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情况我市承担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工作,此项任务反馈的为:“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环保督察第10号问题整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环保督察第10号问题整改(广水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环保督察第10号问题整改

一、反馈情况

我市承担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工作,此项任务反馈的为:“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监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

二、整改措施

根据反馈的问题我市制定整改措施为:

1、积极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督促、指导养殖企业开展绿色养殖,建设粪污处理、收集、还田等设施设备,实现粪污零排放。

2.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查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直排环境,违法倾倒养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积极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督促、指导52家养殖企业开展绿色养殖,建设粪污处理、收集、还田等设施设备,实现粪污零排放。

2.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查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直排环境,违法倾倒养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共立案6家、处罚4家、罚款15.2元。

目前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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