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贵州省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毁路边护栏,冲入了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
经过救援队搜救,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1人未受伤。公交车司机张某钢,也在事故中死亡了。
7月12日,网友们期待已久《警方通报》终于来了。
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后对此案件作出以下结论:张某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张某钢,今年52岁,从事公交车司机行业23年,是名副其实的老司机。中年离异的他,租住在姐姐女儿的房子,同时申请公租房,但没有申请到。自己的一套40平米的自管公房,在拆迁协商中能拿到补偿款7万多块,张某钢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所以一直没签拆迁合同。
此时,所有的隐患还都像地雷,只是埋在地下,而导火索就是7月7日早上,张某钢看到自己的公房被拆除。
“拆迁”的字眼虽然敏感,但是关于张某钢公屋被拆边的问题,当地相关部门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但不论结果如何,都不应该成为他作恶的理由。
张某钢的行为逻辑似乎是:“我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所以我要报复社会”。
显然,这不是正常的因果关系,而是混账的作恶逻辑。
但悲剧已发生,关键是如何补上漏洞。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张某刚所在的公交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疏忽,难辞其咎!悲剧发生前,原本有机会可以避免:
第一:7月7日,悲剧发生的几个小时前,因为房子被拆,情绪激动地张某钢拨打了政府热线,接着,他又给同事打电话要求提前接班。
对于提前接班的流程,公交公司平日里的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是否就允许如此随意?
第二:张某钢接班的时候,手里拿的是一瓶灌着白酒的饮料瓶,为给自己壮胆儿,司机拿着白酒去开公交车。
对于这种明显不正常且违法的行为,公交公司也是毫不知情。
除了管理漏洞之外,还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20位无辜乘客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谁来赔偿?
显然,张某钢要负首要责任,但是第一,他已经死了,第二,他留下的财产明显无法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现在看来,那也只有张某钢所属的公交公司来负责了。
而如果公交公司也赔不起,那就需要政府出面协调。
其实,相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来说,小编更担心的是“模仿效应”。
这些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的行为,在经过媒体大肆渲染和传播之后,有时候会起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模仿效应”。
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所警惕。
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有时候会起到反作用。
总之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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