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抓捕后,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当然不可以!近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成功移诉一起犯罪嫌疑人,“零口供”入室盗窃案件,为群众挽损两万余元。

2022年07月08日,家住德州市德城区某市场的马女士报警称,自己卖水果的收入全部被盗,共计两万八千元。

为尽快破案,及时帮助群众挽回损失,德城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全力追查案件线索。

民警通过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反侦察能力较强,外出乘车、住宿均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信息登记,致使案件线索曾一度中断。办案民警攻坚克难,在梳理了大量的信息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赶赴外省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拒不承认犯罪行为,同时民警发现其曾有多次盗窃前科和外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记录。经与外地公安机关核实,陈某涉及的多个案件均因其拒不承认违法行为而无法移诉至检察机关。

入室盗窃情节轻微不批捕(入室盗窃不承认)(1)

德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宋龙震、杜津成及时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向陈某家人做工作、视频追踪、走访群众、提取物证、查看交易记录等方式,最终形成一条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条,在犯罪嫌疑人陈某“零口供”的情况下,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成功为受害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目前,陈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入室盗窃情节轻微不批捕(入室盗窃不承认)(2)

警方提醒

请市民朋友增强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出门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并将钥匙妥善保管;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银行卡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分开存放。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警。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如有其它证据支持,依然会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转自德州公安

来源: 日照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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