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中如何分辨肺动脉与肺静脉 乙类乙管究竟有啥不同(1)

新冠防控又迎来重大变化。26日晚官方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妥有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

为何作出调整?“乙类乙管”的防控措施有何不同?未来疾病监测报告怎么发布?27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给出了答案。

“乙类乙管”防控措施有四大不同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有关情况。会上通报,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后,在防控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乙类甲管”时,主要通过风险职业人群“应检尽检”、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发现感染者。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充足供应抗原检测试剂,有效满足居民检测需求。

二是在传染源管理方面,“乙类甲管”时,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实施“乙类乙管”以后,对于发现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对于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想居家、担心传染家人的居民也可选择前往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各地也为自愿集中隔离者提供类似“健康之家”等隔离服务。

三是在社会面防控方面,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社会面防控措施将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比如除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特殊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对跨区域人员开展落地检、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采取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相应的风险区域管控措施。

四是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乙类乙管”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直接进入社会面。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米锋表示,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疾病监测报告及对外发布的调整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介绍,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疾病监测报告及对外发布也将进行调整:一是调整公布的内容,将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以及累计的死亡病例数,删除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不再区分本土的病例和输入的病例。

同时,对外公布的频次也将进行调整,回归到乙类传染病后,一个月公布一次,公布平台为中国疾控中心网站。

“白肺”与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无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白肺”是肺部影像学表现的一个口语化的描述。正常情况下肺部是由肺泡来组成的,肺泡里边是充满了空气的,进行CT或者是X线检查的时候,射线穿过肺泡的时候,它的影像表现应该是黑色的区域,但是当肺泡里边出现炎症和感染有渗出液和炎性细胞的时候,肺泡就被这些渗出液或者炎性细胞所填充,射线就穿不透,在影像学的表现上就出现了白色的区域,白色区域反映出来的是渗出物的影像学的表现,并不是说肺脏的组织和实体变成了白色。

焦雅辉说,现在出现的所谓的“白肺”,与武汉当时的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是没有关系的,并且当前的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5个配套文件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

疫情流行期间核酸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总体原则指出,(1)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2)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3)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检测对象包括:

(1)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

(2)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

(3)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

(4)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

(5)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

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

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文件提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防控指引:重点场所指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包括场站码头、市场商超、展销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餐饮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疫情流行期间,实施错峰限流,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场所内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阳性人员原则上不带病上岗,如需到岗,应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文件指出,要加强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个人防护。强化师生健康教育,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学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强化个人防护、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疫情严重时或取消堂食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指出,疫情严重时,短期内可采取以下减少人群聚集的措施:

(1)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市场商超、展销场所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

(2)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商场、银行等缩短营业时间。

(3)相对密闭的娱乐休闲场所、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暂停营业或开放。

(4)场站码头、公园景区等较大空间和开放式公共场所,须加强客流引导,尽量分散不扎堆。

(5)餐饮场所应限制同餐人数,或取消堂食。

综合:央视新闻,健康中国,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新华网

来源: 国是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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