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云南文山宣布15日起恢复部分客运班线营运以来,即日起,云南保山,怒江,丽江,红河等州市县区也陆续恢复部分客运班车营运,以下详见各地通告!
保 山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保山市关于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春运错峰返程的农民工、学生等重点人群出行,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是当前交通运输重中之重的工作。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复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经报请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2月15日,施甸县、昌宁县迅速组织客运企业恢复部分客运班线和公交线路运营,其中:施甸县恢复县城至酒房、万兴、何元、老麦、旧城等5条客运班线,同时全部恢复城市公交的施甸县城至仁和、七0七、姚关等3条公交线路。昌宁县恢复县城至湾甸、柯街、卡斯、大田坝、苟街、珠街、翁堵、鸡飞等8条农村客运班线;县城至温泉、漭水,右文至新城等3条公交线路。其它县(市、区)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待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逐步有序有效恢复当地的客运班线、公交、出租等运输服务。
红 河
2月15日,记者从红河交通运输集团获悉,经过多方考虑,即日起恢复蒙自至元阳客运班线,每天对开3个班次,需要出行的市民可以通过网上购票进站乘车。
15日一早,蒙自汽车客运站站长韩少祥就来到站里,安排20多名工作人员到各自的岗位值守。“自1月29日客运班车停运以来,这是红河州恢复的第一条县际客运班线。”韩少祥说,为了减少接触,客运站暂时不开放售票窗口,所有乘客需要通过网络购票或在售票机上自助购票的方式购票乘车,且所有旅客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只有体温低于37.3°C、戴口罩的乘客才可以扫码进站乘车。
蒙自到元阳新街的客运班车驾驶员王强告诉记者,虽然心里有压力,但为了保障大家的出行需求,他会根据工作安排提前上岗。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对车辆进行了消毒,只要有乘客乘车,他将按时发车。
据悉,蒙自至南沙客运班线恢复后,我州其他县市的客运班线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客运班线两端的城市都可以开行客运班车。
丽 江
2月15日,丽江发布《丽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复工复产保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对复工、复产以及恢复部分交通工作进行安排。
丽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复工复产
保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强化措施、治防并举,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成效初显,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但仍处于迎难而上、持续用力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要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现就复工复产保通和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一轮输入及扩散十条措施》《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牢固树立“两条线”作战的思想,一条线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偏颇和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一条线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分类指导,创造条件,保障交通,有序推动建设项目和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各级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确保完成一季度开门红各项目标任务。各地不得超出上级文件规定擅自设置限制措施。
二、明确复工复产时限
(二)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已于2月3日复工的重点保障行业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要开足马力、扩大生产,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前提下,各单位各行业要在2月17日前全面复工复产,在建项目、所有企业最迟2月20日全面复工复产(学校和文旅聚集性行业等按省里明确的要求办)。各县(区)和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帮助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主动上门服务,加强组织协调,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会同业主按照“一厂一策”“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特别要抓好全市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117个在建项目的复工和一季度计划新开工的43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按期开工。对在建项目和企业提交的复工复产方案,县区和主管部门必须在1天内到现场办结。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
(三)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四)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用工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须单独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职工暂缓返岗。
(五)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厂区内生产、办公区域进行全面卫生清理和彻底消杀。生产期间,要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六)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七)重点建设项目工区实行封闭管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返丽后,由项目业主、用工单位统筹安排食宿和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区没有统一住宿、餐饮条件的,由市县两级参照救灾模式,协调解决部分活动板房、帐篷等物资,进行临时过渡安置。
(八)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工区(厂区)、住宅小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门店、药店和其他经营性质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业主,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工作,提升县(区)疫情监测数据采集覆盖面和模型分析能力,有效提升发现隐形传染源能力,最大限度防止输入性风险和本地大面积扩散风险。
四、着力做好交通运输保通工作
(九)道路交通保通保畅。针对复工复产交通流量回升的实际,扎实做好主干公路保顺畅保安全工作,确保重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无阻。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的车辆,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现有规定妥善处置;对来自其他省份、或车籍地为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但长期异地行驶,未途径疫情重点区域的车辆,除对车上人员防疫测温等必要查验外,不得擅自设限、劝返。
(十)优化丽江市疫情联控联防检测点。2月15日起,全市暂保留境内飞机场、火车站、干线公路入丽主要通道的14个联防联控疫情检测点,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检测点一律撤销。各检测点要规范履职,切实做好登记、扫码、测温、信息推送、应急处理5项工作;各检测点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析研判,来自不同地区的不同对象要灵活掌握,不得平均用力。各检测点由属地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支持。
(十一)认真做好机场航线运行和铁路运输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民航管理部门和航空公司的沟通,积极有序恢复机场航线运行,不断拓展新的航线;加强与昆明铁路局集团的联系,尽快按照合同约定有序恢复动车对数,方便旅客通过铁路进出丽江。
(十二)切实加强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2月15日起,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城市公交服务,有序恢复县际班线,恢复客运站场的运营。省际、市际班线运营待省里明确相关要求后逐步恢复。
(十三)为外地返工人员提供交通便利。从非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丽江的,由用工单位负责,必要时协请地方党委政府或市、县交通部门支持,以包车客运的方式,提供从联防联控监测点到工区的“一对一、点对点”服务。
五、着力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工保障
(十四)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本地务工人员。对外省、外地员工返岗困难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市、县人社部门要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用工难问题,鼓励用人单位使用符合条件的丽江籍务工人员。
六、着力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
(十五)组织粮油及食品加工等重点企业加强原材料采购和加工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扶持壮大活禽屠宰企业,引导经检疫合格的活禽集中屠宰、白条上市。建立健全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线路通畅,优先安排电煤、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确保批发市场、城区物流配送畅通,督促商场超市、便利店、社区供应点及时补货。加强价格监测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处置恐慌性抢购,严肃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七、全面加强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
(十六)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安全、平稳、有序。要全面动员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控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八、加强监督检查
(十七)统筹做好复工复产保通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市纪委监委和市两办督查室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和执行工作走样变形的县(区)和单位,特别是批复复工复产方案不及时、部门履行协调服务责任不到位、违反上级规定擅自设限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丽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怒 江
驰援咸宁 共同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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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指定云南省定点对口援助湖北省咸宁市抗击疫情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定点驰援咸宁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青团云南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云南省志愿者协会立即行动,联合面向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朋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倡议:我们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让我们携手并肩,驰援咸宁,共同战“疫”。
在此,我们联合倡议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积极通过云南青基会向咸宁市捐赠爱心善款或者捐赠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紧缺物资,用于支持咸宁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和开展相关志愿服务,补助因疫情影响致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的在读学生。我们将及时汇聚所有爱心捐赠的款物,通过湖北省当地的共青团组织将善款和物资,第一时间用到咸宁市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地方,为咸宁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
捐款信息:
账户名称: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号:5300161573605900066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西支行
云南青基会捐款热线:13700691177
捐款查询电话:0871—63995467
捐款请备注:驰援咸宁
为了便于大家奉献爱心,云南青基会已经通过“一部手机做公益——云青筹”发布了筹款项目,可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直接在线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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