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不予补缴,请城乡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居民健康、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参保对象
各县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已在所在县区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再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当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城乡居民,按照本人意愿,可参加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1.对城乡居民特困人员(含孤儿)实行全额资助;一、二类低保对象以及城市全额保障对象按照220元标准差额资助;三、四类低保对象、城市差额保障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员按照160元标准差额资助;易返贫致贫人员(监测人员)和已脱贫人口按照100元标准差额资助。
2.符合参保资助的人员,应先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随后补助资金由相应单位按照人数及资金标准划转至资助对象个人账户。
3.多重身份参保人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缴费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享受待遇
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包括:
普通门诊待遇、住院基本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待遇(特殊困难人员、低保人员、返贫致贫人员等)。
参保缴费流程
按照先参保登记、再缴费的流程进行。
1.本县已参保人员:2021年已在各县区参保的,可不办理参保登记,在确认参保身份信息正确的情况下直接缴费。
2.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在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
3.县外参保人员:若要在所在县区参保的,需先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删除参保信息,然后在所在县区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新生儿:①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②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
来源丨陇南医保
监 制: 张文斌 审 核:张虎伟
责 编: 孟涛涛 编 辑:田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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