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蜀道●沿线有古道路、古驿(铺)、关隘、古柏、摩崖造像及石刻、古寺(观)及故居、古墓葬及沿线附属设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遗存及自然遗迹,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剑门关保护措施?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剑门关保护措施
剑门蜀道
●沿线有古道路、古驿(铺)、关隘、古柏、摩崖造像及石刻、古寺(观)及故居、古墓葬及沿线附属设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遗存及自然遗迹
法规特色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剑门蜀道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乡(镇)行政首长在离任时应当对古柏的保护情况进行工作交接
●将剑门蜀道宣传周时间定为每年6月第二周,目的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剑门蜀道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蜀道,古代由当时的长安通往蜀地的道路,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绵延千余公里,是保存至今人类最早的大型交通遗存之一。广元境内的蜀道是保存最完整、保留文化要素最充分的一段,有剑门关-翠云廊、昭化古城、明月峡、千佛崖-皇泽寺等精华片区,历史遗存规模宏大、形式丰富、保存完好、代表性强。
省内首部关于蜀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何要出台这个条例?哪些内容值得关注?该条例如何推动剑门蜀道保护与利用并重?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当地专家学者。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燕巧
为何出台多种因素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
剑门蜀道主要指北起朝天区中子镇,经利州区、昭化区,南至剑阁县武连镇的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金牛古道,在广元境内绵延100多公里。沿线有古道路、古驿(铺)、关隘、古柏、摩崖造像及石刻、古寺(观)及故居、古墓葬及沿线附属设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遗存及自然遗迹。
2012年,蜀道(金牛道广元段)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剑门蜀道作为蜀道的核心资源正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
近年来,就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广元市颁布《关于加强剑门蜀道遗址保护的决定》、出台《广元市剑门蜀道遗址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
“保护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不系统、不完整,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建设管控难以落实、保护和开发矛盾突出等问题。”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俞天喜说。
随着广元旅游业不断发展,剑门蜀道沿线的城镇不断扩张,高强度、集中性的城镇开发给剑门蜀道遗产资源保护带来很大压力,沿线一些驿、铺遗产要素消失,金牛道的部分古驿道被现代道路覆盖,古柏树因道路建设面临生存危机。
另外,剑门蜀道遗址遗迹整体上横跨一县三区,存在多头管理、多级管理等现象,资源要素难以整合,整体功能难以有效发挥。
“有必要制定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大保护力度,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广元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勋图表示,条例将提高剑门蜀道价值,对广元市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和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2020年9月,广元市启动《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21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的决定。
有啥内容“苛刻”条款全力保护古柏
围绕“保护范围”“怎么保护”,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内容。
在古柏的保护上,记者注意到条例第八条颇有地方特色: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剑门蜀道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区)、乡(镇)行政首长在离任时应当对古柏的保护情况进行工作交接。
“以前只有剑阁县有交接古柏的传统。这是首次把‘传统’以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并拓展到有蜀道古柏的昭化、利州等地。”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广元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工作站高级工程师何显平介绍。
据了解,蜀道两旁的古柏在剑阁境内现存有近8000株。自明朝始,剑州州官就开始实行驿道古柏离任交接任制度,并沿袭至今。
古柏的保护也颇为“苛刻”。第二十二条明确,古柏按照树干外五十米划定保护范围,禁止在古柏保护范围内从事除保护措施外的建设活动。
“对于古树名木,《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是按照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三米划定保护范围,本次确定的按照古柏树干外五十米划定保护范围,比普通古树的保护范围扩宽了很多。”何显平介绍,这条“苛刻”的条款在起草时经过了多次讨论研究,毕竟古柏具有很强的稀缺性,“要看算大账还是算小账,道路坏了可以再修,古柏损毁了不可再生,保护古柏就是算生态发展的大账。”
此外,为了让地方政府充分重视辖区内蜀道的保护,条例明确县(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剑门蜀道保护情况报告。
在条例第三章,有6条具体条款强调如何传承利用剑门蜀道,其中将剑门蜀道宣传周时间定为每年6月第二周。“这个时间主要依照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确定,目的是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剑门蜀道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广元市林业局副局长李治成说。
为了统一剑门蜀道界桩和保护标识,避免出现规格式样杂乱、信息内容不充分、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条例明确界桩和保护标识由市文物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规范。
针对权属不清的文化遗存,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了保护责任人,“权属不明确的,由县(区)人民政府明确保护责任人,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保护责任人。”在俞天喜看来,以前权属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在条例施行后会得以解决。
来源: 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