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方单位发生多起工作人员使用微信编发涉密信息问题,导致涉密信息外泄扩散。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工作人员敌情意识弱化,保密观念淡薄,将保守秘密的严肃原则让位于工作交流方便快捷,暴露出一些单位保密制度落实不严,微信保密防范形同虚设。
典型案例
01 微信传发涉密文件
2019年,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齐某到市委发文室领取一份涉密文件,回单位后按程序办理。该局负责同志作出批示,要求给该市的其他相关负责同志阅知。因部分负责同志驻外办公,齐某擅自用手机拍摄文件,通过微信传发给相关负责同志,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02 微信编发敏感字眼
2020年,某单位工作人员秦某为传达会议精神、协调安排工作,使用个人微信号将涉及重要活动名称字样的涉密敏感信息,发送到所在单位微信群,导致涉密信息在微信上传发。秦某受到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被取消2019年度后备干部资格。
03 微信炫耀政策文件
2014年,某机关将新政策请示件(机密级)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工作人员唐某应领导要求,复印了《请示》附件“XXXX前后对比表”作为资料留存,并将“XXXX前后对比表”放在办公桌后暂时离开。之后,司机马某进入房间看到“XXXX前后对比表”后,出于炫耀心理,违规用个人智能手机拍照,并转发给15名微信好友,导致涉密表格外泄扩散。事后经调查研究,给予当事人马某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受到严肃批评,在党委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防范措施
一是抓教育。针对官兵使用微信可能导致涉密信息外泄扩散的问题,要把当前严峻形势讲清楚、把智能手机泄密原理讲清楚、把保密纪律要求讲清楚,强化敌情意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纪律“高压线”意识,强化能力素质和习惯养成,真正使保密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规定。要严格落实军队人员使用微信“四个不得”“七个严禁”“五个一律删除”的刚性要求。
四个不得
01 不得使用单位番号、代号以及军人身份建立微信群;
02 不得通过微信编发涉军敏感信息;
03 不得使用单位拼音字母、字母和汉字混用传递涉密信息和工作要求;
04 不得在微信群进行工作交流。
七个严禁
01 严禁官兵使用部队番号、代号及军人身份注册微信和建立微信群,或使用部队标识、军装照及其他涉军涉密图片作微信头像;
02 严禁加入或关注涉暴恐邪教、黄赌毒贷、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
03 严禁在微信中发布、传播、浏览、下载政治错误、违反法纪、低级庸俗的言论、观点、谣言等负面有害信息;
04 严禁通过微信上传、转发、存储涉军涉密敏感文字、图片、音视频和位置信息,以及军人身份、证件、照片等信息;
05 严禁在微信中使用单位拼音字母(含缩写)、内部简称代字、字母汉字混用、汉字谐音等方式传递涉密信息和工作要求;
06 严禁使用微信群传发、交流涉密工作信息和内部资料;
07 严禁利用微信从事网络营销、传销、有偿中介,或参与赌博等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五个一律删除
01 不明身份人员的微信、QQ一律拉黑删除;
02 微信、QQ头像和朋友圈、个人空间有军装照、涉军信息的一律清理删除;
03 以军人身份注册使用的网上社交平台一律销号删除;
04 不托底的微信群一律退出删除;
05 非官方的APP一律卸载删除。
三是勤督查。要常态化开展保密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隐患。要针对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特别是值班室、会议室、机要室、保密室、文印室、档案室、集中文印点等保密场所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式设备使用时机和场合进行督导和检查,防止违规携带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式设备参加重大活动,违规使用手机对涉密场所和涉密文件进行拍摄等;对涉密网络、信息化办公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监制:陈恢军
主编:李 斌
编辑:贺菲菲
作者:刘明佑(z)
投稿邮箱:hnwjhy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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