万,理由是“为了给儿子买房攒首付”,父母无理取闹式索赔跟洛洛抱怨他们过度索取的帖子叠在一起,瞬间引爆舆论。微博上11亿阅读中,表达愤慨的声音一大片。而洛洛的遭遇,也被网友称为“现实版樊胜美”。
1月27日,据九派新闻报道,女孩所在公司表示,事情已于2019年11月解决,共给了其家属16万元。
樊胜美是影视剧里的人物,现在已经成了一个类型化群体的标签。这类女生,往往原生家庭条件一般,自己出息了,却还要承担“顾家”“扶弟”等重任。这种索取,很有可能时间上伴随终身、程度上没有尽头,甚至会连累女生后来组建的小家庭。
电视剧中的樊胜美。影视剧截图。
很多人都对洛洛“哀其不幸”,但这开启的“下一步”不应该是“怒其不争”。相反,我们应该将对其不幸的同情程度,转化为对“啃女型父母”的谴责。
问题不在受害者,在于加害者。而在此类事件中,对女儿过度索取、强迫女儿“扶弟”的父母,就是“加害者”。
在此事中,洛洛生前情绪低落,其父母很难脱责;在她去世后,父母和公司进行博弈的最大动机,竟然是为了给弟弟买房攒首付,却全然不顾此前给女儿给来的心理阴影……恐怕樊胜美的父母都会觉得“奇葩”。
讲大道理总是容易的:父母要懂得关注孩子的精神世界,懂得多些平等对待少些过度索取,懂得“儿女都一样”……问题是,当那些秉持重男轻女病态观念与“啃女”思维的家长对此置若罔闻时,我们能怎么办?
最起码的,保持一致性谴责,是我们该有的立场。
洛洛微博截图。
洛洛本人曾控诉:“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我承认原生家庭是我这辈子都挣脱不开的牢笼,我费尽力气往外跑,往远处躲”……为人父母,本该聆听下女儿的这些心声,本该对镜自照、有所醒悟。
但有些父母把过度索取当习惯、当“压榨女儿补贴儿子”习惯成自然时,舆论当对此秉持谴责的“高压”,让这些父母的过分行为受到道德制衡。
而道德谴责之外,能否用法律或制度机制实现对“啃女型父母”的约束,也有探讨价值。
看起来,过度“啃女”,似乎是个近乎无解、聚讼纷纭的社会议题。无论是家暴还是一般虐待,都侧重的是身体侵害或恐吓谩骂等形式。金钱索取之类,大概也很难归入家庭暴力的范畴,通常被视作普通的民事行为。
但对于某些父母过度索取的行为,并非没有约束性举措。一旦逾越了应有分寸,变成了精神侵害,对妇联、社区等基层单位来说,该介入也当介入,而不能只将其当做家事。
《杭州和事佬》节目截图。
而针对洛洛这类情况——因为家庭无度索取,她已经患上抑郁,甚至有多次想自杀的行为,其父母的行为有没有跟“家庭暴力”或“精神虐待”同等对待的可能,也有法律维度的探讨空间。进一步言之,法律是否可以对此类行为加以规制,或许值得讨论。
就算法律层面暂时拿“啃女型父母”没辙,至少舆论可以对这类以索取回应善心、以金钱“定价”女儿生命的父母保持谴责。
就在前几天曝出的茂名“被逼婚”女孩被父母断供事件中,涉事父母虽然谈不上“啃女”,但将女儿当做工具的做法,同样该付出代价——他们不能想不尽父母责任就不尽责任。
回到此事上,有些网文就此写道:“‘杭州现实版樊胜美’引热议:原来有的亲情如此丑陋”“‘现实版樊胜美’刷屏的背后,是有同样经历‘女儿们’的痛点”……这些文章或许有失偏颇,但这不啻为给“啃女型父母”敲响警钟。
那些“啃女型父母”该醒醒了。
□易之(媒体人)
编辑:丁慧 实习生:施可儿 校对:李铭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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