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来,粤东地区有一种近似古代成年礼的特有礼俗——“出花园”。它是粤东潮语区和客家区为十五岁或十六岁(都计虚岁)的男女孩子举办的成人教育礼俗,表示该男女已成人。此俗至今还相当流行。

出花园有什么仪式 出花园(1)

潮汕地区古代的成年礼,府县志都有所记载。清嘉庆《澄海县志》云:“(冠礼)旧志不载。今俗男子甫离襁褓即加帽,至年四五岁养发,长为总角。将婚之前具冠,命赞礼者祝加其冠,皆亲长所赐,然惟士夫家间一行之,民庶多略。女子将嫁而笄,则贵贱无异焉。”清光绪《海阳县志》载:“冠、婚、丧、祭,多遵文公《家礼》,然冠礼故家存其名,田家则不知为何事矣。”清光绪《饶平县志》曰:“饶俗,其始冠亦卜日召宾,择具庆子弟为冠者栉发,又推德望者为之字,冠皆拜谢之。其有先施贺礼者,遍拜谢之,虽曰从俗,亦不失古意也。女子许嫁,笄而字,仪如男子。”清光绪《潮阳县志》说:“《唐志》云‘冠礼之废久矣,而女子则有加笄之礼。将出阁,择吉令拜于堂,坐以圆笪,母为之加新髻,勉以好语,谓之‘上头’。然愚访潮俗,男子将娶,亦同于是日冠笄,则均是冠礼遗意也。”据上,可知清代潮汕地区仍有冠礼遗俗。潮俗加冠和及笄常与婚礼结合进行,不一定是男二十岁和女十五岁。潮汕民间也没有把加冠、及笄作为固定仪式。客家地区有视男二十一岁为成人,为其作庆生日之礼。

关于出花园的由来,传说,昔时富家大户住宅配套建有花园,为孩子嬉乐之所。孩子长到十五虚岁,则被认为可以走出家门了,值得庆贺。从传统心理上,潮人认为儿童在十五岁前一直是生活在公婆神保佑下的“花园”里,当儿童长到十五岁时,在七月初七日这天必须举行“出花园”的仪式,让孩子跳出“花园”墙,到广阔的天地去,或求学,或从事商贾活动等。出花园仪式是将三牲果品合凑成四件或八件或十二件,陈置在俗称“胶掠”(晾晒用的竹箕,内盛放着粿品、糖果和花生米)上,请出公婆神的神炉,由出花园的孩子跪拜,这是最后一次拜公婆神。这一天孩子要穿红皮木屐,跳过“胶掠”,往返多次。中午,家中要备丰盛的午餐,有肉、三鸟蛋等共十二道菜(表示一年十二月生活幸福)。青菜以厚合、青蒜、葱、芹菜等为主,寓意为孩子长大后能算会除,聪明勤快,诸事合意。这一餐要让出花园的孩子坐正位(潮州一带,出花园的坐在一张坐北朝南的桌子前吃,吃的时候,做母亲的要在他或她身旁念诀:“阿奴是坐北朝南,阿奴已经成人。”),象征着孩子已成了家中的栋梁;要让孩子吃鸡头(男为公鸡头,女为母鸡头),其意是长大后能出人头地、兴旺发达。席间,亲人要祝福孩子。

潮汕出花园习俗各地有所异同。大多数地方定七月初七日出花园,但有些地方则另择吉日;有些地方只给男孩子出花园,没有女孩子的份,这是重男轻女的表现;有些地方要先求神占卜,在得知没有“冲撞”的情况下才可举行仪式。饶平县黄冈镇凡经算命先生卜卦而不可出花园者,只举行简单仪式,给孩子穿新衣,另外再买一个猪肚煮熟让其躲在门后吃,俗称“换肠肚”。揭西、惠来、普宁一带,当天要给出花园者吃炒猪肠、猪肚,并邀请其他小朋友同进食,祝贺出花园者“换上成人肠肚”。揭阳出花园时,外祖家还得给外孙办“出花园礼”。出花园之日,孩子要吃甜丸红鸡蛋和甜猪肝,意谓圆满长进,并给外祖家及送礼的亲邻回送礼物。澄海、潮安一带要用六对花草(澄海有些地方现已改为红花、仙草两种)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围新肚兜。六对花草指的是:榕树枝、龙眼枝、红花、桃枝、状元竹、仙草各一对,把它们浸在清水里,便成为人们常说的“六对花水”。榕树枝、龙眼枝、仙草取其永葆青春之意,象征朝气蓬勃;状元竹是得中高第,成材的象征;而红花、桃枝则取其辟邪意,象征孩子听话、懂事,做事平安顺心。

另外,出花园这一天,母亲还得代表孩子带上供品,到街头巷尾的庙宇祭祀与孩子“厮守”在一起的“花公花妈”,答谢其庇佑之恩。出花园后的公婆母炉,如果出花园者还有弟妹,必须仍然供在眠床顶;否则可以把这炉丢弃于附近坑沟的清水中。这一天,出花园的孩子不能跑到当空之下,要躲在屋子里。这实际是要求孩子明白,从这天开始,不再贪玩,做个循规蹈矩的孩子。出花园后,孩子就算跳出了花园墙,告别了花香鸟语、天真烂漫、无忧无虑而又懵懂无知的童年,标志着他(她)进入了成年,真正踏上了人生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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