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数论瑜伽教程(清辩论师中观心论)(1)

来源:金陵琐记

中观心论

入决择瑜伽师真实品

清辩/撰

吕澂/译

肖永明/整理

编者按:译文由肖永明整理,发表于《世界哲学》2011(6)。译文包括《中观心论》第五品的颂文及自注《思择焰》,系据藏文本译。

本品内容主要是清辩分析、破斥瑜伽行派之论。《中观心论》的论述结构一般为先陈前宗,再作破斥,最后总结。

开头罗列的瑜伽行派教理包括“二取空”、“阿赖耶识”、“三自性、三无性”。而破斥的核心,就是“三性”理论。这是“空有之诤”的传统范式的最直接体现。

吕澂《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中曾提到此译文,并且以三性为中心,概括了本论清辩之破斥的主要思路,今以之作为导言。

“【按:】”中文字为编者所加,吕澂译文所无。标点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增添了引号,也精细了分段。

此文献的汉文研究不多。较详细的研究有曹志成《清辩<中观心论>及其<思择炎>对瑜伽行派三性思想之批判》(载于《东方宗教研究》第5期,1996)。

此外,还有如顾毳《从<中观心论·入抉择瑜伽师真实品>考察“空有诤论”的焦点》(载于《唯识研究》第5辑,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有对清辩破斥部分的一些颂文进行了新译、科判与简单解释,参考了吕澂此译文。

茅宇凡《清辩对瑜伽行派“所缘真如”说的批判》(载于《西藏研究》,2017年第2期)对几个偈颂也有翻译与分析,作为《掌珍论》与《般若灯论》的补充。

本论对于瑜伽行派研究之参照,除却教理方面,也有思想史方面的作用。

试举一例:玄奘译《唯识二十论》长行有“或应多极微和合及和集”一句,据窥基《述记》“和合”和“和集”分别是旧有部和众贤的新有部的看法。但今列维发现的梵本作“saṃhatā vā ta eva paramāṇavaḥ”,仅有“saṃhata(‘和合’或‘和集’)”一个词。其他汉译本与藏译本皆只有一个词。

然本论即区分了“和合”与“积聚”:“积聚与和合二者有何别耶?谓诸同类极微,同一所依,是为积聚;如象、马等,黄、柏、檐木等,异类之实,异依和合,犹如军、林,是则为和合。”虽然两种区分之间有诸多差别,但至少提供了一种参考。吕澂《略述有部学》即据此给出了一种解释:“有部新说在色法方面还发展了极微的理论。这也从构成所缘的条件来立说的。人们感觉虽不能直接缘到个别的极微,但按实境界的当体并非极微和合的假相,而是和集了的极微。和合与和集的意义不同,淸辨解释得最淸楚。他以和合为异类法的成聚,和集则是同类法的(见《中观心论释》第五品)。依着《顺正理论》卷四的说意,没有极微不在和集状态中存在着的,所以感觉所得常为和集安排好了的极微。唐人本着此意,便说极微相资各各有一种和集相,其相实有,可作所缘(见《唯识二十论述记》卷二)。这着重在相上说,就和正理师的原意不尽相符了。”顺此推之,或许玄奘所接受的那烂陀寺的梵本,与今不同,在于其接受过护法、戒贤一派的重编,吸收了当时的新义。

本篇是第1-7颂,为清辩所论述的瑜伽师宗(后文要破斥的“前宗”),依据吕澂的注释,多用安慧《三十论释》。

导言

吕澂《印度佛学源流略讲》

第五讲“中期大乘佛学”

第四章“瑜伽行学派和中观学派”

第七节“清辩与中观学派”

清辩的学说比佛护广阔,著作也多。他是与佛护同为注解《中论》的八大家之一。他的《中论注》别名《般若灯论》,汉译是波颇密多罗译的,共十五卷。此外,他还有通论中观的著作,名《中观心论》(心,“枢要“之意),有颂有释,释文别名《思择焰论》,计十一品,八千颂,藏译三十卷(约合汉文十卷)。这部书的提要即《掌珍论》,有汉译。《般若灯论》与《中观心论》这两部书有个共同的特点,即方法论上与佛护相反,认为不管是破是立,都应该自己立量,即用因明格式采取比量(类似三段论法格式)。另外,他对佛学内部大小乘以及佛学以外各派,凡与他的说法不同的,一律予以批判。这种批判态度与方法论特点,在《般若灯论》里到处可见,在《中观心论》里更为集中地分出各品加以发挥。

他对瑜伽行派还特别写了一大段附在《观涅槃品》(《中论》最后一品)后面,针对三性说,专加批判。因为三性说是瑜伽行派的中心思想,清辩就是从这一要害处开刀。可惜这一段,被波颇密多罗翻译时删掉了。这可能是因为波颇本人是瑜伽行派,感到自已的译著中出现批评本宗的说法不大好,所以就删去了。

那他根本不译这书不行吗?这又牵涉到波颇学问规模的问题,当时那烂陀寺的学风是要兼通性、相、密三方面,他于是译出了《庄严经论》相《般若灯论》—性,《宝星陀罗尼》一密,表示他是精通这三方面的。波颇删去的这一段,藏译中译出来了。此外,清辩在《中观心论》第五品《入抉择瑜伽行真实品》(“入抉择”即“探讨”的意思),针对瑜伽行派的所谓真实作了专门的批判。

这些批判包括了瑜伽行派各种重要说法,三性、唯识等等。此品汉文亦未翻译,但它的要点唐人已集入《掌珍纶》中了(唐人还把这一品开辟出来,名《人真甘露品》)。该品的全文,我们过去曾经译出过,日人山口益也有一个译本。

清辩的中观学派与瑜伽行派不同的主张,概括起来,集中在下列三个方面:

(一)辨三性中依他起性与遍计圆成二性是一还是异?

由佛家说来,一切法均可分成染净二类,是二分法;依他起是介乎染净之间的,染是从它与遍计执的关系言,净是从它与圆成实的关系言,这样就产生了各种的议论。但清辩根本不相信三性说。然而瑜伽行派之说三性,有教理作根据(前有《般若经》类,后有《解深密经》),要反对三性说,对其教理的根据必须作出自己的解释来才行。因此,他就提出了依他与遍计、圆成的一异问题。

(二)争论的进一步是三性说是按世俗谛还是按胜义谛而言的问题。

如按世俗言,那是自由的,多些名目也无所谓;如按胜义言(“胜”指“正智”,“义”是“境界”,正智的境界,就是究竞真理),三性究竞是有还是无,特别是其中的依他起性?

(三)最后,因同是从世俗谛或胜义谛出发,而所得的结果却不同,因此,就又发展到对二谛解释方面的争论。

清辩对上述三个问题的看法是:

依他起与遍计执是一体的东西,在遍计执性外,无所谓依他起,与圆成实不同,所以依他起性染。而瑜伽行派则认为遍计是染,依他起本身无所谓染与不染。

其次,从有无看,清辩认为以世俗谛可以说三性有,但在胜义谛则都无,这叫俗有真无。瑜伽行派与此相反,认为世俗谛为无,胜义谛为有,因为胜义谛是圣智之所行,如果说圣智所行为无,未免说不过去了。

最后,讲到胜义与世俗的定义时,清辩也有新的说法。在《中论》讲到的真俗二谛,原是指说法(言教)的格式,如讲缘起、蕴处界,就是世俗谛的说法,而菩提、涅槃,则为胜义谛的说法。

清辩对二谛的解释,已超出言教的范围,而是指境界说的了。一般说,世智(凡智)的境界属世俗,般若智(圣智,亦即根本无分别智)的境界属胜义。圣智有根本的也有后得的,而清辩认为只有根本智才是胜义的,至于后得智是顺乎圣智的,但不就等于圣智。

清辩之说,仍来源于后来瑜伽行派所表现于《辨中边论》中的思想,不过他不完全同意《辨中边论》的说法而已。瑜伽行派认为此论是弥勒所作,清辩则有怀疑,因此,他的批判就归结到要取得弥勒说真相到底如何。他去找过护法,护法没有接见他,他就发愿长生,要等待弥勒出世,面决两家是非。这个传说,出于《大唐西域记》,表明他表面上与瑜伽行佛陀数论瑜伽教程(清辩论师中观心论)(2)派对立,骨子里还是与《辨中边论》有关。因为他的学说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后世追随者还说他与瑜伽行派有微妙的错综的关系。我国玄奘门下对于护法、清辩两家之同异上有各种解释,可参看《成唯识论学记》中的记载,这也有助于了解清辩的面貌。护法在《广百论释》最后一品《教诫弟子品》中,还是答复了清辩在《般若灯论》中提出的问题的。

【按:下先陈述瑜伽师之宗。据后吕澂注释,清辩多用安慧《三十论释》。】

今当由入决择瑜伽论师真实性而作第五品。

由自宗我慢,恃善巧余说,

谓“入真甘露,瑜伽行善说”。(一)

即大乘阇黎无著、世亲等余人(佛陀数论瑜伽教程(清辩论师中观心论)(3)二一二),于佛所授记且入地者圣龙树所实证大乘义宗,予以曲解,此无羞惭,且不知义,乃于智巧作憍慢,说如是言:“入真实性甘露,惟我侪瑜伽师为善说,非诸中观论师。”

【按:玄奘译《大乘掌珍论》有“《入真甘露》已具分别”,可知此品亦名“入真甘露品”。又如圆测《解深密经疏》解说识数时谓:“一,龙猛等,但说六识,是故清辨菩萨所造《中观心论·入真甘露品》云:‘离六识外无别阿赖耶识,眼等六识所不摄故,犹如空华。’故知彼宗唯立六识。”开头一颂可能交代原因:瑜伽行者自称自己是“入真甘露”,清辩破之,所以这一品是真正的“入真甘露品”。】

彼相,如是:

二事无有故,二者“无”事有,

有等慧境界,传许为胜义。(二)

所谓“二”者,即“色等所取”与“眼识等能取”。此二无性则无。

彼“无”之体性常有性故,且是所谓能、所取二者之无性故。

以是无二事之性,故为有慧境界;然无彼事,故为无慧之境。如是相胜义,乃我等瑜伽师所许,此显彼意。

云“传”者,显非作此论者所自许,以如是胜义,由后文观察唯成立故。

【按:“能取”与“所取”二者是无,但二者之“无”是有。因为其是“无二取”,所以是“有慧”的对象;因为其本身无自性,所以是“无慧”的对象。】

此等胜义,异门各句,如是:

无法体、无我、如性及法住、

无分别慧取、彼亦是所知。(三)

“无法体”者,施设能、所取二者之体。

“无我”,谓无法我及人我性。

“如性”,谓无倒性。

“法住”,谓常住如是。

“无分别慧取”者,谓无二即离一切分别,故是无分别慧所取,即此是胜义。

【按:论述瑜伽行派的各关键词。下据“彼亦是所知”一颂,解释瑜伽行派的阿赖耶识说。】

“彼亦是所知”者,

依有所得故,无所得则生,

复依无所得,而生无所得。(四)

此中谓,阿赖耶识,无始时来住,是无始戏论习气所依,所缘、行相、执受难以了知,相续不断,事实无量,多种类俱生俱灭,功能差别无有边际,具是能力,生六识聚身与青等境无量显现部分相属。

又是染污意生灭所依,于彼相施设内我,以有福、非福及不动之种子故,具足一切界趣生处种子,异熟、思量、了别,随顺三种转变。彼与诸成就生之果体结合,亦即阿陀那识,触、作意、受、想、思相应,是此或在此非世间智者境,故不能真实知。此复二类,牵引及果变。此中“牵引”者,谓由识增上而引生;“果变”者,谓现成异熟果。如水异分相续而成江河,如是福、非福、不动习气积集,阿赖耶识相续亦尽流转生起不绝。此中所有业习气,能取、所取习气,俱时天、人身等识随类而生。

又阿陀那识相续,亦至得阿罗汉断一切烦恼种子而后灭,如是所谓异熟,彼转变是第一类。

复次,诸有情取著彼为我,故称阿赖耶。缘以为我、我所故,常与我痴等四烦恼,并由自他所生之触、作意等相应。彼染污意得阿罗汉时无,断一切烦恼故,如是谓思量,是第二转变。

复次,彼为一切转识功能,欲、胜解等一切心所俱,是一切所依故,谓之阿赖耶识,亦即是根本识。由彼,眼、色、光明、空间、作意等缘,如彼转变,即有六识身起,如海波涛由风及鲸鱼扰动等缘而起。

此阿赖耶识与彼转识非一非异,如海与波涛。

此缘境识于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睡眠、闷绝等位无有。是谓了别,彼转变为第三类。

即此心,瑜伽师以显现似彼为能取相,又显现境而为所取相,转变显现,以无外境,依于唯心可得而境不可得生,无所取则无能取,故依于所取不可得,而能取六识不可得生,乃至未住阿赖耶识自心法性所谓“了别”之性,而住于所缘,则所取种子未遣,见、相(佛陀数论瑜伽教程(清辩论师中观心论)(4)二一四)种子未断,故二者习气未断。

若时色等所缘心外不可得,彼时则决定住于自法性,由转依而遣一切障故,于一切法由自在转变性而得无分别法性。

【按:对瑜伽师识说的总述,可看出其介绍的识变说仍是以阿赖耶识为中心。因为阿赖耶识显现为二取,在通达唯识之后就因为唯心而无所取,此即依有所得的识而生所取无所得,依据所取无所得又生能取无所得。】

【按:下出瑜伽行的三性、三无性说,本论的破斥主要聚焦于此。】

所谓唯识性者,如来智慧于一切义无分别,不知三性则不悟,是故说云:

由遍计叵得,依他无所取,

见如性故说,为见圆成性。(五)

此中“遍计”、“依他”及“圆成”三性,即赖耶中所摄。

此中,由彼彼内外区别而各异之分别,而分别色乃至菩提彼彼事,彼不如是而有,于无法增益而施设故,是为“遍计性”。

三界所生心、心所“虚妄分别”善等别异,由他所生,且作增上,故为“依他”。又于生他作增上,故为“依他”。是即为“遍计”、“圆成”二者所依而转成遍计及圆成故,即此为“依他性”。

即依他,离能所、取性遍计,则是“圆成”。彼又与依他非一非异:若异,则法性应异;若一,则成杂染性,不为清净因。

若有三性,云何一切法无性耶?

遍计以自相空性而,为相无性,故不可得。

依他非由自体生故,生无自性,而无所取。

圆成性亦是诸遍计法之胜义,亦无自性,乃圣者圣智所行境义故,由胜义无性而无性。见如性知胜义者,乃于圆成性由所缘与能缘平等性而见,与生出世智无分别相属故。

彼转依相,诸声闻者为解脱身,离一切漏断烦恼故,即彼在如来为法身,离业及能、所取一切习气而断所知障故。

(清辩上文多用安慧《三十释》,可见其为当时代表作。)

【按:此处介绍的三性说、三无性说,以依他性为中心,于依他上增益即为遍计所执,于依他上离遍计即为圆成实性。】

【按:下列重点讨论依他起性。】

若有一类作如是说:“遍计是世间共同智境,圆成则各别内证牟尼出世智境,彼依他性复是何境?云何得知彼有?”故说:

施设有因故,(佛陀数论瑜伽教程(清辩论师中观心论)(5)二一五)异此无二故,

杂染可得故,许依他有体。(六)

(1)谓心、心所等施设有性者,为颠倒因而显现故,即由彼相,比知依他有体。

(2)复次,若无依他,则施设及因相,或遍计及圆成二者应无有故,彼二皆依于依他故。

(3)复次,若无依他性,则杂染可得不成,然彼是可得故。杂染即以彼心、心所为依,离彼性则是解脱故。是以许依他为有。

此复是证出世智、无分别境圆成性而后见,依他是彼后得清净世间智所分别故。

【按:此述依他性为“有”的三因:一,“假必依实”原则的扩展,由所显现的假,比知必有作为实的依他;二,如前所述,遍计、圆成依于依他;三,没有依他就没有杂染。核心都是说,依他是杂染、清净的所依,所以必须有依他。】

此智度方便,获得一切智,

非于生灭等,取遮遣可得。(七)

经说,由此等法能润、圆满、显现、观察诸法,而不执为我、我所者,此由无我、我所执门而现赖耶识之转变。

经说“彼心非心”者,显示无能、所取;又说“心无性不可思议”者,显示唯识性;又说“如是色者是相”,乃至“菩提是相者”,显示名言所施设遍计执性;即由说“损减者取施设法”乃至“菩提分法”,显示依他性;又说“如性”、“实际”、“出离果”、“一切智”等,显示圆成性。

“如是,我等所说智度之相,乃得一切智之方便,非诸中观者取遮遣生灭与随顺无见而可得一切智”,此已定瑜伽师所立本宗已。

【按:出瑜伽师教证,总结瑜伽师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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