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工伤文案朋友圈(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1)

十多年以来,我的原创工伤文章发表的渠道以前很多,都是在各类法律门户网站的二级网站上发表。

十几年来至今自己尚未建立和开辟自己的独立网站。

近几年来,主要发表的渠道只剩有五个:

1、 新浪博客。

新浪博客今年3月份以来至今可能有点故障,不久后可能会恢复正常。

2、新浪微博。

3、今日头条文章。

4、今日头条微头条或者今日头条微博。

5、法和家网。

现在只保留了这五个主要发表渠道。一篇文章发表会在这五个渠道同时发表。

工伤文案朋友圈(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2)

原创工伤文章的公开发表,基本上都能被百度搜索到或者收录,也基本上都能被今日头条搜索到或者收录。

百度搜索可能已经与今日头条搜索在某些方面展开了剧烈的搜索行业的竞争。

可能以后今日头条的搜索在某些方面也是一个搜索的主要趋势或搜索工具的主要渠道。但目可能还是百度搜索占据着搜索的主导地位。

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素材来自哪里呢?

主要来自于自己承办的重大工伤案件,来自于平常的工伤伤者及家属的微信咨询留言、微博咨询留言、今日头条咨询留言或者电话咨询,来源于与律师同行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切磋等等。

一句话:文章的素材基本都来自于自己的一线办案或者伤者的咨询内容。来源于一线并主要服务于一线的伤者及其家属。

工伤文案朋友圈(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3)

原创工伤文章一旦脱离了一线,那么写出来的内容并不能真正的为实践服务。我们的原创工伤文章必须来源于一线实践而且必须服务于一线实践。

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这样的原创工伤文章才可能具有生命力与可读性,才可能指导工伤者们及其家属正确地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权益。

一名工伤者咨询过您的内容,放眼到全国范围来讲,可能会有一批伤者具有同样的工伤咨询问题。

自己办工伤案过程当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问题,其他律师同行可能也会遇到,也可以指导我们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办理工伤案。

无论写什么样的工伤原创文章公开发表,都要让伤者们及其家属有所收获或者益处,都要让年轻刚入行的律师同行们有所收获或者益处。这样,自己的文章必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

工伤文案朋友圈(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4)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667篇工伤原创文章。

工伤文案朋友圈(我的原创工伤文章的主要发表渠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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