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用卡填写说明

根据各地市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严格按照地方最新标准执行,仅供参考。

地方储备粮收储流程(托市粮记录填写规范)(1)

1、填写卡单位:指承担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计划和贷款的单位。

2、填卡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17.7

3、保管单位:指具体承担保管工作的单位,如“仓储部”或“直属库简称”。

4、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2,3。

5、货位编号:散装不填;包装分垛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6、仓型:房式仓、立筒仓、浅圆仓、地下仓、罩棚仓等。

7、设计容量:基建设计仓容量,填写整数(吨),如7500吨。

8、储粮性质:分中央储备、特种储备、临时储备、最低收购价四种,分别用ZC、TC、LC、ZD

9、品种:中央储备小麦填白麦、混合麦,如是进口小麦,还要分清产地国别;最低收购价小麦填硬白麦、软白麦、硬红麦、软红麦、混合麦。

10、数量:对实际入仓水分高于国标规定的,实际数量和折合标准数量均填写,折合标准数量必须与统计指标数量一致;对于实际入库水分不高于国标规定的,只填写实际数量。数量填写保留一位小数。

11、价位:中央储备粮按财政部核定的入库结算价填写,一仓有不同价位的粮食,按粮食数量最多的价位填写;最低收购价粮按入仓成本价填写,小数点后最多保留四位有效数字。

12、产地:属国产粮的填写省份和县名,如“河南中牟”。进口粮填写国名,如“澳大利亚”。

13、入仓时间:以入满仓结束时间为准,如“2017.7”。

14、储存地点:粮食的实际储存地点。

15、收获年度:直接填写年份,不带年字,如“2017”。

16、入仓水分、杂质、不完善粒:按入仓后混合鉴定结果填写,保留一位小数,不带“%”号。

17、容重:按入满仓后分公司质检中心出具的验收结果填写,容重后面带g/L。

18、等级:用阿拉伯数字1、2、3。

19、保管方式:散装、包装或包打围。

20、保管员签名:填写责任仓保管员姓名。

21、散存粮体积:减去仓口、柱子、风道等后的实际体积,保留两位小数。

22、长、宽、高:仓内粮堆实际丈量数,保留两位小数。包打围粮堆长、宽、高折合填写。

23、包数、平均包重:包装据实填写,平均包重保留二位小数;散装粮不填。

24、检测记录:对每年3月和9月分别进行的粮油品质检测结果如实填写。

25、货位变更记录:有货位变更的据实填写,没有变更的不填。

填卡要求:

1、散装仓大卡一份挂仓内,小卡两份,粮情、保管员各一份;包装粮除仓内挂一份大卡外,每货位挂小卡一份,粮情、保管员分货位各存小卡一份。大、小卡均加盖承贷企业公章。

2、《专卡》全部用黑色笔填写,不得有涂改痕迹。

【二】粮情检查记录填写

1、封面:编号填写实际仓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2。粮库名称填写:中央储备粮填写直属库或直管库全称,如:中央储备粮XX直属库或河南XX国家粮食储备库;最低收购价粮填写承贷收储企业名称 收购库点简称,如:中央储备粮XX直属库(XX国库、省库或粮管所等)。

2、保管员移交记录:

时间填写入满仓结束时间,具体到日。负责人签字是本库仓储科科长。交接时间具体到日。无交接时不填写。

3、仓房基本情况

仓房类型:房式仓,立筒仓、地下仓、浅圆仓、罩棚仓等。

仓房廒间编号:填写实际仓号。

交付使用日期:填写仓房最初交付使用的日期,填写到年月。

墙体:砖混、排架等

房顶:预应力空心板、瓦屋面、轻钢屋面等。

房架:预应力混凝土、木屋架等。

地面:混凝土、干铺砖等。

设计仓容和核对仓容:按承建部门交付时核实的仓容填写,保留整数,单位为吨。

仓外檐高:指地坪到房檐的高度。

仓外顶高:指地坪到仓顶的高度。

库门位置:山墙或檐墙。

长、宽、高、面积、体积:均保留两位小数。

通风方式:地上笼或地槽。

隔热措施:珍珠岩、隔热板等。

4、器材登记表:如实填写。

5、储粮分仓保管帐:不再填写。

6、包装粮储存情况及分货示意图:散装不填写。

7、“四无”月鉴情况表:没有熏蒸只填写日期和仓房货位,其他填写“无”。发生熏蒸时如实填写。检查日期一般为当月月底。

鉴定内容统一填写格式为:未熏蒸时填写:储粮安全检查小组对库存粮食安全“四无”进行了检查鉴定,经查该仓符合“四无粮仓”标准;熏蒸时填写:该仓采取了磷化铝(或其他药剂名称)常规(或低剂量、环流熏蒸)处理,目前该仓正在熏蒸中。参加人员为:粮情员(防化员)、仓储科科长、分管主任、驻库监管员等。

8、储粮三温图:一年一张,接说明填写。左边第一竖线代表本年度第一个星期。

9、检温记录:记录时间:本页粮温记录开始月份和结束月份。如2017年5-9月。

检查时间:精确到分钟,如9:15。

天气、风向、仓外温湿度:按检测时天气状况如实填写,全库要一致。其他部位:粮温不稳定部位、虫害严重部位或水分偏高部位所增设的测温点。零度以下时,数字前加“-”。温度填写时保留一位小数。

10、大事记:填写上级单位检查情况(为整齐美观,填写时用铅笔打成格,每格宽度按1cm)。

【三】机械通风作业登记簿

封面:编号、粮库名称同粮食检查记录簿。

机械通风记录卡

单位名称、仓号:同封面。

粮种:最低收购价小麦填写具体品名,如:混合麦、硬白麦等。

通风目的:填写降水、降温或调质。

风网类型:地上笼或地槽等

风机型号、风机类型、风机功率、风量:参照说明书填写。

操作人:填写实际操作人员

负责人:为保管负责人

温度和水分最大梯度值:均按多次测量结果取得最大值填写。

【四】粮食熏蒸记录

封面:填写同粮食检查记录簿。

粮食熏蒸记录卡

单位、仓号:同封面。

天气:晴或晴转多云等。

气温、仓温、药剂名称、药剂纯度、施药人数、密闭时间以及熏蒸前后情况均据实填写。

粮种、数量填写同专卡。

粮食水分:熏蒸前所测量的单仓平均水分。

施药方法:常规、低药量、环流熏蒸。

施药时间:指施药持续时间,据实填写,单位为分钟。

密闭方式:全仓或局部。

环流熏蒸记录卡据实填写。

【分仓保管帐】

分仓保管帐按一个仓号建立一本帐。

分仓保管帐每月末必须登记一次库存数量。

分仓保管帐“填写人”必须是该仓保管员。

检斤单保管员联由本库点仓储部门核对自留存档。

水分增扣量标准

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增扣量标准

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增量0.75%。实际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扣量1.5%;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不计增减量。

矿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计增量。

不完善粒扣量标准:

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于1.0%,扣量0.5%;高于不足1.0%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磷化氢重量体积比浓度转换为体积与体积比浓度的换算系数为20℃——30℃时应为710——730,计算是为了方便计算并使结果稍偏高些,有利于浓度的保持,一般取值700。

如:设计磷化氢浓度为300ml/m3,理论上每立方米所需磷化氢的克数为:300/700=0.49g/m3。需56%磷化铝片剂为:0.49X3=1.47g/m3。考虑到粮食吸附和仓房漏气等,实际上应投的磷化铝片剂的剂量为1.47X(

1.5—2倍)=2.21—2.94 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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