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抗疫进入关键时期,我们关注着上海或感动、或揪心、或伤感的所有发生。

昨天开始,「上海哮喘老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去世」的帖子广泛传播,上海一例哮喘病人因 120 拒绝救援而病亡。今天,上海卫健委针对此事发布调查情况,认为涉事急救医生处置不当,已对其停职处理。

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上海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1)

图片来源:微博@中国新闻周刊

现场的急救医生处理确有不当吗?在当时的情况下,因为其他急救事件出车,却遭遇另外一件危重病例,急救医生有没有更合适的做法呢?

今日热议,请来前急救医生,现急救科普人张元春老师聊聊他的看法。

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上海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2)

救护车上不一定能有「AED」可借

具体发生了什么,大家可能看过了微博上的患者家属介绍,可以先补充一下卫健委报告中,从当事急救医生角度的描述:

「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

此时救护车被求助者拦住,要求救护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由于该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

首先要说明的是,「出借车载除颤仪」很可能并不会有帮助。

经过一系列的科普教育,大家都知道自动除颤仪(AED)是应对心脏猝死的关键装备,如果病亡者确实发生了心脏猝死,AED 的出现就很重要。

但是,上海的救护车上并没有 AED。

可能很多朋友会不理解,为什么救护车上不配备救命神器 AED 啊?!

因为救护车上有医务人员,他们使用的手动除颤器,而不是 AED 这种自动除颤器。

AED 使用便捷,所以公众场合配置应对临时的意外,经过培训的公众就能使用,只用来应对心脏猝死。而救护车面对的医疗急救情况复杂,就不方便使用简单的 AED,而是用更贵、功能更多的手动除颤仪。

国内除了深圳等少数地区额外多装配了 AED,其他地区的标配只有手动除颤仪。

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上海哮喘老人救助无效去世)(3)

图片来源:作者供图

手动除颤器比 AED 更强大,使用也就复杂很多,需要专门的培训,不要说普通人不会用,很多非急救专业的医生也用不来。

所以不存在单独借出 AED,让现场核酸检测医务人员使用救人的情况。只能是急救医生和手动除颤仪共同「出借」。

我们再看看救护车上的医务人员配置。

上海的救护车上一般配置 3 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医生,一个担架员(也能承担一些急救工作,但这个担架员确实不是医务人员)。北京的救护车上一般配置 3~5 个人,一个司机,一个医生,一个护士,1~2 个担架员。

所以如果出借手动除颤仪,就等于救护车所有的医疗人员都出借了,不能兼顾原本救护车上的患者,只能是放空一边去照顾另一边。如果原来的救治对象发生意外,急救医生也会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只能二选一。急救医生必然会陷入两难。

那是不是就一定没有解决方案?现在的选择被卫健委认为「处置不当」又如何理解呢?

我亲历的一次类似情况

我可能无法给出一个标准的答案,就说说多年前自己亲历的一次类似情况吧。

2007 年左右,我在北京市朝阳区急救中心工作,那是个周末。我这辆救护车被派往一个哮喘发作的患者家里,去执行急救任务。

在还没有到达患者家中的路上的一个十字路口,突然被一个满脸是血、站在马路中间的人截停了:「我们被大卡车撞了,我老婆现在神志不清,你们快去救救她!」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个交通事故现场,大货车和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有一个人被甩出车外、躺在地上。旁边站着另外一个人,应该是大货车司机,在不知所措地打着电话。

「你们打 120 了吗?120 给你们派车了吗?我们是去执行其他急救任务的,接不了你这个患者。」我的司机说道。「快去救救我老婆!快去!」这个满脸是血的人,反复重复这句话,寸步不离开我们的救护车头。

我立即拨打了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阐述了相关的情况。调度员说:「已经接到这个事故的求救了,已经派出救护车了」。让我们继续执行我们原来的任务。按照调度员的指挥,完成急救任务,一直是基本要求。我们也一直是这样执行的,但这次不行,因为这个满脸是血的人,坚决不让我们离开!

好在调度员的电话还没有挂,我就和调度员说,「他不让我们走,我们实在是没办法去执行原来的急救任务,要不然让执行这个交通事故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去执行我们的急救任务?」

调度员同意了!

我们拉上这个交通事故伤者,送往医院。后来得知伤者是脑疝,幸亏及时实施了手术,已经没了生命危险。我又给调度员打电话,询问那个哮喘患者的情况。调度员回复:「患者也已经被平安送到医院。」

这时候,我悬着的心才算落地。因为我也害怕这个哮喘的患者发生意外。毕竟他是先和我形成了诊疗关系!真的是特别后怕。

决定两难,但完全有变通的余地

好在在后来的急救生涯中,我没有再遇到过类似情况。

讲了我的经历,希望对大家理解上海这件事有所帮助!真的是两难,但真的可以有变通的地方。

我们当然希望现场医生和调度都有专业能力,在法规要求之下准确判断应该先救谁怎么救,但现场的细节还不清楚,是不是做过判断才有了这个选择也不清楚。旁观者分析容易,当事人经历可能又是另一回事。

希望事件能够推动相关流程的完善,也希望疫区医疗资源能更合理的调配。这可能对当事双方都是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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