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炫酷的摩托车“炸街”虽然拉风,
但不仅扰民还危险。
更让交警意外的是,“炸街”的摩托车司机一个刚满18岁,一个才13岁。5月31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两起典型违法行为。
近日,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接到举报称,每到夜晚,总有人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危,骑着“炫酷”摩托,在县城“炸街”。强大刺耳的噪声,不仅严重影响群众生活,还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很多人可能要问,什么是“炸街”?交警介绍,“炸街”是近年来的一个网络流行词,指跑车、摩托车猛轰油门等故意行为,使其发出巨大声响,驾驶人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旁观者的举动。
针对举报,5月25日晚,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龙泉派出所联合执法,查获两辆“炸街”摩托车。一个驾驶人18岁,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而另一个驾驶人只有13岁,还是在校的学生,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未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可这两位驾驶人,显然都不符合条件。
驾驶人牛某波,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依据规定,处以罚款300元;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按照规定处以罚款200元,并依法暂扣摩托车。
驾驶人刘某凡,年仅13周岁,还是未成年人,不具备摩托车准驾资格,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有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在第一时间通知其家长到场,对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家长对当事人加强管教。
山西交警提醒:
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会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机动车需要注册登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做好监护工作,严禁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切勿视交通法规为儿戏。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杨晶
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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