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纤维分为哪两大类(不同区域和国家关于化学纤维属名的不同要求)(1)

GB/T 4146.1-2020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附录F列出了部分不同区域和国家关于化学纤维属名的不同要求。

我国的属名按照标准GB/T 29862-2013。

(1)欧盟各国的要求

欧盟于2011年9月27日通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发布了(EU)No1007/2011法规,该法规规定了纺织品纤维成分和标签的相关要求,并废除了原纤维成分和标签相关的指令73/44/EEC、96/73/EC、2008/121/EC,与本部分的属名相比,包括以下不同和/或附加的纤维名称(见表 F.1—非详尽清单)。

化学纤维分为哪两大类(不同区域和国家关于化学纤维属名的不同要求)(2)

(2)日本的要求

日本相关的法规主要为“纺织品质量标签法规”,与本部分的属名相比,包括以下不同和/或附加的纤维名称(见表 F.2—非详尽清单)。

化学纤维分为哪两大类(不同区域和国家关于化学纤维属名的不同要求)(3)

(3)美国的要求

美国相关的法规主要为“纺织纤维产品鉴定法案”,与本部分的属名相比,包括以下不同和/或附加的纤维名称(见表F.3—非详尽清单)。

化学纤维分为哪两大类(不同区域和国家关于化学纤维属名的不同要求)(4)

供稿 中纺联检(东莞) 倪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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