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一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讲解(要求及使用指南二)(1)

7支持

7.1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2能力

组织应:

a)确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具有影响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是能胜任的;

c)适用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见7.5)作为能力的证据。

注:适用的措施订能包括.例如:向现有员工提供培训、指导,或页新分配工作;或聘用、雇佣能胜任的人员。

7.3意识

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应意识到:

a)能源方针(见5.2);

b)他们对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的实现以及改进能源绩效的 效益;

c)他们的活动或行为对能源绩效的影响;

d)不符合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后果。

7.4信息交流

组织应确定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信息交流,包括:

a)信息交流的内容;

b)信息交流的时机;

c)信息交流的对象;

d)信息交流的方式;

e)谁来进行信息交流。

在建立信息交流过程时,组织应确保所交流的信息与能源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组织应建立和实施一个过程.使得任何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都能为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 绩效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应考虑保留改进建议的文件化信息(见7.5)。

7.5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组织确定的实现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和证实能源绩效改进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同,取决于:

——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过程的复杂程度及其相互作用,

——人员的能力。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标识和说明(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编号);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例如:纸质的、电子的);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组织应控制能源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保其:

a)在需要的场所和时间,均可获得并适用;

b)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实施以下活动: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其确定的能源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予以 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仅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8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通过以下方式策划、实施和控制与主要能源使用(见6.3)相关的、满足相关要求以及实施6.2 所确定的措施所必需的过程:

a)建立包括设施、设备、系统和能源使用等过程有效运行和维护的准则。该准则一旦缺失可导致能源绩效严重偏离预期。

注:由组织确定严币:偏离的准则。

b)与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相关人员沟通(见7.4)准则。

c)根据准则实施过程的控制,包括根据建立的准则运行和维护设施、设备、系统及用能过程。

d)保留必要程度的文件化信息(见7.5),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

组织应对计划内的变更进行控制,并对非预期变更的后果予以评审,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任何不利影响。

组织应确保外包的主要能源使用或与主要能源使用(见6.3)相关的过程得到控制(见8.3)。

8.2设计

在对设施、设备、系统和用能过程进行新建、改造和翻新设计时,如果该设计在计划的或预期的运行期内可能对能源绩效产生显著影响.组织应考虑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和运行控制。

适用时.应将上述考虑能源绩效的结果纳入规范、设计和采购活动中。

组织应保留与能源绩效相关的设计活动的文件化信息(见7.5)。

8.3采购

在采购预期对组织的能源绩效产生显著影响的用能产品、设备和服务时,组织应建立并实施准则。

以评价在计划的或预期的运行期内的能源绩效。

在采购对主要能源使用产生或可能产生影响的用能产品、设备和服务时.组织应告知供应商能源绩效是采购评价准则之一。

适用时组织应确定和沟通规范,用于:

a)确保采购的设备和服务的能源绩效;

b)采购能源。

9绩效评价

9.1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1.1总则

组织应针对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确定:

a)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关键特性:

1)实现目标和能源指标的措施计划的有效性;

2)能源绩效参数;

3)主要能源使用的运行;

4)实际能源消耗与预期能源消耗的对比。

b)适用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的方法.以确保有效的结果。

c)何时应进行监视和测量。

d)何适应分析、评价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组织应对其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见6.6)。

组织应通过能源绩效参数值(见6.4)与相应的能源基准(见6.5)对比评价能源绩效的改进。

组织应对能源绩效的严重偏离进行调查和响应。组织应保留这些调查和响应结果的文件化信息 (见 7.5)。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有关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文件化信息(见7.5)。

9.1.2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价与其能源效率、能源使用、能源消耗和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及其他要求(见4.2)的合规性。组织应保留合规性评价的结果和所采取任何措施的文件化信息 (见 7.5)。

9.2内部审核

9.2.1组织应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对能源管理体系实施内部审核.以提供能源管理体系下列信息:

a)是否改进能源绩效。

b)是否符合:

——组织自身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

——组织制定的能源方针(见5.2)、目标和能源指标(见6.2)!

——本标准的要求。

c)是否得到了有效实施和保持。

9.2.2组织应:

a)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该审核 方案必须考虑到相关过程的重要性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b)确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d)确保向相关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e)根据10.1和10.2,采取适当的措施。

f)保留文件化信息(见7.5).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9.3 管理评审

9.3.1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 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9.3.2管理评审应包括对下列事项的考虑: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状况。

b)与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外部和内部因素,以及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变化。

c)能源管理体系绩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趋势:

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2)监视和测量结果;

3)审核结果;

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结果。

d)持续改进的机会,包括人员能力。

e)能源方针。

9.3.3作为管理评审输入的能源绩效信息应包括:

——目标和能源指标的实现程度;

——基于监视和测量结果《包括能源绩效参数》的能源绩效和能源绩效改进;

——措施计划的状况。

9.3.4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持续改进机会相关的决策.以及与能源管理体系变更的任何需求相关的决策,具体包括:

a)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

b)能源方针。

c)能源绩效参数或能源基准。

d)目标、能源指标、措施计划或能源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及其未实现时将采取的措施。

e)改进融入业务过程的机会。

f)资源分配。

g)能力、意识和沟通的改进。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10改进

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发现不符合时,组织应:

a)对不符合做出响应,适用时:

1)采取措施控制并纠正不符合;

2)处理后果。

b)通过以下活动评价消除不符合原因的措施需求.以防止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地方发生:

1)评审不符合;

2)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符合。

c) 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

d)评审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必要时.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发生的不符合的影响相适应。

组织应保留以下文件化信息:

——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

——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

10.2持续改进

组织应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组织应证实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

附录A

(资料性附录)使用指南

A.1总则

本附录给出的信息是资料性的.旨在防止对本标准所包含要求的错误理解。这些信息的阐述与标 准要求保持一致,不拟增加、减少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本标准的要求。

A.2能源绩效与能源管理体系的关系

本标准阐述了能源绩效改进以及运用管理体系方法对能源进行管理。能源管理体系运用能源绩效 参数和能源基准等相互关联的要素作为一种方法证实与能源使用相关的能源效率或能源消耗的可测量的改进(见图A.1)。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讲解(要求及使用指南二)(2)

图A.1能源绩效与能源管理体系的关系

本标准要求证实能源绩效改进.但能源绩效、能源指标以及如何证实能源绩效改进.均由组织自行确定。

A.3术语的说明

为了提高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的一致性,与上一版本相比,本标准的条款结构和一些术语已作出了 变更。然而,本标准并未要求必须将其条款结构或术语应用于组织能源管理体系文件也未要求必须以 本标准使用的术语替代组织使用的术语。组织可选择使用适合其业务和需求的术语,也可选择使用本 标准中的术语。

——本标准中,任何(any)”一词的使用意指选用或选择。

——“适当的(appropriate),与“适用的(applicable)”不得互换。“适当的”意指适合于或适于…… 的.并意味着某种程度的自由;而“适用的”意指相关的或有可能应用的.且意味着如果能够做 到,就需要做。

——“考虑(consider)” 一词意指有必要考虑这一话题,但可拒绝考虑;而“应考虑(take into account)”意指有必要考虑这一话题,但不能拒绝考虑。

——“确保(ensure)”一词意指职责可以委派,但责任不能委派。

本标准使用了术语“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是其同义词,代表 了相同概念。

本版本使用了一些新术语,以下对其进行简要解释。

作为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保持一致的一部分,本标准采纳了“文件化信息”这一通用条款,未做明显 变更或增加(见7.5)。因此,全文中的术语“文件化程序documented procedure)”和“记录(record)”被 “文件化信息documented information)”替代。

文件化信息(“)documented information)”替代上一版标准中的名词“文件(documentation)”“文档(documents)”和“记录(records)”。为区分“文件化信息documented information)”这 一通称术语的含义本标准现使用短语,保留(retain)文件化信息……”来表示已录。用“保持(maintain)文件化信息”来表示除记录以外的最新文件。

—短语“预期结果“(intended outcome)”是指组织通过实施其能源管理体系和改进能源绩效的工作想要实现的结果。

短语"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person(s) doing work under its control]”。包括为组织工作的人员以及代表组织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例如:合同方、服务供应商)。以此替代上一版标准中的短语,'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persons working for it or on its behalf, persons working for or on behalf of the organization)”。这一新短语的含义与上一版标准无区别。

A.4组织所处的环境

对组织所处环境的分析.为对组织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产生影响(正面的或负面的)的外部和 内部因素.提供一个高层次的、概念性的理解。

外部因素的示例可能包括:

——与相关方有关的因素。例如:现有的国家或行业目标、要求或标准。

——能源供应、安全性、可靠性的限制或局限性。

--—能源成本或能源种类的可用性。

——天气的影响。

——气候变化的影响。

——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

内部因素的示例可能包括:

——核心业务目标和战略;

——资产管理计划;

——影响组织的财力资源(人力、财力等);

——能源管理的成熟度和文化;

——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虑;

——能源供应中断的应急计划;

——当前技术的成熟度;

——运营风险和责任方面的考虑。

在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证实组织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并不意味着全部的能源绩效参数 值均得到改进。部分能源绩效参数值得到改进.部分没有改进,但是在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内.组织也可 证实能源绩效的改进。

A.5领导作用

A.5.1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对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负有总体责任。最高管理者即使将部分职责委派给其他人员,但仍负有总体责任。

最高管理者与组织中的人员进行沟通时,可通过员工参与活动强调能源管理的重要性,例如:授权、 鼓励、赞誉、培训、奖励、参与等。

A.5.2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是组织通过策划、实施、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全过程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的基础。能源方 针可能是一个让组织的成员容易理解并应用于其工作活动中的简短声明。

A.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未给出额外指南。

A.6策划

A.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考虑风险和机遇是组织高层战略决策的一部分。通过在策划能源管理体系时识别风险和机遇.组织可预测可能的情境及其后果,以便在发生不利影响之前采取预防措施。同样,也可识别和争取能够带来潜在优势或有益结果的有利考量或情形。

图A.2 给出了一个概念图,以更好地理解能源策划过程。

图A.2 不代表特定组织的具体信息。由于组织或所处特定环境的不同,图A.2中的信息是说明性的,并不详尽,可能还存在组织特有或特殊情况的其他细节。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讲解(要求及使用指南二)(3)

A.6.2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目标可包括能源管理体系的总体改进和特定的、可测量的能源绩效改进指标。其中某些目标是定 量的,包含能源绩效改进的指标(例如:到当年年底耗电量减少3%,到第四季度全厂效率提高2%),但 某些目标是定性的(例如:涉及用能行为、节能文化的改变)。通常可以通过调查或其他类似机制为定性 目标提供一些定量值。

A.6.3能源评审

通过识别能源种类以及评价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过程,组织可确定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并识别 能源绩效改进的机会。组织在确定主要能源使用时应明确准则.即何为能源消耗量大和/或何为在能源 绩效改进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可根据组织的需要.确定主要能源使用.例如:设施(例如:仓库、车间、办公室)、过程或系统(例如:照明、蒸汽、运输、电解、电机驱动)或设备(例如:电机、锅炉)。主要能源使用 一旦被确定.其管理和控制将成为能源管理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

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可能包括服务承包商、兼职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能源评审的更新包括与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分析有关的数据和信息、确定主要能源使用和识别能 源绩效改进机会的更新。能源评审的全部内容并不需要同时更新。正式的能源审计可能有助于详细识 别能源绩效改进机会。

能源审计能够提供能源评审的一个或多个部分的信息。能源审计的范围可能包括对组织、主要能 源使用、系统、用能过程和/或设备等方面能源绩效的详细评审。通常基于在确定的能源审计范围内对 实际的能源绩效进行适当的测量和观察。能源审计的输出主要包括当前能源消耗和能源绩效的相关信 息,以及对特定场所的数据和运行条件分析后,得出的按照能源绩效改进或投资回报率排序的一系列具 体建议。

在寻求能源绩效的改进机会时.组织宜考虑某一特定过程需要能源的程度,或能源可回收的程度。即使诸如某个化学反应的过程.由于能源需求遵循科学定律.改进机会有限.辅助设备也能够提供显著 的能源绩效改进潜力.如可改进过程控制或设备运行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运行负荷和参数的变化、 设备老化可获取的技术和工艺的进步机会也可能随之出现。组织也可以在设备或系统的操作和维护 方式中识别能源绩效改进机会。

在组织界定的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并不代表一种能源绩效的改进。作为这种改变的结果,尽管在体系边界内与能源使用有关的、可测量的能源效率或能源消耗的结果没有 改进但是进入体系边界的能源消耗可能会减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能产生积极的环境影响以及其 他效益,组织可设定增加其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目标。在此情况下.组织需单独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进行 评估。

适当时.能源评审也可考虑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A.6.4能源绩效参数

能源绩效参数是一把“标尺”,用于比较措施计划和其他措施实施前(能源绩效参数的参考值)和实施后(能源绩效参数结果值或当前值)的能源绩效(见图A.3)。参考值与结果值之差是能源绩效变化的量度。

业务活动或能源基准发生变化时.组织可更新其相关的能源绩效参数。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讲解(要求及使用指南二)(4)

A.6.5能源基准

一个合适的时间段是组织对运行周期、法规要求或影响能源消耗和能源效率的变量的说明。以使数据期能够充分反映全面绩效。组织所用的数据可能是其生成的数据(例如:测量得到的数据)或其可获取的数据(例如:公开的天气数据)。

归一化是为了实现可靠的比较。能源绩效参数值归一化时考虑相关变量变化.会更准确地反映能 源绩效。

当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内移除或引入消耗大量能源的能源使用时,宜对能源基淮进行相应 地修正。

A.6.6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数据对监视和持续改进能源绩效至关重要。通过对数据收集的类型、方式以及频率进行策划.有助 于确保能源评审、监视、测量、分析与评价过程所需数据的可获得性。

数据可能来自简单的数字计数也可能来自完整的监视和测量系统,该系统带有能够整合数据 并提供自动分析的软件应用程序。

A.7支持

A.7.1资源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业技能、技术、数据收集基础设施和财务资源。

A.7.2 能力

能力要求宜与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的职能、级别和角色相适应,这会影响能源绩效和 能源管理体系。能力要求由组织决定。

培训是获得能力的诸多方法之一。宜鼓励能源管理体系团队成员不断拓展、保持和提升其知识、技 能和专业技术。若国家或地方提出相关人员的资格认证(或其等同)方案则可考虑开展资格认证。

A.7.3意识

未给出额外指南。

A.7.4信息交流

未给出额外指南。

A.7.5文件化信息

本标准提供了需要保持或保留的文件化信息的详细要求。组织可选择增加其认为能够有效证实能 源绩效并支持其能源管理体系的其他必要文件化信息。外部的文件化信息可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设 备手册、天气数据以及支持静态因素和相关变量的数据。

A.8运行

A.8.1运行策划和控制

未给出额外指南。

A.8.2设计

在运行期内考虑能源绩效不要求进行生命周期分析或生命周期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组织能源管 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的设施、设备、系统或能源使用过程的设计。

对于新建设施、技术和工艺改进.宜考虑可替代能源如可再生能源或低污染型能源。

A.8.3 采购

采购是通过使用更高效的用能产品和服务来提高能源绩效的机会。同时还可以借此影响供应链合 合作伙伴改善能源行为。

能源采购规范的适用性可因市场而异。能源采购规范可包括能源的质量、数量、可靠性、可用性、成 本结构、环境影响以及可替代能源的种类等内容。适当时,组织可使用能源供应商提出的规范。

在组织能源管理体系范围之外,可再生能源采购的变化或增加,不会影响能源消耗,也不会改进能源绩效,但可能产生积极的环境影响。组织可选择将可再生能源的采购作为其能源采购准则或规范之一 。

A.9绩效评价

A.9.1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本条款涉及数据收集策划(见6.6)的实施。以及能源绩效改进和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

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可通过能源绩效的改进及其他预期结果来证实。能源绩效改进可通过一段 时期内。相对于相应能源基准的能源绩效参数值的改进来证实。某些情况下,与主要能源使用或关键特 性无关的活动可实现能源绩效改进。这时.可新建一个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来证实能源绩效改进。

在进行分析时,得出最终结论之前宜考虑数据的局限性(准确度、精度、测量不确定度)和核算得一致性。

A.9.2内部审核

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由组织的员工或者由组织挑选的外部人员进行。审核员的独立性可通 过审核员与被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联予以证实。

能源审计或评估与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不是同一概念。

A.9.3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覆盖能源管理体系的全部范围,但并非需要一次完成所有要素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可 在一段时间内分次进行。

A.10 改进

持续“(continual)”意指在一段时间内发生,但在此时间段内可能出现间隔[“连续(continuous)”意 指不中断的发生]。本标准的持续改进是期望改进会定期或持续发生。组织根据其所处的环境、经济因素和其他条件。确定实施持续改进措施的速度、程度和进度。

能源绩效改进可通过多种方式证实,例如:

a)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和边界内,归一化后的能源消耗的减少;

b)能源指标以及主要能源使用管理方面的进展。

改进应基于组织确定的优先顺序进行。

能源绩效持续改进的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在相似条件下,能源消耗总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例如:气温无显著变化的区域内的一栋 商业建筑的能源消耗的降低。

——总能耗增加,但由于组织确定的能源绩效的结果仍有所改进。在这种情况下,能源绩效参数可能 是一个具有单一相关变量且没有基准负荷的简单比值。

——随着设备老化其能源绩效会发生预期性下降。通过适当的运行和维护控制延缓或减少性能 衰减曲线(作为组织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的衰减能够证实能源绩效的改进。

——在资源开采行业,随着资源枯竭,能源绩效通常呈下降趋势。例如:在一个开采场,当开采深度 和开采量均变化时,相对于能源基准的下降速率的降低可认为是绩效改进。

——对于大多数情况和组织,存在多个需要归一化的相关变量.例如:一家乳制品厂生产三种不同 产品(牛奶、奶酪、酸奶),且均受天气影响。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GB/T 23331—2012 与 GB/T 23331—2020 之间的对应关系表 B.1 GB/T 23331—2012 与 GB/T 23331—2020 之间的对应关系

GB/T 23331—2012

GB/T 23331—2020

引言

引言

1范围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

3术语和定义

4组织所处的环境

4.1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

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1.1总要求

4.3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4.4能源管理体系

1.2管理职责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1.2.1最高管理者

4.3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7.1资源

1.2.2管理者代表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5.3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1.3能源方针

5.2能源方针

L4策划

6策划

4.4.1总则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1.4.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1.4.3能源评审

6.3能源评审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4.4.4能源基准

6.5能源基准

L4.5能源绩效参数

6.4能源绩效参数

1.4.6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6.2目标、能源指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1.5实施与运行

7支持

8运行

4.5.1总则

4.5.2能力、培训与意识

7.2能力

7.3意识

1.5.3信息交流

7.4信息交流

4.5.4文件

7.5文件化信息

表B.l (续)

GB/T 23331—2012

GB/T 23331—2020

7.5.1总则

7.5.2创建和更新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L5.5运行控制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4.5.6设计

8.2设计

1.5.7能源服务、产品、设备和能源采购

8.3采购

4.6检査

9绩效评价

1.6.1监视、测量与分析

9.1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6.6能源数据收集的策划

1.6.2合规性评价

9.1.2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的评价

1.6.3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9.2内部审核

1.6.4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1-6.5记录控制

7.5文件化信息

L7管理评审

9.3管理评审

10.2持续改进

附录A(资料性附录)标准使用指南

附录A(资料性附录)使用指南

附录 B(资料性附录)GB/T 23331—2012,GB/T 19001—

2008.GB/T 24001—2004 和 GB/T 22000—2006 之间的 联系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GB/T 23331—2012 与GB/T 23331—

2020的对应关系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GB/T 19011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2]GB/T 23694

[3]GB/T 24001

风险管理术语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GB/T 35770

合规管理体系指南

[5]GB/T 36713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

[6]GB/T 39532

能源绩效测量和验证指南

[7] ISO 50002 Energy audits——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

[8] ISO 50003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for bodies providing audit and certification of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

[9] ISO 50004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Guidanc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maintenance and improvement of an ISO 50001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10 ISO 5047 Energy savings—Determination of energy savings in organizationsEll ISO/IEC Guide 99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metrology—Basic and general concepts and associated terms (VI

M)

说明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与GB/T 23331—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性变化如下:

——采用了 ISO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包括高阶结构、相同的核心文本、通用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重新梳理了文本结构和措辞;

——优化了与战略管理过程的融合;

——强化了最高管理者的作用;

——澄清了能源种类排除、能源评审要求、能源绩效参数和能源基准相关内容;

——引入了对能源绩效参数和相关能源基准“归一化”的概念;

——增加了能源数据收集策划和相关要求的内容。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50001 ;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部分有关术语来源参考文件的批注;

——删除了部分与我国应用情况无关的批注;

——对某些批注进行了必要的补充。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深圳华测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中 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 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 限公司、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电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鲁源节能认证技术 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世标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内蒙古节能协会、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铜山华润电力有 限公司、高质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湖南楚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晴、李鹏程、王康、黄进、周璐、陈海红、林翎、李燕"、张瑜、彭新、郭晓东、 谢修平、侯姗、王得蓉、王世岩、李燕3、尹晓敏、龙妍、张岚、靳世平、金宇晖、刘猛、于磊、彭妍妍、韩光辉、 夏玉娟、王刚、虞旭清、沈其明、李勋、姚苓、潘珂、高雪梅、张焕弟、陈超虎、路征、艾斌、陈嘉、周前、 李宝佳、刘颖超、单龙辉、李洪福、刘继辉、杨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3331—2009,GB/T 23331—20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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