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二季度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甘肃交通事故追责案例?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甘肃交通事故追责案例
我省公布第二季度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为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7月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第二季度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急弯陡坡超速行 祭祀途中难返程
——礼县“4·24”事故
事故经过:2019年4月24日13时许,礼县盐官镇龙池村村民刘某无证驾驶三轮汽车违法搭载7人,在盐官镇龙池山顶举行祭祀活动结束返回途中,行至盐官镇龙池村将军梁急弯陡坡路段时,车辆驶出路面侧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原因:刘某无证驾驶4年未检验的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在行经弯道陡坡路段时超速行驶,临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三条第一款“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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