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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说的这件案子可能大家都有所耳闻,毕竟八零九零后应该一部分人看过这件事改编的电影《人肉叉烧包》,没错,今天就让我带大家来看一看这件事的始末!
黄志恒本人画像
1985年8月8日中午,路环黑沙海滩阿婆秧滩浮出8件残肢,泳客随即通知水警。经警方清点后,当中有4只右脚脚掌、两只左脚脚掌及两只手掌。当时残肢已严重腐烂、浸在海水超过两天,因为有4条右脚掌,断定遇害人数最少4人。
澳门司警曾怀疑偷渡客遇上鲨鱼,但肢体的切口十分整齐,其中断掌手指曾被压扁,疑似被人刻意毁灭指纹。两天后,阿婆秧滩一只野狗咬着一只女性左手手掌,三天后,司警再发现一只女性右掌,泳客亦发现一只右脚脚踭。
面对11件残肢,司警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检验记录,但凶案调查并没有进展。
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及广州国际刑警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成为破案的契机。信中指:“余兄郑林去澳门多年,凭勤劳立业,但于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踪,而他在澳门的八仙饭店及物业则由另一名叫黄志恒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门路环黑沙阿婆秧海面又发现人体残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帮助找寻余兄的下落。”
郑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带两名幼女回故乡中山,此后音讯全无。当时他们怀疑兄长妻子岑惠仪与黄志恒有外遇,两人于是串通杀害郑林,又推测凶手与岑氏事后反目,于是把她一家杀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踪者包括:
八仙饭店东主郑林(50余岁)及其妻岑惠仪(42岁)
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及儿子郑观德(7岁)
女东主的母亲陈丽容(70岁)女东主的九姨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
八仙饭店厨师郑柏良(61岁)
受害人
两份口供
当时八仙饭店一名鸡鸭商对司警说,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郑林来电下单叫货,职员送货时,店内一切像往常一样;第二天早晨,当伙计再送货时,却发现八仙饭店突然贴出“休业三天”的告示。该鸡鸭商当人隐约感到可能是郑琳家中出了什么事,便去了郑林的家中询问,但来到郑琳家中,开门的却是一名陌生的男子,说郑林一家去了珠海。
同样在8月5日,另一名失踪者、女主人岑惠仪的九姨陈丽珍也离奇失踪。她的邻居说,当天清晨,一名年大约30岁的男子上门找陈丽珍,说郑林的小儿子发烧,请她帮忙,于是两人乘出租车离开,自此陈丽珍一去不返。
这两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由于黄志恒已年届50岁,警方怀疑至少有一名年轻男子参与了谋杀。
虽然这连串案情并未能证实事情真相,但这封信以及两份口供引起了司警对黄志恒的调查。司警重新对去年发现的残肢进行检验,竟然发现一只女性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陈丽珍的指纹相似,司警于是开始监视黄志恒,并访问失踪者的下落。这立即引起的黄志恒的恐慌,于是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匆匆离开了八仙饭店,想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立即将其截住,带回警署调查。警方发现,黄志恒在郑林一家失踪后,除了接管了八仙饭店,换上新员工外,同时把郑林位于黑沙环第四街的单位出租,黄志恒与自己二十岁的儿子住在另一个单位,当时其子驾驶的汽车也是郑林的。
盘问时,黄志恒指他只想把干女儿送回大陆,否认潜逃,又说自己是用真金白银买下郑林的物业,这笔钱是靠私中赚取的。当晚,他称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第二天,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信息 。
此后,黄志恒又转口供,声称郑林欠他60万元的赌债,把所有财产移交给自己,郑林一家此后移民,但司警并未发现郑林一家的离境纪录。此时,警方在黄志恒的保险箱内,搜出郑林在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黄志恒正式被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押往澳门市监狱狱候审。
1986年10月6日,黄志恒在狱中说出案发经过,起因是因为郑林欠赌债不肯偿还才导致自己起了杀心。黄志恒与八仙饭店老板郑林夫妇认识多年,且经常在一起赌博,通常是打麻将,有时赌沙蟹。案发前一年(1984年)某晚,黄在饭店内与郑林夫妇及厨师在一起玩沙蟹,郑妻的九姨陈珍也在一旁观战。黄志恒以2,000澳门元的赌本与郑林搏杀,经一轮交锋,黄赢取近18万元,郑林当时答应一年内清还赌债,并口头承诺若不能还款,将自愿将八仙饭店抵押给黄。案发前一年内,黄曾多次向郑林夫妇讨债,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一分钱都没要到。直至案发当晚(1985年8月4日)八仙饭店打烊后,黄志恒再到饭店向郑林讨债,还是遭到郑林抵赖,由于郑曾承诺如果不能偿还赌债将让出八仙饭店给黄经营,因此黄志恒当时已另外找到厨师及一班伙记,并已通知他们准备于8月8日上工,可是让出饭店的方案又遭到郑林拒绝。据黄志恒说,他原想叫郑林先偿还两至三万,其余部分可以慢慢还,此时郑林则粗口到:“还乜X嘢呀?你又冇借据。”(还什么呀?你又没借据。X为广东话粗口)于是双方发生争执,黄志恒随手捡起台上的啤酒瓶,顺手敲碎瓶底使其成为半截的锋利利器,,一手箍着站在身旁的郑观德(郑林小儿子),用碎瓶子顶住他的脖子,喝令其他人不得出声。虽然当时郑林一家及厨师共9人在场,但由于郑观德是郑林夫妇的独子,所有人均不敢妄动。黄志恒让所有人用绳索互相捆绑,并用布条将嘴塞住,最后绑剩郑妻岑惠仪及郑观德。黄于是让岑氏也用绳绑起其幼子。此时,郑妻突然发难,大声呼喊并想抱起其子,黄志恒一个箭步冲上,用破玻璃瓶扔向郑妻脖子,岑氏当场毙命。黄于是狂性大发,接着用菜刀将剩下的受害者全部砍死。当时屋内九名受害者中,最后一个遭毒手的是郑林幼子郑观德,他被杀前曾向凶徒黄志恒说:“九姨婆会报警抓你的!”黄志恒之后到九姨婆陈珍的家,谎称郑林幼子发烧,把她诱骗到八仙饭店,再将她杀死。
因为事后尸体被凶手肢解,到如今都没有找全受害者的尸首,加上嫌犯又接管了八仙饭店,所以有就有人猜测说是黄志恒把尸体做成了叉烧包,卖给了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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