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或许这是对89岁的老人傅某最真实的写照。明明在上海繁华地区坐拥千万房产,自己却只能住在一个杂乱的小房间,与垃圾委办,有家不能归,这到底是为何?只怪无人陪伴的傅某错信了两个女人。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左右,傅某考取了上海复旦大学,要知道那个年代能读完小学就算“扫盲”成功,中学生已经是“文化人”,能够入读名牌大学的傅某可想而知有多受追捧。果不其然,大学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傅某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有一份高薪且稳定的工作,还结识了一位与自己相匹配的女子,之后孩子出生,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但感情这回事真不好说,或许是两人都比较优秀,因此不愿轻易低头,总之随着时间流逝,夫妻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最终在是否出国的问题上产生了巨大分歧。这段婚姻的结局还是以离婚告终,妻子带着孩子远走美国,傅某则继续在国内生活。
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后傅某也无心再找他人,一心扑在工作上,闲暇时就跟三五好友喝喝酒聊聊天,小日子倒也过得舒适快活。
时间一晃来到2009年,已经退休了的傅某正赶上老房子拆迁,手中握着不菲的拆迁款,再加上自己还有部分存款,傅某干脆在上海中心的徐汇区买入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二手房为自己养老,虽然不是一手房,但其实房子并没有交房多久,还免去了等待交房的麻烦。
事后傅某无数次在懊悔,如果自己不是为了省麻烦买了套二手房,是不是以后也不会发生这么多问题?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
这套房产的原主人是汤女士,因为家里出现了变故,为了急用钱才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这套房产。汤女士出售房产的前提条件是,汤女士可以在2年内以原价赎回房产,且2年内傅某需要将房子继续租给汤女士居住,价格为每月5000元钱。
其实这份合同非常苛刻,汤女士就是欺负傅某年老不太懂其中的弯弯绕绕,徐汇区三室两厅的房子一个月5000元价格已经算是低廉,再加上上海节节高升的房价,2年后如果汤女士还是用原来的价格买回,可以说傅某绝对稳赔不赚。
但傅某想着自己已经这个年纪了,钱亏一点赚一点没什么区别,再加上他如今还有地方住,汤女士的这套房子他又很喜欢,所以还是签订了这份合同。
2年后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这期间汤女士由于家中变故,丈夫病故,自己也因吸毒入狱过,因此拿不出钱来购回房产,按理来说她应该将房子交还给傅某,但汤女士却不愿意。
在汤女士看来自己本来是有能力购回房产的,之所以现在没钱全是因为入狱惹的祸,再加上2年时间里上海房价又涨了不少,汤女士实在不甘心傅某“捡了个大漏”,因此赖在房子里不愿意搬走了。汤女士放话,如果要让她搬走,傅某必须补齐差价500万!
此时傅某原本的房子已经拆迁,他无处可去,约定好的房子自己也住不进去,再加上他一个退休的老人,哪里还有多余的500万?可从汤女士是因为吸毒入狱这件事情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沾染了毒品的人道德方面压根不用指望,她根本不管自己之前拿了傅某那么多钱,也不管傅某一个老年人独自一人要怎么办,总之大门一关,连房租都不给傅某了。
傅某不是没有去法院起诉过汤女士,法院也秉公处理了此案,勒令汤女士一家搬出去;但问题在于汤女士铁了心要当“老赖”,傅某又年老体弱,哪里是泼辣的汤女士的对手?无奈之下傅某只能可怜兮兮住进了一户临街房,由于他的存款已经不多,因此租的房子条件实在不太好。
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傅某可以再次起诉汤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傅某虽然年轻时是复旦的高材生,但他现在只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大爷,早跟不上社会发展,也不清楚还能继续状告汤女士之事,只能将此时忍了下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被汤女士霸占了房产的傅某已经足够可怜,但他2014年的时候又认识了另外一名女子金女士,更是进一步将这位无辜的老人推入深渊。
2014年傅某认识了金女士一家,他以为这场相识只是个意外,却不知是人家早已编织好的“巧合”,为的就是他那套价值已经高达千万的房产。金女士开了家空调厂,条件看上去很是不错,且尊老爱幼富有同情心,知道傅某的惨状后一直陪伴着傅某,开解他照顾他,给缺失亲情已久的傅某带去了温暖,这让傅某打心底将金女士当成了自己女儿。
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回傅某突然看到金女士满面愁容,他忍不住询问金女士发生了什么事。金女士表示,自己的空调厂资金有些断裂,现在差了点资金。她面对傅某诚恳请求,希望傅某能够将房产暂时抵押,借自己一笔钱渡过难关。
对傅某来说,反正自己的房子现在被汤女士霸占,哪怕房产被判给了自己,自己也住不进去,还不如抵押出去借一笔钱先帮金女士救个急。傅某一点都没怀疑金女士,在他看来金女士的资产可比自己多太多,压根没必要算计自己这么个老人。
由于傅某年纪已大,陪他去办理房屋抵押的金女士又并非其子女,房屋抵押中心的工作人员留了分心眼,害怕是老人家糊涂被人骗了钱,因此借口傅某年事已高,拒绝为其办理手续。金女士眼见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干脆让傅某将房产转让给自己的妹夫盛某,再让盛某进行抵押贷款。
要说傅某真的老糊涂了吗?其实也未必,只是他年纪实在太大,一个人过于孤单,金女士的存在满足了他对子女关爱的需求,因此哪怕知道这份操作并不得当,他还是同意了金女士的要求,房产顺利落到了盛某名下。
之后的情况就算不说大家也应该猜得到,房产一过户金女士就没了踪迹,傅某多方打听下才得知原来金女士的空调厂不是碰到了个小问题,而是已经濒临破产,亏损高达5000万元,因此她才盯上了傅某,毕竟傅某因房产与汤女士产生的纠纷,附近不少人都知道。
就在傅某万念俱灰时金女士又出现了,换了一副嘴脸表示,反正现在房子傅某也拿不到,干脆以450万元的价格卖给她。价值千万的房产,金女士却只肯出450万元,连一半的价格都不到,实在过于贪心,且她还不停叫嚣:“反正你也没子女,给我怎么了?”
但傅某此时已经对人性产生了巨大的失望,对他来说这套房子自己怎样都拿不到了,450万就450万吧,卖出去以后让金女士自己去跟汤女士纠结。
2015年10月6日,傅某与金女士签订了一份房屋补充协议,约定自己将以45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金女士的妹夫盛某。结果协议也签了,傅某最后却只收到了45万元的转账!欺人太甚,实在是欺人太甚,泥人尚且有三分土气,忍无可忍的傅某最终将金女士以及盛某全部告上法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年1月,金某跟盛某都以诈骗罪被逮捕,被霸占了12年的房产终于回到了傅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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