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荆州3月22日消息(湖北台记者董延超 荆州台记者佘国俊)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氯化钠到底是不是盐?这一问题最近在湖北荆州出现争议荆州市沙市区锣场工业园的荆州市和美华饲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近日投诉说,他们公司因购买使用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招致荆州市盐务管理局的执法检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盐业法律法规?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盐业法律法规(盐业与农业部门争夺管理权)

盐业法律法规

央广网荆州3月22日消息(湖北台记者董延超 荆州台记者佘国俊)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氯化钠到底是不是盐?这一问题最近在湖北荆州出现争议。荆州市沙市区锣场工业园的荆州市和美华饲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近日投诉说,他们公司因购买使用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招致荆州市盐务管理局的执法检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公司认为,饲料添加剂应由农业部门管理,盐务局根本无权管辖。而盐业部门则认为,氯化钠就是盐,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事实究竟如何?这一管理权之争的背后还有什么新闻?

和美华饲料有限公司是荆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一家专业从事蛋鸡预混料生产的企业。公司总经理梅业高告诉记者,3月16号上午,荆州市盐务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企业,要求对他们使用的原材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进行检查,并封存取样:“我个人认为,我们的主管部门是畜牧局饲料办,我们企业的生产标准是符合农业部饲料工业管理条例的,我们所使用的产品也是在国家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目录管理中的产品。”

梅业高说,最开始,他们企业是从荆州市盐务公司采购“加典精制盐”作为原材料,2014年随着国家农业部新修订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正式实施,规范畜牧用盐单位强制使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后,他们企业就不再从荆州市盐务公司采购“加典精制盐”,而是转向另一家湖南的企业购买“添加剂氯化钠”。从原材料的价格来说,以前购买“加典精制盐”是每吨1090元,现在购买“添加剂氯化钠”是每吨310元,仅原材料的成本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省近60万元。梅业高说,依据国务院2013年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市场已经放开,不再实行专营,明确添加剂归农业畜牧部门管理,盐务局无权进入企业检查:“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他们带有垄断行为,他们来我们企业查处,还要封存我们的产品并不在他们的职权范围,给企业添了麻烦。”

采访中,和美华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也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当天来企业进行检查的荆州市盐务管理局直属分局局长虢荆山,虢荆山认为,根据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 》,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属于畜牧用盐,和美华公司应当从荆州市盐业公司购买:“和我们好好配合,我们以后还是可以合作,价格上和我们领导商量后可以考虑,因为你用的就是盐,就是换了一个牌子,你们不用和我谈业务上的事,这是肯定不行的,如果行我就不管了。”

据了解,目前荆州市有饲料生产企业70多家,其中有一半在使用“添加剂氯化钠”,另一半则依旧使用“加典精制盐”作为原材料。国务院颁布的两部行政法规《食盐专营管理办法》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荆州市盐务管理局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纳入食盐专营范围,从而出现了地方盐务局和地方农业畜牧部门对饲料生产企业执行不同标准的监管现象。荆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湛宏表示:“《食盐专营办法》概定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适用于这个办法,《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也是把这归属于食盐的管理范畴,这是很明确的,既然《食盐专营办法》《 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都没有废止,我们如果不管就是不作为。”

荆州盐务部门认为,饲料企业用的添加剂氯化钠属于畜牧用盐,适用《食盐专营办法》;而荆州畜牧部门和饲料企业则认为,企业生产所使用的氯化钠是饲料添加剂,不是盐,盐业部门无权插手。荆州市畜牧局副局长欧阳金旭表示:“我们肯定是支持企业的,他们是用的添加剂氯化钠,不是食盐,饲料管理部门和盐业部门联系衔接过,但是他们不是很理睬我们,那就算了,他们用他们的规矩,我们用我们规矩,如果企业用的原料流入饮食市场,作为人食用的食盐,这个行为才是我们要查处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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