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地方志修编(我的修志故事姜正杰)(1)

作者简介:姜正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原副巡视员。

我是二轮省志编纂人员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学员,结业后回到单位从事《江苏省志(1978~2008)·资源志》的编纂工作。从2011年3月13日,我们在南京西康宾馆召开资源志编纂工作启动会算起,到2016年4月底经验收后交付印刷出版,历时五年完成了资源志编纂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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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志编纂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的选择

根据2010年8月2日省志编纂工作调整意见,在原定由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和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的基础上,增加了省林业局、省有色金属华东勘查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共7个部门(单位)(以下称“单位”)共同承编一部资源志,省国土资源厅仍为牵头单位。7个单位共编一部志,如何组织、如何运作,如何才能按期保质完成编纂任务,是我们首先考虑的问题。

当时有三种想法

第一种,集中作业。沿袭过去临时突击式工作的通常做法,各单位抽调人员临时组织起一个专班,“集中任务、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办公”。起先认为这种办法,减少原单位安排抽调人员其他工作的干扰,可以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但是又觉得,编纂资源志是一次性工作或者也可以称为临时性工作,靠抽调几个人凑个临时班子运作,约束力是远远不够的,有可能发生“老爷不听老爷叫”的情况,何况主持编辑业务的人还是个退休人员,弄得不好,资源志编纂工作可能会旷日持久,难以按计划完成,所以不主张集中作业。

第二种,分头编写。按二轮省志的要求,各单位编写出自己的稿子,送交牵头单位整合组装。此种方式,简单一些,牵头单位也省事,但风险犹在。各单位编辑人员对资源志编写内容和编纂要求理解难以一致,甚至存在较大偏差,志稿编写则难免出现“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象,提供的志稿也有可能是各单位浓缩或简化的“部门志”,需要的内容欠缺,不需要的内容却冗余,整合起来费神费力,且主体内容不明显,整体強度则会降低,质量更是保证不了。所以此主张也不予采用。

第三种,统分结合。分二块说,一是机构的统分结合;二是业务的统分结合。从机构来说,七个单位共同成立资源志编辑室,各单位也都相应成立一个二轮志编辑室。各单位主要编辑也作为资源志的主要编辑,与牵头单位编辑业务主持人共同组成资源志编辑室,研究决定编辑重大问题。从业务来说,各单位二轮志编辑室,除为资源志供稿任务之外,还负责续编本单位的“部门志”。“部门志”是一轮志的续志,与之无缝对接,同时又是资源志的基础、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各单位认为应该记入二轮志的一些重要事物,进不了资源志的可在这里出现,解决了一些条目记述的门槛问题。简言之,我们共建一个资源志编辑室,又各建一个二轮志编辑室;共修一部资源志,又各修一部“部门志”,对此,我们称之“1 7” 模式,而不是通常所表达的1 1 …7}1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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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分结合(1 7)的内容

统分结合,统在哪,分在哪?内容是什么?

就编纂业务来说,“统”在五个方面

一是统一篇目大纲。篇目大纲编制不能各行其是, 必须统一进行, 以保证志书内容的一体性、系统性,即保证其强度。

二是统一入志内容。(下面专门讲述)

三是统一编写要求。为确保“统一”,在资源志编写的整个阶段,我们不定期共召开了25次座谈会、研讨会、咨询会、培训会,印发了19份指导意见文书,编发了9期编辑动态,同时开发了资料查询信息系统,以此统一各部分编辑要求。

四是统一抄录、驳载。资源志记述时限的三十年,许多事项、内容在一轮志中已有记载。为保证事物记述的完整性,且确保与一轮志之主体内容有效衔接,不致简单重复,对资源志篇目所列的事项、内容,无论在一轮志的哪一部志上记述,如土地管理志、地质矿产志、林业志、测绘志等,均由资源志编辑室统一抄录、驳载,以掌握统一尺度。抄录如发现一轮志记载的错误或缺失,即查证纠错补充。

五是统一志稿整合。我们要求,各单位编辑室提交的新修志稿,必须是通过单位专业审查后的初稿(专审稿),而不是编写人初就的草稿、更不是长编。我们称之为“精菜进厨房”。初稿(专审稿)提交后,由资源志编辑室组织统一审改、整合。

分在哪?“分”又分在五个方面:

一是人员分别办公;

二是资料分别收管;

三是初稿分别编写;

四是“专审”分别进行;

五是“丛书”分别组织。

(三)统分结合(1 7)的效果

实行统分结合(1 7)机制,我们“管事不管人,业务作牵绳”。编辑业务该统则统,该分则分;统而不死,分而不乱;统分结合,相得益彰。用编写业务与技术作为联系编写人员的主要纽带,大家“用心编志”“快乐编志”聚心聚力,团结一致,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如前所述,仅用五年时间即编纂完成了资源志这部鸿篇巨制。资源志编纂完成后不久,有关单位接着又先后编写了丛书性质的二轮部门志:《江苏省志·丛书·土地管理志(1996~2015)》《江苏省志·丛书·地质矿产志(1993~2010)》《江苏省志·丛书·测绘志(1978~2008)》。有些正在筹划之中,但是由于机构改革的缘故,也有个别“部门志”遗憾地“胎死腹中”。

二、资源志篇目设置

(一)设置思路与篇目主线

大家都知道,志书编纂篇目设置至关重要。它是全书的纲,纲举目张;又是编辑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的标石。刚开始,我们心中无数,不清楚资源志记述什么即主体内容是什么,我们应当编纂出一部什么样的志书。

我们曾设想,按单位设篇,一个单位设一篇,七个单位设七篇,篇内按事物分类设章,“篇”相当一部简写的“部门志”,全志相似于地方综合志那样的格局。也曾设想,按门类设章,门类设置系综合格局,如按主导业务、党建工作、政治活动、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文明建设、机关服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等“党政财文”“柴米油盐”分类,把各单位相同内容集中在一起记述。如此,全志又形成了一部大的“部门志”。

总觉不妥,甚是纠结。于是我们从编纂资源志的初衷和特点悟起。资源志是二轮省志50本分志中的1本,列卷首之后,为第二。因此,顾名思义,资源志,当然是专门记载资源的;排“老二”,重要性又显而易见;分志,应当是专项的,不能“小而全”;而承编的七个单位从事与管理的对象又涉及土地、海洋、森林、地质、矿产、农业开发资源以及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似乎又带有综合性质。根据这几个“点”,我们明晰了这样的概念:资源志是综合性的资源专志,我们应当力争将其编写成一部具有江苏特色、资源特征、专业特点“大而专”的专业分志。

基于领悟和认知的资源志特质,我们明确了资源志的内容应当围绕一条主线展开,即篇目设置的主线。用主线贯穿整个篇目,主体内容方能构成整体,形成系统,志书才有张力和强度。

这条主线是:记述改革开放三十年,我省土地、海洋、森林、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及其管理的历程及成就和改革创新的成果,以及对全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所作的贡献。据此,不属于主线所关联的如上述所提及的主业之外的事物基本不予列入。因此, 各单位的党政工团、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党建活动、资源文化、对外交流、财务审计、纪检监察、文明建设、机关服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等一干内容均不在列。即使在空间资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所形成的产业,其中也有些并不直接利用资源,而仅由资源转化为资本投入所形成的越界产业,属于经济活动范畴,与其他经济类志书内容会有交叉,所以此类的产业也不能入志,可在部门丛书中记述,作资源志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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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志“章”的设置

遵循“以科学分类为依据,社会分工作参考”的原则,根据主线要求,我们对各单位报来的资源篇目安排意见,结合各部门“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参考一轮志篇目,以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总结、重大业务工作部署意见等文件,通过协调整合,首先设计了“章”。我们把分散在各单位的资源管理职能、从事的事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概述、大事年表、文件辑存等均揉合在一起,主体内容按资源类型设置了土地、森林、海洋、地质、矿产5章,加上机构、法治、科技、测绘、信息等各种资源保障措施归为1章,命名为“保障”,共6章。

协调整合过程中,对承编单位管理职能和从事的事业作了如下处理:

1、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省测绘局”)从事的是测量与基础地理信息工作。测量与基础地理信息不是资源,因此不能单独设章。但测量与基础地理信息工作却与资源相关业务紧密相连,对资源业务来说,它是技术手段,故将基础测绘、基础地理信息工作包括资质管理等作为技术保障列入保障一章。

2、有色金属勘查。省有色金属华东勘查局与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所从事的事业同为地质、矿产勘查,故按记述事项纳入地质、矿产章。

3、农业资源开发。农业资源开发所谓的“农业资源”,对于资源志所含的资源来说,从概念上就不能独立成章,以免发生交叉、歧义。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的职能范围有二大块,一是原省滩涂开发局从事的海涂围垦开发工作;二是世界银行和财政部设立的黄淮海综合农业开发项目,称之土地治理。对此,我们对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职能事项进行了拆分:海涂围垦是海洋资源开发的一种类型,所以毫无疑义地纳入海洋一章;黄淮海综合农业开发项目与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同出一宗,所以顺理成章地纳入土地一章。

(三)资源志节、目的调整

在节、目层级设置时,各单位职能工作之间多有交叉,我们都作了合理的调整。

1、基础测绘和地图编制。省测绘局从事的基础测绘和地图编制工作,是其单独从事的工作,列入第六章保障中为第四节,名称“测绘服务”。这名称设有“测绘”一词,表明该节内容全部是测绘局的职能事项,同时又表示其独立存在,就像城市拆迁保留原地名一样,比如南京河西新城的“元通”。

2、基础地理信息。省测绘局从事的基础地理信息方面的工作。按“合并同类项”的原则,与资源信息化事项共同纳入“信息化工程”一节,为一目。

3、工程测量。与土地、海洋、林业、地质、矿产资源等专业调查等项目共存的工程测量,因二者融为一体,随着资源调查等项目记述。

4、海洋地质调查。其与陆地地质调查内容、方法是一致的,都是地质调查,合为一节,海洋地质调查则为其中第四目。

5、沿海湿地管护。海洋资源中的沿海湿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划入其管理范畴,林业部门也有“湿地”管理职能,管理范畴发生交叉。“湿地”也是地。讲到湿地,只有保护,不可开发,无论谁家保护的湿地,一律归入土地保护范畴,作耕地保护节中的“湿地管护”目而存在。

6、沙化土地调查。林业部门开展的沙化土地调查,从根底来说,属于土地调查范畴,无疑是土地调查的一种类型,故列入土地调查节中专项调查目,为子目。

7、农业后备资源调查。农业资源开发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开展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效益调查,荒山、荒地、荒水、荒滩 “四荒”调查等事项,调查对象之客体都属于土地,所以从本源考虑,此类调查事项均列入土地调查节中专项调查目,为子目。

(四)、水资源的处理

江苏水网密布,湖泊众多,陆域水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12%,占全国水域面积的17%,其中淡水湖面积占全国的10.43%。水资源丰富是江苏自然资源的一大特色。作为记述资源的志书,当大写特写,但是二轮志中设有水利分志,定会对水资源有详细记载。为避免重复,我们没有专门设置“水资源”节、目,省志副总纂顾介康先生和有关领导、专家都主张把水资源浓墨重彩地加以记述。他们的要求、主张、意见自然是很正确的。有鉴于此,我们将我省土地类型中的水面面积作为水面资源予以详细记述。主要江、河、湖、港水面面积按个一一记录在案。

综上,通过有原则的合理协调,按主线贯通融合,形成颇有特色的资源志篇目。资源志的六章中,共设39节、144目,记述428个事项。这样设置,使原属7个单位管理和从业的土地、海洋、森林、地质、矿产资源浑然一体,成为一个统一的体系,按此编纂的资源志 是“化合物”而不是“混合物”,是“融合体”而不是“组装体”。

三、资源志稿编写

(一)资源志编写之资料收集

在我的认知里,“志稿”包括长编、初稿、专审稿、修改稿、综审稿、验收稿、印刷稿等等,简言之,志书形成过程中的各种编写稿件统称为志稿。

志稿编写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即是整个志书编纂的重头戏,是出成果的重要阶段。志稿编写的基础在于资料,只有详细占有真实可靠的资料,精心选材,匠心撰写,才能编纂出 “精品良志”。基于此,在编写志稿之前,或此后编写过程中,我们强调资料收集的重要性,下发了资料收集指南,对资料收集的地位、作用,任务、原则,范围、类型,时段、要求,内容、重点,步骤、途径,整理、提供等一一作了规定。提出“大的小的一网拉,拉上来再分鱼和虾”,同时提出重点资料收集的具体要求。

我们还邀请省方志办专家对资料收集进行授课培训,以提高资料收集人员的业务水平。除各单位及各机构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之外,我们还从档案室、办公室、个人电脑等处收集资料,到市、县相关单位甚至中直、外省机构收集资料,有的还到实地走访、调查。所以,82万字的资源志,是在325册书籍、267万字的纸质资料、3733万字的电子资料,和若干其他类型资料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

(二)资源志稿驳载(抄录)

资源志稿由统一驳载(抄录)(以下称“驳载”)与新修编写二部分内容组成。

对资源志驳载,我们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是 “厚今薄古”。同一事物,分别在一轮志、二轮志期限内均有内容,其驳载与新编的当有区别,后者需厚书。故对驳载之内容要进行筛选,并作简约化处理,不能照搬硬套。

二是 “避轻就重”。属于主体内容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驳载;一般性事项,则根据其中内容的密集程度有选择地抄录;

三是“删繁就简”。由于涉及一轮志的各有关分志,语言格调不尽一致,为“一律”起见,在不影响事物本色的前提下,可以重新文字编辑。在编辑过程中,应当“删繁就简”。

四是“补过拾遗”。“驳载”不仅有“运搬”的功能,还应当有鉴别、修正功能。在“驳载”时如发现与事实有出入,或有错误,或记述不当、不全的,应当纠补。

新修编写那部分的内容,则是资源志稿编写的重点,下面详述。

(三)资源志稿编写的原则

根据“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的编写原则,结合资源志编写实际,我们提出“主要事项无遗漏,基本事实无差错,领属关系无紊乱,技术处理无不当” 的“四无”要求

主要事项无遗漏。何为主要事项? 我们认为,能够表达事物内在、支撑事物存在的重点事项。比如:支持资源业务体系的事项,促进资源事业发展的事项,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具有典型意义的事项,起着引领作用的事项,首次出现的事项,突破性发展的事项,有着鲜明时代特征的事项,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事项,国家、省部署开展的事,其他重要事项。提出“主要事项无遗漏”这个要求,意在统一尺度,“抓大放小”,防止在选择条目时饥不择食,“眉毛胡子一抓”“抓了芝麻丢了西瓜”。

基本事实无差错。要求在记述亊物肇始、发展过程、结果时, “述而不作”,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事物本来面目。遇到违背事实的情况,要反复核实、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确保无差错。

领属关系无紊乱。严格按照“资源志篇目大纲”安排条目。资源门类要把握好,层级辈分要搞清楚,虽有“社会分工作参考”一说,但也不是无原则的参考、调节。升格处理时,要做到“升格不出格”。

技术处理无不当。要求十分智慧地进行技术处理,切不可因不当处理影响整个志书的质量。资源志编写过程中,处理的问题可谓很多,从头到尾,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比如对综合性与专业性事物离合的处理;条目层级的升降处理;交叉事物的厘清处理;疑问数据的核定处理;超限事物的关联处理;“驳载”与新修的衔接处理;内容编写的详略处理;补白、孤证事项的完善处理,等等。

(四)资源志稿编写的内容

志稿编写的内容亦即选入资源志的事项,就是资源志记述的什么,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鉴于资源志编纂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学科,涉及的各类资源多有交叉,即使同一事物(资源客体),不同学科的权威们对其概念、内涵、形态、范围、分类、标准、口径诠释的也不尽一致。对此,为统一起见,经研讨,我们取得共识后印发了意见。志稿编写主要应有如下内容:

(1)资源概况,包括明确定义的资源的概念、涵义、范围、类型、主体、客体、数量、质量等一般情况;

(2)资源调查及评价情况;

(3)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4)资源保护治理情况;

(5)资源权利类型、权能变化情况;

(6)资源管理制度和市场体制改革情况;

(7)资源市场建设、发展情况;

(8)资源科技创新情况;

(9)资源法治建设情况;

(10)资源工作的保障情况;

(11)其他需要记述的情况。

(五)资源志条目编写要素

要素是构成合格条目的条件。省地方志专家张乃格同志提出“记述事物必须注重起点、转折点和终点”的指导意见,就是记述一个事物要有起始背景、原由,有发展过程和结果。我们称之为“三点式”。苏州市史志办陈其第主任又提出“没有数字的条目是无效条目”的观点。这些对我们都有很大启发,于是我们把条目编写的要素概括为“三点式,数支撑”。据此,我们对条目编写要素作了具体要求。

1、起点

起点即事物的肇始。事物起源的背景、依据或动因,应当交待清楚。所谓“来龙去脉”首先要交待来龙,才有去脉。资源志条目的起点基本都控制在规定时限(1978~2008)内。对于补修事物的超限起点,上限适当上溯,以保持事物发展的完整性。鉴于我省一轮未修海洋专志,所以海洋方面重大补白事项可上溯至新中国成立前后,这在编纂始末中作了说明。一轮志记载的尚未完成的事项,找出其在二轮志期限内第一个结点作为该事项余下内容的起点,但要变换条目名称。比如一轮记述的第一次土地调查(详查),在二轮志时限内进行了汇总,调查才出的结果。设置的条目则为“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汇总” 而不再沿用“第一次土地调查”名称。这样处理,既保持事物发展的连续性,又表明该事项在二轮志时限内的主要内容。如果条目仍然沿用“第一次土地调查”名称,则需交待上轮限内起点及简述发展过程,才能对接得上,这样会遭致“简单问题复杂化”,还有重复、超限的风险。

感谢省方志办专家的理解,放了我们一马,表示:“在断限方面既遵守省志统一规定,又从实际出发对断限外的内容作了关联性处理”。

起点记述大体有四种类型

一是文件。通常开展某种活动、或从事某项工作,都发有文件,以决定、意见、办法、通知、纪要等形式出现,由这些文件所产生的事项,按文件载明的日期和内容做事物起点。

二是会议。有些事项是在某个会议上拍板决定的,会议日期及决定则可以为起点。

三是环境。有些事项是环境造成的,在一定环境条件下产生的。环境包括资源环境、生态环境、经济环境、社会乃至政治环境。由此用记述相对时点的环境状况作起点。

四是情状。一些沿袭性常规性事项,包括连续性、制度性事项,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存在,很难追溯到一个明确的起点,比如记述一个重要地物如坑塘,老辈子就这么沿用至今,它的变迁起点在哪?弄不清也没有必要弄清,仅记述它已知的情形即可。

2、转点,亦称拐点

转点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标志。对转点选取,我们也有要求。当一项事物特别是多年生、连续性事物,拐点太密太多,需要“间伐”。对内容大体相同的拐点要舍得“抓主放次”,比如年度性常规性工作,虽然每年都会下发文件,要求大同小异,没有原则变化的则可以几年合为一个拐点,写为某年到某年怎么、怎么,不必年年设拐点记流水,每年成果用表格反映即可。对那些一次性事项则要放大寻觅,找出其发展拐点,条目内容才会丰富。就好比戈壁滩上仅有几户人家的星星峡,由于其战略位置的极其重要性,它在全国的极小比例尺地图中有标注,而我们东部地区多数地级市却还没有位置。总之,选择转点要表达出事物发展轨迹,不拘泥、勿教条,转点疏密有致、条目更有可读性。

3、终点,亦称结点。

终点也就是事物生长发展的结果。事物发展在期限内结束、有完整结果的,如实记述;没有形成完整结果的,用局部结果或典型成果表达。事物发展到二轮志下限尚未结束的,记述形象进度。

4、数字。

资源志中数字很多,连出版社编审都说,怎么这么多数字!可以说,资源事业、工作是在数字打滚中开展的,可见数字在资源志中的份量。长期以来,我们的业务统计工作薄弱,又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所以往往“统计加估计,二者一合计”就得结果了,造成统计数据的混乱、异常、不实。因此,在志稿编写时,对数字的把握、核实、甄别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是剔除没有数字的条目。有些事项产生了也具有意义,但只能提供出领导报告中提及的诸如重要意义及基本要求之类的文字,定性的结论、宣传语的铺陈。此类条目,实在无法找到数字资料,故没有数字支持的条目就直接取消了。我们坚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一票否决,绝不留有无效条目。对特别重要的缺乏数字的事项,我们会在章下无题序或节下小序中予以表达。

二是删除无效数字。对有数字的条目,我们也不是“见毛就是鸭”而是要通过检查核实,确认其有效性。坚决剔除那些不真实数字、无法纠正的错误数字、有悖逻辑的异常数字等无效数字。不把错误留给历史。

三是纠正错误数字。错误数字的形态多种多样。同一事项同一概念同一时刻在不同材料中应用的不一致,需要一一核实、甄别,从数字出现的源头查起,多方验证,排除错误的,确定正确或合理的数字。

有些统计数字,总数与份数之和不一致。对此类问题,我们会从份数入手。因为总数是由份数相加得出的,所以核准份数是基础。当份数核实无误时,重新统计,以正确的总数对原总数进行修改。核对后发现份数错误则进行纠正,纠正后总数与原总数不一致时,“以新换旧”。总数与份数之和不一致这种错误时有发生,就连权威统计也在所难免。1995年版的《江苏统计年鉴》中,载明1994年全省总人口为7020.54万人,而11个市(那时泰州、宿迁尚未划出)人口份数之和为6832.66万人,相差187.88万人。

有些统计数字,绝对数与相对数不匹配。相对同一个基数,有时会出现绝对数大的相对数小,绝对数小的相对数反而大的怪现象。相对数是绝对数基础上计算出来,有时甚至是为了应景需要而估约出来的,错误概率大一些,故复核之后纠错当从绝对数核实起。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江苏资源事业的发展是在传承和创新中实现的。这个时期正是我省资源领域改革最活跃的时期。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许多新生事物在这个时期出现,新机构、新思想、新观念、新制度、新概念、新思路、新政策、新内容、新机制、新举措等等,这些“新”在资源志中都有了全面的反映

至此,当我们完成资源志编纂工作任务后,迎来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当年的7家承编单位,连同水资源的行政职能组合在了一起,于2018年组成了全新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共编一部志,成了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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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审核、发布:张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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