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核心区、祝桥物流园区社区单元暨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2.2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一起跟着记者查看详情。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

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开展规划公示。

规划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核心区、祝桥物流园区社区单元暨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2.2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详情

规划范围:

四至范围:北至祝钦路、南至金亭公路、西至川南奉公路、东至河滨西路,规划面积为2.2平方公里。

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

由以工业用地为主调整为以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铁路、居住用地为主,形成“一轴两核多片区“的空间结构。

(2)开发强度

以II、III级强度分区为主。

(3)建筑高度

以三级高度分区为主。

(4)道路交通

优化区域路网结构,提高城市路网密度。

(5)公共服务配套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新增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配套服务设施。依托现状水系,增加公共绿地。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2)

原规划图则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3)

调整后图则

附加图则控制总图则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4)

区位图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5)

强制性管控要求: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6)

1.B-15-01、B-16-01、B-17-01地块应兼具景观和活力,三个地块首层绿地率应不低于40%,文化体育建筑应实施不小于建筑投影面积50%的屋顶绿化。

2.地铁站点周边地块应与地铁站点实现地下连通。

3.在同一主体开发的前提下,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祝钦路、站前路、金亭公路和G1503地面路围合范围内的经营性地块和华星路、G1503地面路、祝川路、金闻路围合范围内的经营性地块停车位可统筹平衡。

引导性管控要求:

1.规划二路、规划五路(华星路至祝川路段)和金亮路(华星路至祝川路段)道路断面强化慢行设计,建议采用交叉口转弯半径缩小、路面铺装变化等手段。

2.A2-01和A1-04、A3-04、A4-04地块的建筑设计宜兼顾可识别性与地域特色,塑造有标志性的地区建筑景观。

实施运营要求:

1.公共通道、连通道应24小时对公众开放。

2.通过交通管制手段,避免地区通勤交通和东站枢纽集散交通互相干扰,并确保二路、规划五路(华星路至祝川路段)和金亮路(华星路至祝川路段)的慢行优先。

附加图则地上一层分层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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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图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8)

强制性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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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图地上二层分层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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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图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1)

强制性管控要求:

1.道路上方建设空间(即A、B、C、D地块)的开发利用应当满足交通、市政、绿化、安全等要求。A地块的建筑面积计于A1-04或A3-04地块,B地块的建筑面积计于A3-04或A4-04地块,C、D地块的建筑面积计于B-15-01、B-16-01或B-17-01地块。

附加图则地上三层分层控制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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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图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3)

强制性管控要求: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4)

1.地上三层及四层的道路上方建设空间(即A、B地块)以及地上三层的道路上方绿地空间(即C、D地块)的开发利用应满足交通、市政、绿化、安全等要求。A地块的建筑面积计入A1-04或A3-04地块,B地块的建筑面积计入A3-04或A4-04地块。

附加图则地下一层分层控制图则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5)

区位图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6)

强制性管控要求:

上海东站规划范围(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中)(17)

1.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应满足轨道交通和隧道主管部门的要求。

2.若站前路(华星路-祝川路段)地下化设置,A3-04地块的地下空间建设范围要和站前路的建设实施相衔接,满足交通、市政、安全等要求。

3.B-12-02,B-13-01、B-14-01、B-15-01、B-16-01、B-17-01地块的地下空间和B-15-04、B-16-04、B-17-04地块的地下空间均鼓励整体开发;若为不同主体分地块开发,应确保连通。

4.B-11-03、B-11-06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应满足绿化部门要求。

5.道路下方建设空间(即A、B、E、F、G地块)的开发利用应满足交通、市政、绿化、安全等要求。

6.地下设施类型为主导功能,具体在建设项目管理阶段确定。

公示信息

组织编制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1年9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核心区、祝桥物流园区社区单元暨上海东站地区核心区(2.2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反馈意见”)。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邮政编码:201204

传真:20742587

责任编辑 倪莉琪

来源 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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