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车位长期被占(花十多万买车位尺寸却)(1)

有车还得有车位,车位价格动辄十几万,俨然比汽车还贵。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开发商“精打细算”,把车位尺寸设计得“刚刚好”。待业主交付时才发现,车位附近平添一堵墙,导致车门打不开、上下车困难,严重妨碍使用,给业主心里“添堵”。如果买到这种车位,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车位建设又有什么标准规范?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买的车位长期被占(花十多万买车位尺寸却)(2)

案例一

黄先生花十几万买了个车位,收车位时黄先生发现车位无法正常使用,当即向置业顾问反映,置业顾问回复“等等集中统一调整”;最后黄先生只能选了一个没有喷号的车位,而临近车位的业主又以“该车位没有规划”不让停放……车停不下,购车位款也不退回,黄先生只好将置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

2017年5月,原告黄先生(乙方)与被告济南某置业公司(甲方)签订了小区停车位使用协议。该车位总金额为人民币14万余元。原告黄先生当日分四笔向被告济南某置业公司支付完毕。2021年3月9日,原被告双方和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济南某小区对案涉2034车位进行实地测量,经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车位长5米,宽2.11米,车位西侧白线靠墙,与左侧车位间隔白线宽为0.15米,车位宽处白线宽为0.155米。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黄先生与被告济南某置业公司在涉案停车位使用协议中未对车位的长度和宽度进行约定,属于约定不明。根据JGJ100-201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机动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小型车总长4.80米、总宽1.80米、总高2.00米、小型汽车间横向净距为0.60米,垂直式停车时机动车间纵向净距0.50米,小型汽车纵向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净距0.50米,小型汽车横向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净距0.60米。案涉车位宽2.11米,即该车位横向空间长度并未达到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小型车总宽1.80米、汽车间横向净距0.60米,合计2.40米的要求;车位长5米,即该车位纵向空间长度并未达到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所规定的小型车总长4.80米、汽车间纵向净距0.50米,合计5.30米的要求;车位西侧纵向白线靠墙,并未达到《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1.5规定的小型汽车横向与墙、护栏及其他构筑物间净距0.60米要求。

同时,因标的车位在宽度、长度及与墙间距与国家标准所要求之值差距较大,以上均为影响该车位正常使用的重要因素,案涉车位未达国家标准之情形已经阻碍原告黄先生正常使用车位之合同目的。

根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小区停车位使用协议解除;返还原告黄先生车位款14万余元;支付利息。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案例二

2017年底,市民杜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和一个车位。两年后,新房到了交付日期,杜先生高高兴兴去拿房,可看到停车位,却高兴不起来。杜先生家的车位一边靠着柱子,另一边靠着墙,他测量发现,车位宽度只有1.98米,而周边车位的宽度都是2.4米。杜先生是名老驾驶员,自认车技不错,可还是不能正常倒入停车位。“既怕碰着墙,又怕撞着柱子,车位宽度实在是不够用!”与房产公司协商无果,杜先生向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公司解除部分合同,退还10万元车位款,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院判决

区法院审理认为,杜先生、被告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合同中虽然双方未对车位的相关参数进行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我国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小型车的最小停车位宽度为2.4米,而涉案车位宽度不足2米,显然不符合行业标准。

被告公司未按照行业标准设计车位,导致杜先生无法使用,属于违约行为,对杜先生要求退还车位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涉案车位没有达到使用目的,杜先生存在损失,因此,对杜先生主张的赔偿利息损失,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杜先生车位款10万元,并给付相应利息。

买的车位长期被占(花十多万买车位尺寸却)(3)

购买车位时,对于车位的面积、位置等信息,要落实到纸上,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不断上升,不少市民在购房时,会顺便将车位一起买下。法官提醒,在购买车位前,最好实地了解查看车位情况。如果车位还未建成,要仔细查看图纸,跟开发商、销售人员确认周围阻碍情形,以及车位与周边设施边距,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避免自己的权益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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