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1月9号之前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税局2023年1号公告,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众所周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超过,30万的统一按照1%征收增值税。但是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有按3%开的,有按1%开的,还有按免税开的。这些该怎么处理?
再强调一点,1月9号之后开出的发票,必须按照1%的征收率开具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1月9号之前开具的发票,我把它汇总成了5个案例.
- 1月9号前,开具增值税普票不含税16万,按3%,税额4800
这种状况会计分录很简单,
借 银行或 应收 164800
贷 应交税金-增值税 4800
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由于增值税不需要缴纳是减免的,我们还需要再做一个分录,借应交税金增值税4800贷营业外收入4800
申报表160000填在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4800填在17.18行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
- 开普票16万元,按1%,税额1600元
会计分录类似情形一,
借 银行或 应收 161600
贷 应交税金-增值税 1600
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同时也需要将应交税金增值税1600转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
增值税报表的填报方式和案例一完全一样
- 开普票免税42万元, 税额为 0元
借 银行或营收 420000
贷 主营收入 420000/1.01=415841.58
应交税金-增值税 4158.42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如下:
- 开普票42万元 按3% 税额12,600
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42万加1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32600/1.01=428316.83 应交税金增值税 432600-428316.83=4283.17
- 开具专票6万元 按3% 税额1800元,1月9号前开具普票10万元 按3% 税额3000元 1月9号后开具普票25万元按1%,税额2500元
会计分录
借 银行或应收 60000 1800 100000 3000 250000 2500=417300
贷 应交税金-增值税 1800 2500 (100000 3000)/1.01*0.01=5319.81
主营业务收入417300-5319.81=411980.19
申报表如上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