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是按照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的平均额所确定的,包含了加班费各种奖金,但是像独生子女补贴是不算的。

每个人的应发工资不同,所以确定了他们的缴费基数不一样。

不过我们国家有规定,社保基数的范围是在当地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浮动。如果我们的应发工资低于60%,那么我们要按照60%基数缴费,保险的各项费用。如果高于300%,也只能最高按照300%缴费。

其实60%的缴费基数不太合理,完全可以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会降低最低工资待遇的。

我们的最低工资是两年一调,但是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一年一调,而且年年升高。这样个人金额第二年会比第一年要高不少,扣完职工缴纳的社保后,最低工资待遇就会降低。

比如说青岛,2016年60%社保缴费基数是2735元,2017年是2946元,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不变,相当于第二年的到手工资,低了22.1元。这还没有算公积金。

不过好在青岛市2017年将最低工资调整到了1810元,这些年来是保持每年增长一百元的速度,相对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10%的速度还是有点低。

另外,有一些单位违法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费,不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是风险很大的,如果被劳动监察大队查实,依据劳动监察条例,要按照瞒报工资金额的1到3倍进行,而且还不是省下社保费的倍数。

即使是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他也是根据每一个人的经济能力,分为不同的档次的。

一般来说,青岛市是按照60%、80%、100%的社会平均工资分为三档。上海市是按照60%到300%自行选择。

社保基数相同但是缴费每月都不同(为何不同的人社保缴费基数也不同)(1)

所以说,每一个人的缴费基数都可能是不同的。我们的社保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只要我们交的缴费基数高,退休的待遇也会高,还是有一部分人愿意高缴费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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