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始筑故鄣城(今址安城镇古城村),曾一度作为越国首都,至秦代设鄣郡于此。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更设鄣郡为丹阳郡,迁治宛陵,并在鄣郡故地设故鄣县。东汉末期,因故鄣县辖境广袤辽阔(大致包括今安吉县全境、长兴县西南一部和安徽省广德县全境、郎溪县一部),为强化控制,朝廷于黄巾大起义的第二年,即灵帝中平二年(185),割故鄣县南境置安吉县,县治设于天目乡(今孝丰镇),取《诗经》:“安且吉兮”句,为安吉得名之始,故鄣、安吉两县均隶属丹阳郡。安吉建县始于此,至今已1800余年。后有撤废。三国吴宝鼎元年(公元266年),安吉属新设的吴兴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废郡并县,安吉县被撤,并入绥安县。绥安初属宣州,仁寿二年(公元602年)又改属湖州。义宁二年(公元618年)复置安吉县,属吴兴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安吉改属桃州。武德七年,安吉县又被撤销,并入长城县(今长兴县),属湖州。唐麟德元年(664),恢复安吉县建制,隶湖州。安吉县经过七十多年的撤而复设,从此稳定下来.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将县治北移至今安城镇址附近。宋元两代,南宋宝庆元年(公元1225年)改湖州为安吉州,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安吉州为湖州路,安吉仍分属安吉州和湖州路。元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年),安吉属长安州(后改为长兴州)。至正二十七年,又属湖州府。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析安吉县分置孝丰县。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升安吉县为州,领孝丰县。清高宗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安吉州复降为县。

民国初年,废府设道,安吉、孝丰两县同属钱塘道;民国 16年(公元1927年)道废,直属浙江省;后又相继归属浙江省第三行政督察区、浙江省第六特区行政督察区、浙江省吴兴行政督察区、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区、浙江省第九行政督察区。1958年孝丰并入安吉时,仍属嘉兴专区(1970年改称嘉兴地区)。1983年7月,撤销嘉兴地区设立湖州、嘉兴两市后,安吉属湖州市至今。

浙江安吉县的经济状况(浙江湖州安吉县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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