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在联合国对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安全指数排名中位列第一。中国实际上已成为全球治安状况最好的国家,中国周边的韩国、日本、越南等国的治安状况也相对比较良好。在联合国对全球各大洲每10万人的命案发生率所进行的统计中美洲是16.3、非洲12.5、欧洲3、大洋洲3、亚洲2.9。由此可见亚洲的案发率其实比欧美要低。如果考虑到不是印度等南亚国家拉低了亚洲治安的平均水平,那么亚洲命案发生率恐怕就不只比欧洲低0.1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印度已成为世人眼中的“强奸之国”,以致于很多国家驻印度的大使馆都会就此告诫本国赴印的女性公民。早在2014年美国《华尔街日报》就制作了一张“印度强奸地图”。据印度国家犯罪记录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印度平均每3分钟就会发生一起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每22分钟就会发生一起强奸案。2012年12月16日晚间印度首都新德里一名23岁的医学院女生在和男友看完电影后误上了一辆无牌照的黑公交。这名女孩不仅被车上6名男子轮奸,还被用钢管插入下体。
最终这名女孩在顽强支撑13天之后因内脏受损严重而死亡。这6名男子不仅对该女子实施了轮奸行为,而且更是直接导致了女子的死亡。然而就是身负强奸和杀人两大重罪的这6名男子的姓名却没对外公开,而印度司法部门给出的解释是要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BBC根据印度黑公交轮奸案制作了纪录片《印度的女儿》,然而该片在印度一直被禁播。印度的强奸案通常都不是单纯的性暴力侵犯——受害者通常都会遭受额外的伤害:样貌受损、身体重伤、悬挂大树、扔下水道是家常便饭。
最严重的就是像2012年黑公交轮奸案这种直接被奸杀的案例。给人的感觉就像施暴者不只是单纯在发泄兽欲,似乎倒是怀有一种强烈的报复心态。在印度就连承担保家卫国职责的女兵都不能摆脱被性侵的命运。前几年印度就曾爆出过这样一个丑闻:准军事部队印度边境警察ITBP的女性副指挥官卡鲁纳·杰特·考尔在服役五年后退出了这支部队。她在退出部队后公开了自己退伍的理由就是曾在哨所被一名属下性侵。当她向高级官员反映此事的时候却被告知要闭嘴。
愤而退出印度军方的卡鲁纳·杰特·考尔在媒体上说出了这样的话:“所有肮脏的印度部队中所招募的女性都只是为了满足男性军官和士兵的乐趣”。2015年10月23日一艘名为“萨亚德里”的印度护卫舰在访问韩国时竟发生了水兵性侵当地女性的事件,因此造成了印度与韩国之间的一场外交风波。既然这种事都能酿成外交风波了,那么在印度国内恐怕只会更普遍。在印度就连新冠患者都可能被性侵:新冠患者会性侵新冠患者,救护车司机会性侵新冠患者,医生也会性侵新冠患者......
像这种不惜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也要发泄兽欲的行为实在是震碎三观。2021年11月《印度时报》等多家媒体再度爆出骇人听闻的事件: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一名16岁的少女在母亲去世后被父亲包办婚姻嫁了出去。这名少女在夫家生活的一年多时间里总是受到公公的骚扰。女孩迫不得已回到娘家后竟又遭到亲生父亲的性侵。女孩只好从家里逃出来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可在她打工期间先后遭到400个男人的性侵。在此期间女孩也曾试图报警寻求帮助,然而骇人听闻的她竟又被办案警察性侵了。
可就是印度这个世人眼中的“强奸之国”自己所统计的强奸案发生率却相当之低。在国际犯罪与公正数据报告2010年版中印度是世界上警方报告的强奸案发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相比之下在公开的官方数据上瑞典的强奸案发率要比印度高得多,可为什么世人眼中的“强奸之国”偏偏就是印度呢?瑞典的法律明文规定:任何性接触只要涉及到一方表示不同意就算强奸,所以瑞典的强奸案中很大一部分都属于婚内强奸。如果拿印度法律对强奸的定义与瑞典对比就会发现差距简直就是跨越天与地的鸿沟。
很多在我们眼中已构成强奸的案件在印度人眼中可能只是性骚扰。印度有些邦甚至把受害人在案发前是否有过性史算作是否构成强奸的标准:如果受害人是没任何性史的处女就认定为强奸;如果受害人是有过性史婚史的妇女则不算强奸。换句话说强奸妇女在印度的某些邦可能根本就构不成强奸。还有些邦更是奇葩到以加害者生殖器插入的长度作为是否构成强奸的标准。一旦不满足这些在我们看来相当奇葩的标准就不会被认定为是强奸行为。
这就造成相当一部分在我们看来已构成强奸的案件在印度可能根本就不予立案。这样一来印度官方所统计的强奸案数据自然少之又少,可实际上这样的统计数据根本就不能反映印度的真实情况。印度在处理强奸案时的逻辑就是只要我不立案就当没强奸案发生。印度复杂的宗教氛围塑造了印度独特的性文化。印度素有宗教博物馆之称: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锡克教......几乎凡是只要世界上有的宗教都能在印度找到身影,甚至一些在世界其他地区已不复存在的远古宗教也能在印度找到遗存。
印度的性文化其实是颇为自相矛盾的:发源于印度的佛教和耆那教都是主张戒淫禁欲的,然而印度的宗教体系中也同样存在主张纵欲的性力派。马克思曾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指出:“印度的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宗教;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印度文化中的禁欲和纵欲就像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不可或缺。祭拜印度教大神湿婆的庙宇中通常都会竖立有一根约半米长的黑色石柱。
印度人为什么要祭拜这样一根石柱呢?事实上这根石柱所象征的就是印度教主神湿婆的生殖器。湿婆神在印度教的神话体系中正是生殖之神。事实上自古以来印度人就颇为崇拜生殖力,所以他们把象征湿婆神生殖器的石柱竖立在庙宇中顶礼膜拜。在这样一种宗教文化氛围中强奸并不被视为一件可耻的事,反而被视为足以证明一个男人的强大,因为他能强势征服女人。然而被强奸的女性则得不到社会舆论的同情,因为在印度人的传统观念中一个被他人侵犯的女人是肮脏的、不洁的。
在亚洲国家传统的小农生产体系中在体力上占优势的男性所发挥的作用往往大于女性,所以亚洲国家在历史上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已使这种现象在亚洲国家普遍逐渐成为过去时。然而重男轻女的现象在印度却是始终根深蒂固。2017年《摔跤吧!爸爸》和《神秘巨星》连续两部印度电影在全球掀起票房高潮,与此同时我们也不难从中看出印度女性的地位之低下。82%左右的印度人所信奉的印度教把女性视为是邪恶的化身,所以在印度的传统观念中生女孩是最倒霉的事。
在印度虐待女童并不是什么稀奇事,甚至有的女婴会像《神秘巨星》的女主角一样险些在胎儿时期就被剥夺了出生的权利。曾获得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创造了失踪的妇女这一概念。阿马蒂亚·森用这个概念来表述那些本该出生却没出生、本该存活下来却夭折的女孩。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的男女比例大约是1.022,也就是说在正常的自然状态下男性人口大约是女性人口的1.022倍。尽管男多女少符合自然状态,不过在自然状态下并不会出现男女比例的结构性失调。
然而由于在一些国家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使人们更喜欢男孩,所以女孩在出生后往往就难以得到和男孩相同的照顾,结果女孩夭折的比例就因此大大增加。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在孩子出生之前就能检测出胎儿的性别。因此在印度很多女孩直接被扼杀在了娘胎中。在印度很多女孩在出生后就被自己的父亲溺死,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家庭不需要女儿。阿马蒂亚·森曾统计出“失踪的妇女”在印度约有3000万,而如今印度男性正好比印度女性多出3500万。
这也就是说在印度有3500万男性几乎是命中注定要打光棍。既然女性在印度连出生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么还能有什么其他权利是能得到保障的呢?印度女性地位的低下导致女孩被流产、被溺死、被虐待。大量女童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印度目前男多女少的人口结构。高种姓的印度男人会明码标价要求女方支付嫁妆,而低种姓的印度男人往往连老婆都找不到。这些低种姓印度男性一方面需要忍受高种姓男人对自己姐妹的侵犯,一方面自己却连正常的生理需求也得不到解决。
这些人很自然就会对这个社会怀有仇视的心理。可这些人却不敢向欺负他们的高种姓男性报复,所以出于报复社会的心态就把手伸向了在他们眼中被视为弱者的女性。如果说娶不到老婆的低种姓男性是出于报复社会的心态犯下对女性的性暴力犯罪,那么有权有钱的高种姓男性是否会比他们表现得文明一些呢?事实上在印度犯下强奸罪行的人中不乏高官富豪子弟。印度的司法体系是相当缺乏效率的:每年都有大量破不了的案件积压。有权有钱人家的子弟即使犯罪往往也很难得到惩处。
因此有权有钱人家的子弟根本就不把法律放在眼中。印度的强奸犯中有社会上被边缘化的小混混,然而也同样不乏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印度的强奸者几乎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在印度很多强奸案的受害者根本就不敢报警,因为一旦自己被强奸的事被外界所知将使自己面对周遭所有人的白眼。印度社会在面对强奸案时首先不是谴责加害者,而是盛行各种各样的受害者有罪论。事实上就连身为执法者的警察在每次强奸案发生后也几乎是在第一时间谴责受害人。
新德里的警察局长就曾公开说过:“女性不应当在夜晚出门。任何与时尚、穿着、拥有男朋友、泡吧、喝酒、和男人一同工作都可能是强奸案发生的主要动机”。言下之意就是:女性就该不化妆、不打扮、不接触异性,安安心心在家里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如果发生了强奸案,那么一定是因为受害女性在外面抛头露面招蜂引蝶导致的。这样的话并非出自经济落后、思想守旧地区的某个人之口,而是出自印度首都新德里的警察局长之口。
如果在其他国家哪位警察局长在强奸案发生后不是尽力破案,而是抛出这样一番奇谈怪论,那么这位局长离下课恐怕也就不远了。然而在印度这位局长大人就公开这么说了,事后这位警察局长没受到任何处理。更可怕的是这位局长大人的观念事实上所代表的是印度社会的一种普遍观念:在印度有68%的法官认为女性衣着暴露是对强奸的邀请。对强奸案早已习以为常的印度警察很多时候是根本不予立案的。目前印度对强奸案的立案率只有19%、定罪率只有0.67%。
其实如果仅仅只是不立案还不算是最糟的,因为像上文提到的那种警察趁机性侵受害者的事件可不止一次发生过。印度社会文化认为女性必须保持贞洁顺从,否则被强奸就是活该自找的。强奸在印度文化中被视为惩罚道德败坏女人的一种手段,因此强奸者也就不必为此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印度黑公交轮奸案的犯人就丝毫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体面人家的女孩不会晚上9点还在外面闲逛。由此他们就可以进而推导出强奸案中的受害者有过错这样的结论。
在印度人的逻辑中女人夜间上街就是一种公共财产。黑公交轮奸案中的辩护律师就说:“如果你把钻石摆在大街上就别怪狗会把它叼走”。印度男人常会用这样的语言在网上抨击衣着暴露的女性:“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强奸你这样的女人?你父母养你这么大就为了让你穿成这样吗?”他们丝毫不觉得这样的评论是对女性的侮辱。在印度人的观念中女人就该在家相夫教子,而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的女性则被视为是行为放荡。每当强奸案发生时舆论不是谴责施暴者,而是要求受害女性反思自己被侵犯的原因。
不仅社会舆论不会同情被侵犯的受害女性,甚至法律也对施暴者有所偏袒纵容。黑公交轮奸案6名施暴者中判刑最低的一位甚至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印度许多强奸案的结局会变成强奸者和受害人的结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显示:在印度15~19岁受到过性侵的女孩中大约有77%的人与加害者结了婚。强奸案的受害者在印度由于得不到社会的同情和法律的保护,所以被迫与加害者结婚似乎已成了最佳选择,否则只会使自己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
印度喀拉拉邦领袖就曾公开表示:“如果一名女性被强奸只要但凡有点自尊就该去死”印度首席部长也曾表示:“妇女应当为强奸案的发生负责。女孩应当在16岁就结婚。这样她们的丈夫就会满足其性需求,她们也就不会到处乱跑了”。印度某著名制片人则表示:“女性就应该配合强奸,而且还应该随身携带安全套。当男性满足私欲后自然就不会伤害女性了”。事实上印度性侵案件的受害者并非只有成年女性,即使是待在家里的孩子也同样不安全。
2007年印度妇女儿童发展部针对儿童性侵事件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查,结果53%的受访者表示曾在同年时代受到过性侵犯。此外这次调查还证实了印度性侵案的受害者也不只是女性。事实上男童被某些有特殊癖好的成年男子性侵在印度并非个案,因为2007年的调查证明遭受性侵的印度儿童中53%左右是男童。事实证明印度的性侵受害者并不仅限于成年女性。性侵问题实际上已成为印度社会一大顽疾,然而印度官方却想着通过减少立案这种方式来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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