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那么如何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或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5.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6.未曾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7.未曾被开除公职;
8.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未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10.未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
11.目前未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
12.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的人员申请兼职的须符合兼职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不得超过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
申报材料
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表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材料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已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公证员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办理结果:
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二、决定
办理人:审批负责人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符合条件
办理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审批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一楼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分中心(“思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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