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就是亲人在一起,
吃很多很多顿饭
钟二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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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讲起来,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关于回家吃饭。
我是1976年出生在湖南一个小镇上,19岁离开家乡到外地上大学。19岁之前,关于“父母”、关于“家”的这两个词语,很多画面都定格在一张木头方桌上,傍晚,日暮,宁静,祥和。我们家住在路边,偶有乡邻路过,会扯一嗓子:恰饭冒得(方言:吃饭没有)!
饭桌是个规矩之地。坐着,不要站着,更不要走动;坐直了;碗要端起来,不能扑在桌上;不能拿筷子敲碗;夹菜要一筷子下去,夹到哪块是哪块,而不是东翻西撬;给长辈盛饭端过去,要两只手捧着;斟酒要先给老人,哪怕他不喝酒......
饭桌是个训导之地。印象中,几乎每天晚上吃饭,父母总有讲不完的大小道理。这些道理的缘起,有时候是自己身上的事,有的是别人的事,有的事父母之间的事。“你今天哪里做得不对”、“听说那谁的事了吧,你们长大了可不能这样”、“唉,这个事我也搞错了”......多年以后,这些话头子,仍在耳边。
饭桌上有娱乐之时吗?很少!“娱乐”二字,对于40后、50后的父母,是个生僻词。
这就是我对饭桌、小时候回家吃饭所有的记忆。一生所有的品格,好的、不好的、惹人爱、招人嫌的,全建立在那张方正桌子上。
回过头来看,每天无比严肃的吃饭时间,流淌的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维系中国农耕社会几千年的乡间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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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为什么时间走着走着,进入到今天这个无比现代的社会,“回家吃饭”,突然成为了一个话题呢?
在很多次公众演讲中,我一直谈到我自己的一个观察发现。我说啊,人类历史有三次真正的革命:第一次,人在进化过程中开始可以独立行走,双手得到解放,可以干更多事,工作效率提高,存活几率提高;第二次,蒸汽机出现,火车这些家伙出现,人们可以去远方,迁徙、杂交和融合有了可能;第三次,互联网普及,人们不用去远方,但已经去了远方,牛得不行。
我们正热火朝天地生活在第三次革命中。互联网让我们交流方便,打开手机天下大事瞬间知道,微博微信这些社交工具甚至让我们找到了小学同学、托儿所的小伙伴!但是,伴随便利、快捷,新问题也随之诞生,那就是人们交流没有了深度、广度。大家每天的生活看上去很热闹,实际上,无比的孤独。我们貌似每天发很多信息,其实我们只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时间回到136年前。1879年,挪威中年人易卜生发表剧作《玩偶之家》。这部社会剧一搬上舞台,“出走的娜拉”即刻成为百多年来一直讨论的话题。娜拉为什么出走?为了自由与解放。一样的,陷入网络中现代都市人,也渴望自由与解放,不回家吃饭便成了解决路径之一。
为什么不回家吃饭?因为要跟朋友或者陌生人见面、吃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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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扯得有一点远,没关系,没走远。现代都市人不回家吃饭的原因,当然不仅仅是希望获得深入交流。这只是之一。
地球人都知道,现代人不回家吃饭的原因无外乎以下两种:
第一种,我忙啊,要加班,加完班还要接待客户,接待完客户还有应酬,老板都去,我敢不去么?我不去应酬,你给我发工资、供房还贷啊?
第二种,工作了一天,真的好累,我就是不想回家,一回家,少不了老妈又问这个那个,女朋友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要孩子。我想自己到处走走,逛逛街、逛逛公园散散步,独处一下,安静安静。
还有第三种吗?吃喝嫖赌、游手好闲、野人一个?这个不在今天讨论的范畴。
怎么破?
第一种,谁也没法阻止你去应酬,因为确实没有人帮你供房还贷。但我觉得我老妈讲得对,既然有了家,有了孩子,你就应该多一种能力:兼顾的能力。兼顾这种能力,是可以培养的,是可以训练的。它一定有技巧。段子说得很好:没有时间?挤挤就有了。
第二种,我觉得情有可原。现在一线城市,北上深广,典型的高压锅社会,人需要排解和释放。日本男人下班后、回家前,到酒吧里喝一杯,不也就是这个意思吗?这总比带着一股怨气回家,边吃饭边和家人斗嘴好吧。当然,这种情况偶尔可为之,不能成为永远的借口。
所以,我说,回家吃饭,是现代都是人身上很复杂的一个穴位。因为它有复杂性,所以不能简单地把罪责归在谁头上。既不完全是孩子的错,也不是老人的要求太高,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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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呼吁更多的人回家吃饭!
真的不能把忙当做不回家吃饭的理由!
美国有个教育学家,名字叫莎莉•路易斯。她有本书,蛮畅销,叫《唤醒孩子的才华》。其中书中写道:“两年前,有人研究哪些因素促使孩子在学习能力倾向测试上得高分。智商、社会条件、经济地位都不及一个更微妙的因素重要,那就是,得高分的所有孩子都经常与父母一起吃晚饭。”
是不是可以煽情地说一句特别文艺的话:家,就是亲人在一起,吃很多很多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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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记得《大学》里有这么句话:“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意思就是讲,每样东西都有根本有枝末,每件事情都有开始有终结。明白了这本末始终的道理,很多问题就晓得是怎么回事了。这话不一定好理解,钟二毛这个人爱讲故事,我就讲个故事把。这个故事还是件真事:
我们家隔壁老王前几年过来深圳带孙子。因为他儿子基本上天天应酬到半夜。有次,他儿子王先生在电梯里跟我说:“嗨,孩子现在屁点大,知道什么,等老子这几年把钱赚够了,再好好陪他。”
好了,老王退休前是英语老师,所以把小孙子的英语教得特别好。指家里的任何一个物件,小孙子都能说出英文。有天,家里来了客人。客人不相信五六岁的孩子能背这么多单词,于是考他:“书本怎么说呀?”小男孩说:“Book。”“苹果怎么说呀?”“Apple。”问了很多,都对答如流。突然,小男孩反问了,说:“叔叔,电风扇英语怎么说?”这个叔叔一下子回答不出来。没有想到的是,小男孩当着很多人的面说:“叔叔、叔叔,你可真是个白痴。”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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