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的学分互认是传统意义上的免考,此课程考试可用其他课程代替,达到了相应学分算是过了,不需要再补考,就比如很典型的:自考英语(二),由于该课程考试是很多自考专业的选考课,学分高达14分,但是很多人觉得这考试太难,不想考,那么就可以考其他课程来代替自考英语(二),我们在选考代替课程中,学分加起来要大于等于14分及以上,所以自考英语(二)需用其他三门课(的学分)来代替,反正不能比英语二的学分少。
自考学分互认会取消吗?自考学分互认目前来说是不会取消的,因为这一政策是符合自考时代发展需求的,也有利于自考生们多一种选择,选择更合适自己的,通过考试。自考的学分互认的前提是满足总毕业学分的基础上,就比如我们知道的英语(二)学分有14分,所以不同想英语二的话,需要用其他三科公共课代考。
自学考试中课程顶替的含义?
所谓“顶替”或“替代”是指在自学考试中,学过井考及格的课程(取得合格证者),因更换报考(学习)专业或自学考试计划变更,造成相同、相近甚至不同课程的成绩允许相互通用的情况,俗称顶替,如按原考试计划取得“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2002年以后,在文秘、英语等专科专业可顶替“邓小平理论概况”、“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二门课程,而在金融本科则只能顶替“毛泽东思想概况”一门成绩,课程顶替不需要办申请手续,只要依据考试计划,在毕业时将可以顶替的课程合格证上交申办毕业即可。
如果你准考证为17年之前注册的考籍就是属于老考籍,你按照以前老计划考试的有的课程变更了,那么就需要做课程顶替或者学分互认,如果不知道可以直接进行新旧课改转接,里面也有包含了课程顶替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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