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字文第八讲完整版(子张篇19.8子夏曰)(1)

19.8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

【注释】

▲文:掩饰,文过饰非的文,用漂亮的言辞掩饰自己犯下的过失和错误。

【译文】

子夏说:“普通人有了过失一定会加以掩饰。”

【学而思】

有了过失而掩盖错误,是过而不改,子曰:“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卫灵公篇》15.30 )

参读《学而篇》1.8 “过则勿惮改”;《述而篇》7.31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子张篇》19.21 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知识扩展】

《论语疏证》引《孟子·公孙丑下·第九节》: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

【译文】况且古时候的君子,有了过错就会改正;如今的君子,有了过错则任其发展,将错就错。古时候的君子,他的错误,就像日食月食一样,百姓都看得见,等到他改正了错误,百姓就会很敬仰。如今的君子,何止是将错就错,而且还会编一套言辞来为自己辩解。注:这里的“君子”指统治者。

《资治通鉴·唐纪十三·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初,上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前世史官所记,皆不令人主见之,何也?”对曰:“史不虚美,不隐恶,若人主见之必怒,故不敢献也。”上曰:“朕之为心,异于前世。帝王欲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公可撰次以闻。”谏议大夫朱子奢上言:“陛下圣德在躬,举无过事,史官所述,义归尽善。陛下独览《起居》,于事无失,若以此法传示子孙,窃恐曾、玄之后或非上智,饰非护短,史官必不免刑诛。如此,则莫不希风顺旨,全身远害,悠悠千载,何所信乎!所以前代不观,盖为此也。”上不从。玄龄乃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为《高祖》《今上实录》;癸巳,书成,上之。上见书六月四日事,语多微隐,谓玄龄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季友鸩叔牙以存鲁,朕之所为,亦类是耳,史官何讳焉!”即命削去浮词,直书其事

【译文】起初,太宗曾对以宰相身份监修国史的房玄龄说:“前代史官所记的史事,都不让君主看见,这是为什么?”答道:“史官不虚饰美化,也不隐匿罪过,如果让皇上看见必然会动怒,所以不敢进呈。”太宗说:“朕的志向不同于前代君主。朕想亲自翻阅当朝国史,知道先前的过失,以作为以后的借鉴,希望你撰写完成后上呈给朕看看。”谏议大夫朱子奢上书言道:“陛下身怀圣德,行动没有过失,史官所记述的,按理都是尽善尽美的事。陛下惟独要翻阅《起居注》,这对史官记事当然无所损失,假如将此规定传示给子孙后代,恐怕到了曾孙,玄孙之后偶有并非最明智的君主,掩饰过错袒护短处,史官必然难以避免身遭刑罚诛戮。如此下去,则史官们都顺从旨意行事,远避危害,那么悠悠千载的历史,有什么可相信的呢?所以说前代君主不观看国史,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太宗不听其谏言。房玄龄便与给事中许敬宗等删改成《高祖实录》和《今上实录》;癸巳(十六日),书写成,呈上太宗。太宗见书中记载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玄武门之变,用辞多隐讳曲折,便对房玄龄说:“历史上周公诛灭管叔、蔡叔以定周朝,季友毒死叔牙以保存鲁国,朕当年的所作所为,正与此类似,史官有什么可隐讳的!”立即命令删削浮华之词,秉笔直书杀李建成、李元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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