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说说“流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话题呢,源自一本书——朱大可的《流氓的盛宴》。

混混怪谈(闲扯流氓)(1)

看书呢,不必只看学术性理论性强的,毕竟阅读是一种乐趣一种享受;写书呢,也不必非有规矩的论题严肃的内容,您那如果不是经典之作,又不是教材要从里面出题,谁没事虐待自己花半小时只看懂一页纸啊……

我一直很欣赏一些国外的学者,他们很认真地研究一些东西,只是因为感兴趣,没有丝毫的功利性。他们的研究或选题生动,或角度新颖,却又不是插科打诨和滥竽充数,往往有着深刻的内涵和深远的影响力,比如法国学者多米尼克·拉波特的《屎的历史》、美国学者托马斯·拉科尔的《孤独的性》、还有法国记者皮埃尔·阿考斯和瑞士医学博士皮埃尔 ·朗契尼克合著的《病夫治国》……这些在大陆学术圈都是登不上台面的,一出版必定会被诸多砖家学者拍砖。在他们看来只有《论XXX学》和《XXX溯源》才是合乎规范的,才是真正的大作……他们总是有办法将一切有趣的东西模式化。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是想指出,朱大可选择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研究对象——流氓。《流氓的盛宴》副标题为:“当代中国的流氓叙事”,即该书对当代与国家话语相对的流氓话语体系进行了展示和剖析。谓之“盛宴”,着实不假:该书涉及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美学、文化学等诸多论域,又从文艺批评角度对影视、纪录片、小说、诗歌、摇滚、绘画、建筑甚至行为艺术等各种文化形式中存在的流氓面容一一揭示。

这是一场话语的革命,势必在中国思想界话语研究领域掀起一股狂风巨浪。然而,另一方面,我以为这也成为该书的一大局限:论述方面之广必然导致每一方面都只能浅尝辄止不能尽言。同时,极强的个人风格虽是优点但一定程度上也会妨碍思想的传播——作者繁杂的修辞语言以及独创的专业词汇对读者领会书的意旨造成一定的障碍。

本文并非书评,感兴趣的还是自己去看。我们接着说流氓,那么,首先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流氓”呢?

流氓的概念演变古往今来繁复不定,并且由于国家主义的史官传统,这个概念显得愈加模糊甚至形成盲点。不同时代依照不同维度对流氓的定义有很大差别,这里主要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简单谈一谈。

狭义的流氓指的是所有违反道德习俗和法律条文的人群,即在伦理学与法学的范畴下,司法和道德上双双“有罪”的人,也就是社会学所谓“越轨者”。显然,这个概念的界定是官方叙事和传统精英叙事的结果。这种游走于道德与法律边缘的概念,常常界限模糊,极易被追求轰动性的大众媒体夸张渲染从而激起民愤。在媒体裹挟着汹涌的民意发挥传播效应之时,道德名义下的“合理伤害”便顺理成章,“越轨者”由此成了公共暴力下可怜的牺牲者。

另一方面,在国家与流氓的对抗中,法律的尺度总是让位给政治需要。为了重申政治权威,这一概念的划分及对其的惩治措施,成了权力用以对付“异己者”最有力的工具。记得还是看《南方人物周刊》改革开放30周年特刊——“30年失踪者”,我才了解到迟志强当年便是被误判为“流氓罪”。所幸的是,97年修订《刑法》,流氓罪被永久地删除了。因此,我仍然对祖国的未来充满信心,我相信当下我们遇到的诸如“被精神病”等现象只是时代的产物。当然,只有健全法制,权力寻租才无机可乘。当个人合法权利得到伸张,“强国家,弱社会”将终成历史。

广义的流氓概念则要追溯到“氓”字的古义了。“氓”是会意字,“亡民”即当今所谓“流民”,加之现代汉语词汇特点为“多双音节词”,“流氓”便诞生了。此时的流氓已从司法界定中剥离出来,还原其中性色彩,主要指文化和社会视域下的含义。朱大可为之所下定义为“一个标准的流氓就是丧失了身份的离乡者,他持续性地流走,并且保持了一个精神焦虑的容貌和社会反叛的立场”。这样,梁山泊的好汉,寄情山水的诗人骚客,先秦的游侠,魏晋的风流名士……这些在古代具有神秘的传奇色彩的阶层都属于广义的流氓范畴。

论及当下中国社会广义流氓最主要的特征即源自一种身份危机,它也是异乡情节和精神焦虑产生的根源。而这种身份危机的存在还要上溯至传统农业中国的文化意识。所谓流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无地和无籍,这两者无疑是作为身份和财富最基本的象征。现又正值春运大潮,铁路和公路上突然涌现的上亿农民工便是这个群体最有力的代表。

此外,失业职工亦算作流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数千万国营企业职工在“大企业减负”中失业。体制转型的阵痛中,失业职工沦为“没有单位的人”,而“单位”在那个时代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失业大军很难适应这种转变,陷入迷茫期。

流民、灾民、难民……这部分群体占整体民众的很大一部分,转型期如何处理好这个群体的问题显然具有深远意义。解决流民遇到的实际问题是国家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刚性维稳的后果只会激发更多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此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而北京大兴的“封村”措施是绝不可取的。

从文化角度理解广义流氓,我以为是指游离于主流文化外的广阔的亚文化现象,即与国家话语和精英叙事相对的民间叙事。这种流氓文化绝不是贬义,真正的文化终究要来自民间。衡量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不仅仅是这个国家出多少大师级人物,而是整体的国民素质决定的;况且大师级人物也是来自民间,是国家教育水平的具体体现。这里我不多谈民粹文化与反智文化,更不谈神马非主流。我相信,真正的文化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是历久弥新的,绝不是一种流行趋势。流行一时的文化现象或许可以得到大众的暂时拥护,但是经过历史的淘汰,其最终结局只会是被人们淡忘掉。

此外,按照费斯科的快感理论,大众会对文本进行对抗性解读,具有独创性和颠覆性的流氓文化由此产生。这并不是一件坏事,相反,文化本来就应是具有包容性的,各种文化的争锋正体现了民主自由的环境。但是,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即当下文化领域充斥着一种犬儒主义,它看似与国家主义和主流文化相对抗,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伪装后的机会主义。他们现行的对抗源于其并非既得利益者,但是一旦他们接受“招安”,便随时可能向国家主义转化。他们的愤世嫉俗有着哗众取宠的作秀成分,立场十分不坚定。当然,究其根本,这也是社会不公平的必然结果。

2011年的埃及暴乱、2010年末的突尼斯“茉莉花事件”,以及2009年的伊朗危机等事件,让人们意识到了Facebook、Twitter等互联网传播工具的巨大作用;维基解密事件更是令人们震惊于网络的力量——不费一兵一卒即令多国政府陷入外交恐慌;在中国本土,亦是有诸多媒体将微博评为年度人物,“围观改变中国”成为最响亮的口号……这些和我们谈论的流氓有什么关系呢?您且莫急。网络媒介为社会化媒介,由于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或曰“赛博空间”Cyberspace)的存在,中国几亿网民便成了游走于其上的精神/话语游民。这个庞杂而“隐秘”的存在的确值得关注:我们已然看到,在中国,网民群体在李启铭事件和钱会云事件中所起到的作用。

诚然,新媒体形式的出现对推动社会发展有着巨大影响,我也毫不怀疑它将会有更为远大的发展前途。特别是“自媒体”的涌起,(此处We Media,指大众广泛参与的媒介方式,不特指商业化的个人平台),使公民的话语空间得到一定释放。但是不可否认,当下的网络社会存在着种种问题。

在我看来,“自媒体”理解为“自觉的媒体”也很有意思。自媒体目前缺乏一套严谨规范的制度约束,很大程度上完全靠参与者的自觉性。众所周知,靠自觉维系的结构总是脆弱的,新媒体的公信力此时也受到了严峻挑战(比如关于金庸先生的乌龙事件)。如此说来,无秩序、无信仰、无权威、无约束的网络社会不正是地地道道的“流氓社会”么?有人称现今正是“资讯社会主义时代”(资讯资本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的混合物),在这个时代中,知识分子、愤青、小资、学生、商人纷纷亮相,你方唱罢我登场。

然而,你会发现,当需要有人来为其言论负责时,对方却好似早已练就尿遁术,逃之夭夭。记得梁道人曾有篇评论,表达投票不可被民意调查所取代,理由正是投票意味着是你必须承担后果的一个决定。同理,自媒体和新媒体中流氓角色的临时性和匿名化是其硬伤,没有压力和责任的媒介如何值得信赖?因此,以我之见,新媒体要想取代传统媒体还需假以时日。

时间关系,闲扯流氓今日暂告结。关于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中国价值观体系的建立,流氓主义的前途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的,在此不作赘述——当然,欢迎大家有兴趣的来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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