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最高境界是悟而不是练(书法之形好理解)(1)

百鈞拏发话笔势(二)

文/大可先生

米芾《海岳名言》说:

字之八面,唯尚真楷见之,大小各自有分。智永有八面,已少钟法。丁道护、欧、虞笔始匀,古法亡矣。

书法最高境界是悟而不是练(书法之形好理解)(2)

大可诗生活·一日一诗书

智永是王羲之的后裔,是专传钟、王笔法的人,岂有不合笔法之理,自然只是其体势不同罢了,这是极为浅显的道理。所以米芾所说的“智永有八面,已少钟法”,这个“法”字,当指笔势而言,不是笔法。笔势是在笔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过因时代和人的性情而出现长短、曲直、方圆、肥瘦、正斜、俯仰、平侧、巧拙、和峻等各式各样的不同,不像笔法那样一致而不可改变。所以要把“法”与“势”加以区分,然后对于古人论书的言语,才能弄清其要义,不致于迷惑而无所适从。

书法最高境界是悟而不是练(书法之形好理解)(3)

大可诗生活·一日一诗书

古人在描摹高深莫测的“势”的时候,往往求助于具象的比喻。蔡邕说:书法是“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由此看来,书法是天地宇宙万物在黑白对立上的统一。“阴”与“阳”是对立的;那么,“形”与“势”也理应对立。于是一切便显得十分明了了:形、势是一对矛盾统一的两种因素,形之内是“势”;势之外是“形”。换言之,“形”是可视的由点画所构成的字形和章法;而“势”则是隐藏于这种可视之形里面的运动形态。——是“势”以内在的聚合运动连接起原先就十分松散的“形”即线条与章法。

书法最高境界是悟而不是练(书法之形好理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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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能发现“势”,这证明古人的抽象理解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仅满足于这种具象比喻,则又表明这种“高度”并不在所有领域之中同步出现。然而有趣的是,在古代书论中,也有同时兼二者而论之的好例子。如晋代卫恒《四体书势》引崔瑗《草势》就说:“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前半句讲“形”,而后半句则讲“势”。“兽跂鸟跱”、“狡兔暴骇”讲的是“形”,而“志在飞移”、“将奔未驰”则讲“势”,可谓是以具象形态说明抽象之“势”的最佳典范。这大概只有在汉末三国之际,才有可能出现这种典范。遗憾得很,自隋唐以后,大概由于这种具象比喻的环境不复存在,类似此种论述再也未能如此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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