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省文化厅、“魅丽甘肃”青少年才艺大赛组委会授权,临夏市委宣传部、临夏市电视台将于 8月19日在临夏市举办“魅丽甘肃”青少年才艺大赛决赛临夏选拔赛:第一届“魅丽临夏”青少年才艺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直接晋级“魅丽甘肃”甘肃省青少年才艺大赛总决赛。
青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此活动将为临夏青少年艺术教育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展示临夏艺术教育课堂教学的最新动态、最新理念和最新成果,弘扬临夏传统民族文化,促进临夏与省内、外艺术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
一、 活动目的
1、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推动临夏青少年的艺术教育和素质教育,增强临夏青少年的艺术修养水平和认知能力,广泛的调动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的积极性,集中展示我市青少年课堂内外学习成果。增进青少年慈善公益之心,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
2、通过“魅丽临夏”青少年才艺大赛,呼吁社会更多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关爱留守儿童,对临夏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进行帮扶和资助。
3、以活动为窗口,每年至少帮扶20名以上的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
4、2016年10月17日,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香港中华和谐基金会和甘肃中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临夏市“新华小学”为20名贫困及留守儿童开展了捐助仪式,给每位贫困及留守儿童资助了2000元的助学金。
今年将继续为临夏市的贫困及留守儿童开展捐助活动,捐助人数为20名。
二、活动宗旨
1、 展示校内外艺术教育成果
2、 传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3、 推动我市青少年艺术交流
4、 增进我市少年儿童公益之心
三、活动主题
青春、梦想、成长、爱心
四、活动时间
2017年8月19日
五、活动参演对象:
4—16岁青少年儿童
六、活动参演项目、要求和分组
1、大赛分三个组:器乐组、声乐组、舞蹈组
2、每组分设两个小组:少儿组、青少年组
3、少儿组(4周岁-11周岁) , 少年组(12周岁-16周岁)
注:每个小组都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评审内容,参选要求,评分标准:
(1)器乐类:(满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1分;综合素质1分)
1、形式分为个人、组合。
2、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演奏一首乐曲,曲目不限,自备服装、伴奏带,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独奏、重奏、乐队、器乐组合;乐器由选手自备。
(2)声乐类:(满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1、形式分为个人独唱。
2、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伴奏带,超时扣分。
(3)舞蹈类:(满分10分。音准、节奏、完整性5分;表现力3分;服装服饰1分;综合素质1分)
1、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等。
2、体育舞蹈:摩登、拉丁、爵士、街舞等。
3、武术:套路、器材等。
4、要求时长: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道具、器械、伴奏带等,超时扣分。
注:形式分为单人、双人。
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内容必须要积极健康向上。能够真实地反映当代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美好形象,弘扬民族精神,讴歌伟大的祖国为题材等内容均可。
服装要求:
除演出服外,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着装得体,衣冠整洁,不穿拖鞋,背心,短裤。
七、报名时间、要求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7月31日
2、报名地址:临夏市红园路州供销社西四楼(临夏育才艺术学校)
3、参选选手凭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4、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递交照片(2寸免冠照2张)。
5、参赛费用:
每人:150元 (所有参赛选手都将获得由甘肃省文化厅和临夏市委宣传部、临夏市电视台颁发的获奖证书)
评委的聘请: 州内专业老师及部分艺术学校校长(拟定)
评选办法:
1、评选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平均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委采取评委主任负责制,评委独立打分,签名确认的办法,打分表一旦公示后,任何人无权改动。
大赛公证性:
本着活动的公正和严谨性,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评比原则。
组委会享有权利:
享有本次活动的评选成绩,电视文艺晚会及参赛作品的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播放权及报刊刊登权;享有本次活动过程中参赛选手的形象使用权;享有本次活动相关的法定权益保障。
有关本次活动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魅丽临夏”青少年才艺大赛承办方。
活动监督单位
甘肃省文化厅
“魅丽甘肃”青少年才艺大赛组委会
活动主办单位
临夏市委宣传部
临夏市电视台
活动承办单位
临夏市河之舟传媒有限公司
临夏育才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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