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的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C地块)项目总平图调整进行批前公示,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关于城乡规划核实公开公示的规定 城乡规划批前公示?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城乡规划核实公开公示的规定 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申请的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C地块)项目总平图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6号。
二、地类(用途)
仓储、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出,因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合作开发的周家坡古民建筑群及周边区域合作开发项目(简称“文旅合作项目”)等外部条件变化以及项目开发实际需求,申请对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C地块)项目总平图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布局调整。
将原批总平图(审批号SPZ2019-008)中的C地块和H地块合并成新的C地块,并重新规划布局。将原C地块11栋商业建筑调整为1栋宿舍及7栋仓储,将原H地块中6栋宿舍调整为4栋商业建筑。
(二)指标的调整。
新C地块即原C地块及原H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批总平的155076.79㎡调整为136507.73㎡,容积率由2.767调整为2.436。调整后,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仓储建筑面积增加10963.12平方米,配套职工宿舍建筑面积减少29532.18平方米。
项目整体总建筑面积由原批总平的669835.18㎡调整为665422.9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571328.67㎡调整为552759.61㎡,容积率由1.5变调整为1.451,建筑密度由36.26%调整为37.32%,绿地率由11.7%调整为11.6%,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539个调整为3744个,非机动车由2665个调整为3603个。调整后,项目整体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仍符合土地使用权属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且各项建筑退、间距均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现场。
(三)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 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 年 月 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0771-5700295,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7楼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30000)。
特此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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