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午,一段新郎为躲避朋友恶整被轿车撞倒的视频在朋友圈热传。
据现场目击者介绍,新郎官被整急了,跑上兰海高速准备抄近路回家,在高速超车道被一辆轿车撞倒。
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身上只剩下一条短裤,全身沾满了被好友恶搞留下的墨汁。事发后现场一片混乱,没有结婚的嬉笑声只剩下阵阵哭声。目前受伤新郎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梨视频 截图
11月26日记者赶到医院时,新郎官艾某仍上半身赤裸躺在病床上,紧闭双眼,任何人呼叫均不应答,手上还有未洗干净的黑色物质。
据医生介绍,艾某除了外伤,其颅骨还有骨折、颅内有出血现象,是否需要手术治疗还有待观察。
家人回忆事发经过
“他被整得无路可走上了高速”
25日中午,艾某在迎新娘的这段路,走得很艰难,据参加他婚礼的亲友说,一路上,他遭好友、同学用鸡蛋、啤酒、墨汁“欢送”,还有人用胶带将他固定在电线杆上,用竹条抽打……
“我看着都疼,后来他被围在高速公路边一处死角里,无路可走。”艾某三姨说,但这些朋友仍没有放过他,艾某为摆脱朋友的“婚闹”,突然转身跑上高速——只要穿过高速公路就能到他的家,朋友们就拿他没办法。
家人介绍,事发后,参与“婚闹”的朋友也来到医院看新郎官,并没有推卸责任。他被车撞伤后,亲友们又凑了6000多元钱给他垫付治疗费用。
“参与‘婚闹’的多数都是他的好朋友,但喜事变悲事,对新郎一家来说始终是一种伤害。我们现在先不希望追究谁的责任,只希望他能平安无事。”家人说。
此事,还被刷上微博热搜:
网友热议
这两年“婚闹”的报道,一直不断
11月23日,山东德州,一新郎被绑在路灯杆上,亲朋就在不远处旁观,各种调料、啤酒、鸡蛋、淀粉一起招呼到新郎身上。现场有市民直呼“太可怕了”。
而新郎被绑的路灯杆上,还能看到“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标语。
10月7日,山东威海,一场婚礼上,亲戚朋友起哄恶搞,用胶带把新郎缠在路灯杆上,连几个伴娘也一起被绑,围观众人哄笑拍照,婚礼摄影师还在一旁记录全过程。
3月29日,湖南邵阳,一名新郎赤裸上身遭亲友鞭打出多个开裂伤口,随后旁人在其伤口上撒盐。当地村民称“殴打新郎”是当地一个“婚闹”习俗,寓意结婚不易,希望新郎珍惜。
去年,有媒体发布了一个统计数据,盘点了从2012年到2017年,”婚闹”事件最常出现的地点和方式:
小编随手搜索了“婚闹”两个字,出来的结果……大家感受一下这个数字:
不仅仅是闹新郎,低俗”婚闹”行为针对伴娘和新娘动手动脚的屡有发生:
今年2月,一段“公公醉酒婚礼现场强吻儿媳妇”的视频广为传播,配文称,“江苏盐城某国际酒店的婚礼现场,新郎父亲酒喝多了,强吻新娘!”消息一出,全网哗然。
▲“公公婚礼强吻儿媳” 视频截图
婚礼主持人称,此事为当地婚礼恶习引发,不愿再提起此事,也不希望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据多名盐城当地人介绍,在当地结婚现场,确有闹喜公公和新儿媳的惯例。
近来比较著名的一起案例是柳岩当伴娘被捉弄事件。
▲柳岩当伴娘被捉弄
在这些场合下,被伤害被侵犯的一方只要稍有不配合,就会被责备“不懂事”“放不开”。
2017年12月,在网络疯传一个视频,疑似在陕西境内,一位女孩在一场婚礼上当伴娘,期间有一些男宾们将伴娘抬到一辆陕C牌照的汽车引擎盖上,然后不顾女孩的挣扎强行将她的裙子当众拉了起来。
2017年6月8日,一条“疑似‘婚闹’伴娘被袭胸猥亵”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这条题为“疑似西安某地结婚‘婚闹’”、时长51秒的视频显示,在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边,对其袭胸脱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两名男子。
据网络爆料,在2017年2月份,一位女子在一场婚礼中当伴娘,当场被一些宾客捆绑后,再将伴娘的背部衣服除去,然后竟然有人拿着点燃的蜡烛往伴娘的背部滴。
“婚闹”行为人可能会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闹婚”的行为方式不同和情节轻重,行为人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以最为多发的对新娘、伴娘动手动脚的现象为例,这种行为轻则构成性骚扰,重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如果利用闹洞房“陪床”、新娘或伴娘酒醉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再比如通过“闹洞房”“听床”等方式看到或听到新郎、新娘的隐私并向外传播,则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隐私权,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在婚礼上大吵大闹、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也能构成犯罪。
此外,如果“闹婚”中的整人游戏出现了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女性有独立的人格尊严,
她们的权益和尊严
绝不容许侵犯和践踏!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庄重圣洁的婚礼,人生最珍贵的瞬间,请来美丽的伴娘烘托欢乐气氛未尝不可,大家开开玩笑自在情理之中,但凡事有度,不可以“嗨过头”,超越情、理、法的边界,切忌以侮辱女性来助兴,发泄某种阴暗的情绪,暴露出任性的丑恶。
婚礼上强吻、扒衣、强奸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恶俗者有之,“很黄很暴力”者亦有之,让喜事变成悲剧,亲朋不欢而散反目成仇,甚至婚礼结束就有人锒铛入狱,面对法律的严惩,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如果伴娘被定性为“占便宜”“揩油”的对象,就又诞生一个污名女性的词汇,将来谁还敢做女傧相?
习俗也有良恶之分,其演变存废必须跟上文明的脚步。“闹伴娘”这种不尊重女性的陋俗,侵犯了女性的人身权利,对其身心造成伤害,必须彻底剔除。
婚俗不是遮羞布,
应对轻慢甚至欺辱女性的行为说“不”!
来源:综合自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贵阳晚报、梨视频、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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