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健全并完善多种人才引进渠道,促进快速补充公司发展所需人才,动员并激励员工积极推荐符合公司用人需求的外部优秀人才加入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推荐人适用范围:适用于除各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人员之外的公司正式员工。
2、内部推荐岗位适用范围:
(1)行业和人才市场中人才相对稀缺或竞争激烈而导致招聘难度大的岗位;
(2)因经营管理或业务需求实际而产生的紧急性招聘需求岗位;
(3)经长期招聘仍未招聘到适岗候选人的岗位。
3、被推荐人适用条件: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满足用人岗位任职资格;
(3)不在公司人才库中;
(4)非公司离职回岗人员;
(5)非公司项目外包员工。
第三条 实施原则
1、公平客观原则:内部推荐申请及审核确认以招聘管理系统中的审批记录为依据,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2、诚信推荐原则:推荐人须对被推荐人个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等预先把关;如推荐人了解到被推荐人相关信息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须事先如实告知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
3、推荐回避原则:推荐人不得参与被推荐人面试、录用及转正评估等环节;
4、务实激励原则:被推荐人被公司录用且已入职的,公司将对于推荐人给予相应形式奖励;
5、激励除外原则:被推荐人被公司录用作为推荐人直接或间接下属的,不享受任何奖励;
6、在职奖励原则:推荐人须在职期间方可享受内部推荐相应激励。
第四条 实施流程
1、 招聘需求发布:各用人需求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实际,结合招聘需求岗位的招聘进展、紧急程度、招聘难度等,在部门年度预算范围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招聘负责人通过公司招聘管理系统发布内部推荐岗位招聘需求;
2、 需求岗位查询及推荐:
公司员工可登录公司OA首页【内部推荐】专栏或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内部推荐岗位招聘需求,在线提交申请,填写被推荐人信息并上传被推荐人简历。
3、 招聘实施:被推荐人简历成功导入招聘管理系统后,招聘负责人须协同用人需求部门初筛简历,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通过初筛人员组织面试,及时对内部推荐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系统记录;
4、 进程查询:推荐人可通过OA首页【内部推荐】专栏或公司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内部推荐进程及招聘结果;
5、 录用入职及试用期评估: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6、 激励实施: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制度相关规定,对符合激励条件的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第五条 激励实施
1、现金(积分)奖励:
(1)奖励标准:
(2)附加激励:依据被推荐人入职后首个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和取得的公司级年度评优结果为依据,对推荐高质量优质人才的推荐人给予一次性附加激励,相应激励标准如下:
(3)现金奖励在用人需求的部门人工成本中列支。现金奖励分两次计入推荐人当期工资合并计税:被推荐人入职满3个月且在职的,向推荐人发放相应奖励总额的50%;入职满6个月且转正在职的,发放相应奖励总额的剩余50%;
(4)积分兑换及使用:推荐人本人在自然年度内参与内部推荐所获取的积分奖励额度,可选择通过公司员工福利平台自行兑换实物,或选择转入员工培训个人账户用于兑换学习课程。
2、其他奖励:对内部推荐工作有贡献的相关人员,人力资源部可组织年度最佳伯乐等相关奖项评选,并对获奖员工给予证书及一定现金或积分奖励。
第六条 违规处理
经核查,如推荐人存在以下情形且违规行为且情节轻微的,人力资源部取消推荐人获得的相应奖励;情节严重的,视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1、推荐人违背诚信推荐原则,隐瞒与被推荐人关系,或隐瞒或提供虚假被推荐人个人信息等情形的;
2、推荐人违反推荐回避原则,在招聘实施过程中与用人部门或招聘人员串通录用被推荐人的。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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