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的质押登记
财产的质押登记
贷款质押担保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基本操作是与出质人在签订质押合同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双方到有关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取得质押登记证书。
质押登记的权利价值可考虑对应该担保可能发放的最高贷款余额、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罚息、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质押登记手续办妥的日期一般不得迟于质押贷款的实际发放日期。
以下列权利质押的,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登记部门如下:
1、以银行间债券市场托管的记账式债券质押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托管的记账式债券质押的,为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银行柜台交易系统购买的记账式债券质押的,为作为二级托管机构的承办银行。
2、以标准金及其他实物贵金属质押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
3、以标准仓单质押的,为开具标准仓单的期货交易所。
4、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其他股权质押的,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以基金份额质押的,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公司。
6、以普通应收账款和收费权质押的,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
7、以商标专用权质押的,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8、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质押的,为国家专利局。
9、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质押的,为国家版权局。
10、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的,为设立该企业的原登记机关。
11、以存款单质押的,为存款单的银行。
12、以商业银行出具的本票、汇票、存单、债券等权利质押办理境内业务的,为签发票据的商业银行。
13、以仓单质押的,应当就出质仓单向期货交易所、仓储公司、物流监管公司或现货交易市场核押。
14、以品牌贵金属质押的,应当就出质黄金的规格、品质、数量及权属向黄金存放机构核押。
15、以人寿保险单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保单抵押的,为开具保单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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