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出轨,这是每一个正义的人士都无法容忍的事情。奈何,因为维权难度比较高,而且现实当中因出轨而遭受惩罚的例子又少之又少,因此出轨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近日在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就给这样的事情开了个好头。
据了解,齐先生与安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之后生下儿子小齐。2018年,多年的夫妻没能让他们的感情更加深厚,反而是分崩离析,再加上安女士发现丈夫存在婚内多次出轨的行为,于是便与齐先生分居生活,儿子小齐跟随母亲生活。
又过了三年,安女士实在无法容忍这段早已支离破碎的婚姻了,于是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齐先生的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儿子由自己抚养,齐先生按月给付抚养费。同时,因齐先生多次出现婚内出轨行为,要求齐先生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同了安女士的大部分观点和诉求,最终酌定安女士分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60万元中的48万元,此外,又因为齐先生存在婚内出轨的行为,法院又判决齐先生赔偿安女士精神损害金12万元。也就是说,法院这是让齐先生净身出户了呀,60万元共同财产全都给安女士了。
我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结果的,但我认为法院真是干得漂亮,如果天下所有的法院都能按照此案来判决婚内出轨后的离婚纠纷,那我想婚内出轨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了。不爱了,不是不可以离婚再去找寻真爱,但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而且还花着共同财产的,实在是太无耻了。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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