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警察的不断增多,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不少驾驶员使尽浑身解数,故意遮挡、伪造、变造号牌等层出不穷,你见过吗?
有直接型的——抹布遮挡
有隐形型的——泥巴污损
还有这种“闪耀型”的!
直接在车牌上装一排灯管
让你看不着,拍不清!
……
这些都是比较常见遮挡号牌的行为,不过,最近蜀黍发现了一种,新型的遮挡方式!
车站、地铁口、机场附近,蜀黍经常见到一些车敞开后车厢,人悠闲地往车上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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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来了就说:不好意思,我散热,不好意思,我等人
别以为这样蜀黍就拿你没办法了,深圳交警要重拳整治!今后,这种行为,蜀黍将以“遮挡号牌”来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处罚呢?
重点查处交通繁忙路段、地铁站、公交站、机场、口岸、码头等区域,行为人通过故意打开车尾厢、车牌位置站人等方式逃避交通监管的违法行为。
妨碍交通监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后尾厢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
过年,妈妈给我装了一车厢行李,盖不上咋办?也要被罚吗?
NO!NO!NO!以下行为不按“遮挡号牌”处罚!
1.确有必要打开车尾厢装卸行李的,按违停的相关法律依据去认定。
2.机动车后备厢本身因装载物品过多,导致车尾厢关不上的,民警现场发现的,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时,不得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蜀黍提醒大家,要在指定的地方上下客、装卸行李,千万不要在路边随意停车,否则会被认定为违停哟~
届时,蜀黍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结合交警巡逻管控,严厉查处这类违法行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积极向蜀黍举报!
你遇到过这种故意躲避抓拍的违法行为吗?哪里情况最严重?欢迎留言告诉蜀黍!蜀黍将会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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