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现存最早的《金瓶梅》传世刻本,万历丁巳(四十五年,1617)序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与后出的崇祯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前者又称十卷本,后者又称二十卷本),情节上的较大差异发生在五十三、五十四回。
著名金学专家王汝梅先生对此认为:
崇祯本第五十三回和五十四回据万历词话本改写改动大与词话本大异小同……,,
崇祯本五十三回与词话本五十三回的大异小同,仍可以看出崇祯本是据词话本改写而来,并不是另有一种假定的词话本为据……词话本五十三回至五十四回,与前后文脉络基本贯通,语言风格也较一致。
而崇祯本五十三至五十四回,在语言风格上与前后文不相一致,描写粗疏,改写者艺术修养不高……如果沈德符所云「陋儒补以入刻」的话写在崇祯初年,这补入的文字,可能指二十卷本之五十三回至五十四回,而不是指十卷本《金瓶梅词话》。[1]
可见,王先生对这一差异,是充分肯定词话本而否定崇祯本。但这个「如果」的假设是根本不存在的。
《万历野获编》,明明白白,写的就是沈德符在万历年间所历所闻之事。该书卷二十五《词曲》部「金瓶梅」条云:
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
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又三年,小修上公交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
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
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
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
时作吴语,即前后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
丙午为万历三十四年(1606);又三年为万历三十七年(1609);马仲良榷吴关,据美国学者马泰来教授考定,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2];
此后不久,《金瓶梅》在吴中刊刻问世。这与词话本的刊刻年代相契合。
而且,冯犹龙名含「二龙」,「二龙戏珠」为传统文化一大图腾,戏珠即弄珠,「吴友冯犹龙」与词活本卷首序的署名「东吴弄珠客」亦相关合。
可见,沈德符所云「吴中悬之国门」的刻本即为词话本,「原本实少五十三至五十七回」云云,也是指的词话本无疑。
万历本
按理说,沈德符作为与作者同代,对作品问世经过比较了解,又借抄、收藏过原作的过录本的学者,他对词话本五十三至五十七整个五回的看法,应该能得到后世研究者的足够重视和体认。
奇怪的是,与王汝梅先生的观点相呼应,在金学上卓有建树的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指出:
从这五回的两种刻本的对比来看事实,可以证明沈德符说的这五回是「陋儒补以入刻」的话,并非无因,惜乎此一问题,不在十卷本《新刻金瓶梅词话》身上,却在二十卷本身上。
……我们看这五回,十卷本上有第五十五回的任医官看病,与第五十四回的结尾重了,「血脉」不贯连了,还有第五十六回的李三、黄四借银,也有重复之处。
其他,无不情节周密,文辞细腻,刻描人物之言谈举止与心理情绪也生动鲜活而有情有致,绝无补写迹象。
二十卷本可就不同了……[3]
一方面是作者同时代学者的记载,一方面是当代金学专家的论述,二者相距甚远;同时,两位当代金学专家,虽都从崇祯本劣于词话本的前提出发,一个提出「崇祯本是据词话本改写而来,并不是另有一种假定的词话本为据」,一个认为,沈德符「在字里行间的语意上,暗示了二十卷本以前还有十卷本」[4],推论又如此相左。
沈德符、王汝梅、魏子云,何者为是?不难看出,王、魏二先生在理解沈德符的话时,都有意将其所指从词话本扩大到了崇祯本,从这个前提出发,他们将词话本与崇祯本的对应回目加以比较,得出了崇祯本劣于词话本,因而崇祯本才更当得上沈德符「陋儒补以入刻」云云的主观判断。
这样一来,作为考虑重点的词话本本身的问题反而被忽略了。
因此,我们要回答上述问题,判断沈德符的话是否合乎词话本实际,需要重新确定这样一个基本的讨论前提,即词话本的问题应该在词话本自身的艺术系统中加以探讨。
直言之,词话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否为「陋儒补以入刻」,我们要解决的是:
这五回在词话本的整个艺术系统中,与其他各部分协调吗?如果存在不协调,那么,在程度和性质上,是出于一人之手,由艺术风格粗疏造成的轻微的不协调呢,还是出于不同作者之手,由艺术驾驭水平和风格上的悬殊差异导致的严重不协调呢?
实际上,我们要研究这五回在词话本整个艺术系统中的协调性,还面临着一个先决的问题,即:
这五回本身各部分之间协调吗?这五回本身出于一人之手吗?如果这五回本身就存在严重的不协调─这首先就印证了沈德符「陋儒」记载的可信性,我们就应该把它拆分为更小的整体,以便于探讨它与词话本整体的协调性,以及一些有关的问题。
《金瓶梅探索》
那么,这五回的协调性到底如何呢?或者说─
第一,从情节构成看,这五回包含了两个各自独立的情节单元。五十三、五十四回为一个情节单元,描写的核心是「病」,从吴月娘望官哥病情开始,到西门庆望李瓶儿病情,安顿李瓶儿吃药结束,以西门庆埋怨「娘儿两个都病了,怎的好」,将两病描写绾结到一起。
在这个单元内部,五十三回重点描写西门庆请施灼龟、钱痰火、刘婆子做法事;五十四回重点描写西门庆请任医官看病;两回都穿插写了西门庆到南门外刘太监庄上,区别只是五十三回是一人骑马去做客,五十四回则是携友坐船去游玩。
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回为一个情节单元,描写的核心是「东京庆寿」。
它从众妻妾摆酒为西门庆饯行开始,写到西门庆在东京庆贺蔡太帅寿诞,归家后亲朋送礼、妻妾接风、日日宴席的经过,以五十七回开头西门庆「我前日往西京(应为东京),多亏众亲友们,与咱把个盏儿,今日分付……安排小酒,与众人回答」的话,强调了这三回描写的内在统一性。
在这个单元内部,五十五回穿插写了扬州苗员外送歌童给西门庆,五十六回穿插写了西门庆周济常时节,五十七回穿插写了西门庆捐银给永福寺和薛、王二尼姑的情节,作者的兴趣在人物之间的施受关系。
这两个情节单元艺术描写的中心与主导的穿插趣味迥然不同。
第二,从性格刻画看,这两个情节单元对主人公西门庆的把握,在某些方面倾向完全相反。
第二情节单元中的西门庆,在经济活动方面,是一个小鸡肚肠、吐吐吞吞的角色。
本来,李三、黄四借银子(当然以较高的利息为代价),五十一回应伯爵说情时,西门庆已答应等门外徐四铺还了二百五十两,家中再添上二百五十两,凑成五百两借给他们;五十二回陈经济讨了徐家银子来,西门庆嘱咐应伯爵通知李三、黄四后日来兑银子。
但到五十三回,应伯爵他们按时到来,西门庆的表现却是:
第一步,假装完全忘记此事;
第二步,应伯爵加以提醒,又声言手边没有银子,企图瞒过昨日徐家已还来银子的事实;
第三步,应伯爵再次加以点破,又说家中实在凑不齐另外二百五十两,还少二十两,拿粉段折准;
第四步,应伯爵批评他不该变相「搭售」,要履行诺言,最后只好如数搬出银子付给了李三、黄四。
这些描写无法与前面的描写,特别是四十五回西门庆在李三、黄四一千五百两本利还没还清,又借给他们一千两的描写相统一。
错误在于这一单元的作者,混淆了放高利贷与施舍的区别,忘记了西门庆有官阶作依靠,从来就不怕借债人不还高额本息来。
第二情节单元中的西门庆,则是一个乐善好施、慷慨大方、挥金如土的慈善家。
五十五回,常时节向西门庆诉说无房住的生活困难,西门庆一口答应帮他解决;五十六回,一开头即宣称「西门庆仗义疏财,救人贫难,人人都是赞叹他的」。
果然,当常时节几天之后再次请求周济时,西门庆当下即拿出了十二两碎银子,并答应出钱给他买房子。
五十七回更是痛痛快快,一下就向玉皇庙长老认捐了银子五百两,向两个尼姑施舍了三十两。要知那时一个丫鬟才卖四两!
这些描写说明,这一单元的作者根本就没有理解五十二回之前有关西门庆「撒漫使钱」描写的底蕴。
《金瓶梅》插图
终西门庆一生,只有在对待自己所喜欢所玩弄的女性方面才显得大方。
二十回提到,他包占李桂姐的月银是二十两;三十九回,为更方便地与王六儿姘居,他为她另买了一处住房,花了一百二十两;宋惠莲与如意儿,一前一后,受到西门庆宠纵时,「银子成两家带在身边」。
除了玩弄女人如此大手大脚,西门庆绝没有把银子看得很轻贱,可以任意抛出。
三十九回,西门庆在玉皇庙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醮事活动,吴道官率百余名道徒做了三天三夜法事,事后又送来十余抬斋礼,西门庆才奉上总共不过三十两银子;
四十九回,西门庆借永福寺饯行蔡状元,仅以一两银子相酬;
五十一回,吴大舅借银修官仓,西门庆只给了二十两,而且不久吴大舅就归还了十两来。
六十七回,最可心的朋友应伯爵借银五十两,也要立契约;西门庆还半开玩笑,要应伯爵把小妾春花牵来以抵偿利息。
总之,这两个情节单元中的西门庆,在经济活动方面的个性出现了两极背离。
第三,从具体的描写来看,两个情节单元之间存在着包含一系列差异的若干重要雷同情节。
第一个醒目的雷同发生在两个情节单元的衔接处。五十四回后半部用二千字的篇幅,描写了任太医给李瓶儿看病,玳安跟随太医回去拿药,直至第二天李瓶儿服药病愈的全过程。
五十五回开始又从「任医官看了脉息,到厅上坐下」,讲论病因写起,直到任医官回家送将药来。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作者会为了衔接的自然,而拙笨到把一个情节前后重复写两遍!
从这处雷同的情节描写中一些不同的细节来看,这两段文字显然出于不同作者之手。
对医生的称呼,五十四回始终是「任太医」,五十五回始终是「任医官」;药的获得,五十四回是玳安拿银子跟任太医去取,五十五回是任医官自己送来;李瓶儿的病状、病因、治疗方法,五十四回是「胃腕作疼」「胃虚气弱、血少肝经旺」,,「要用疏通药,要逐渐吃些丸药养他转来才好」,
五十五回是「恶路不净,面带黄色」,「肝腑土虚木旺,虚血妄行」,「只是用些清火止血的药」,简言之,一个是胃疼,经血不足,治疗在于疏通,一个是经血过多,不止,治疗在于抑止,截然相反。
第二个雷同是两个单元中都写到的李三、黄四向西门庆借五百两银子的情节。
五十三回,西门庆在应伯爵的催逼下,「请了陈姐夫,先把他讨的徐家廿五包(二百五十两)弹准了,后把自家二百五十两弹明了」,「付与黄四、李三,两人拜谢不已,就告别了」。
这显然是对五十一、五十二回写到的二人凭借应伯爵,准备向西门庆借银情节的交待。
五十六回,又是应伯爵对西门庆说:「前日哥许下李三、黄四的银子,哥许他待门外徐四银到手,凑放与他罢。」
西门庆回答说:「李三、黄四的,我也只得依你了。」
紧接着写明拿出徐家还银二百五十两,自家又凑了二百五十两,兑付给了二人。可见,这也是对五十一、五十二回情节的交待。
两处交待重复了,但两处交待描写中主人公西门庆的个性表现不同。
第三个雷同是两个单元中都两次写到的陈经济与潘金莲偷情的情节。
五十三回,西门庆不在家,潘金莲「踮到卷棚后面,经济三不知走来」。亲热中,陈经济说到,「昨夜孟三儿那冤家打开了我每」。同回又写到一次幽会。
五十五回,西门庆上东京去了,潘金莲「跑到卷棚下,两个遇着」,亲热中,陈经济抱怨:「自从我和你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了去后,如今一向都不得相会。」五十七回又写到一次幽会。
这五回之前的五十二回结尾,正是二人被孟玉楼和小玉无意中撞破惊散的情节,可见,五十三回的第一次与五十五回的二人偷情描写,都是对五十二回情节的照应:在这重复的照应中,所写陈经济抱怨的对象与具体偷情经过又不同。
第四,从语言形式来看,两个情节单元中的词曲来源与行文语吻亦各自独立。
第一单元中共引曲六支,五十三回两支、五十四回四支,曲词全部出自《太和正音谱》。
第二单元共引曲五支,五十五回三支,五十六、五十七回各一支,还有五十五回四首词,研究者至今一首也未找到出处,可能全系作者自撰。
从行文语吻看,第一情节单元两回均充斥了副词「政(正)」,像这样的句子,「两个小厮政送去时,应伯爵政邀客来」「伯爵政望着外边,只见常时节走进屋里来,琴童政掇茶出来」,简直俯拾皆是。
第二情节单元则没有这个毛病。
综上可以看出,这五回存在着两个情节单元。它们在艺术描写的中心、穿插的趣昧、对主人公性格的把握、行文的语吻及点缀词曲的爱好等方面迥然不同,应该视为出于两个作者之手。
这五回中存在着一些表面上雷同,实质上又有一系列差异的情节,且雷同仅仅发生在两个情节单元之间,而不是各个情节单元内部,显然只能解释为:
两个补写者(受命)以李瓶儿生病为界,一个侧重补写官哥生病的情节,一个侧重补写西门庆去东京拜寿前后的情节,都为了递接对方而写了任医官诊病的情节,刊刻者未加编订就合到一起,造成了第一个雷同。
同时,两个补写者都对五十二回后半部借银子和偷情的描写感兴趣,都认为有必要在补写文字中加以进一步交待,这又造成了第二、第三个雷同。
又因为毕竟是两个思路不同的人所写,故这三处雷同中实质上又存在着一系列差异。
直而言之,五十三、五十四回为一人所作,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回为另一人所作。
进一步,如果我们勉强可以把五回看作一个整体,它与词话本全书的协调性又如何呢?
第一,词话本表示人称、动作的一些特定方言词被官话或属于另一方言系统的方言词所替代。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
(1)第一人称复数代词,据笔者统计,五十三回以前与五十七回以后,共出现「俺每」六百一十次,「俺们」六十八次,「咱每」七十次,「我每」五十五次,合计八百零三次,这些词都带有北方土白意味;未出现一例「我们」。
而这五回中,第一情节单元,出现「我们」十五次,「我每」二次。第二情节单元,出现「我们」四次,「俺们」一次,合计「我们」十九次,其他三次,北方土白意味基本上丧失。
(2)家人、奴仆对西门庆的称呼,五十三回以前与五十七回以后,以「爹」称呼的,有四百八十二次,以「爷」称呼的有十六次,后者不过前者的3%;
这五回中,第一情节单元出现「爹」二次,「爷」十次,第二情节单元出现「爹」七次,「爷」六次,合计「爹」九次,「爷」十六次,后者几乎是前者的二倍。
「爹」是北方称呼父亲的方言词,「爷」是南方称呼父亲的方言词,「爹」少「爷」多也标志着北方土白意味的丧失和南方土白意味的加强。
(3)对朋友、手足关系的称呼,五十三回以前与五十七回以后,以「兄弟」相称者三十一次,分见于十、二十、二十二、三十二、四十二、六十五、六十七、七十六、八十三、八十六、八十八、九十、九十二、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一百等各回,以「弟兄」相称者仅一次,见八十一回。
这五回则反过来,只有五十六响应伯爵「通家兄弟」语中出现了「兄弟」一次,其他六次全是「弟兄」。
第二,词话本一些特定方言词,由于补写者未能理解其准确含义,而被误用。如,「咱」是北方方言中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称代词,词形虽是单数,词义却是复数,包括说话人和说话对象二者在内。
据笔者考察,五十三回以前与五十七回以后,词话本「咱」共出现了三百八十六次(表示时间的「多咱」「这咱」不计),没有一例是错用的,这表明了词话本作者对北方方言的谙熟程度。但这五回中,「咱」字出现二十二次,全都用错了。
五十七回中,「咱事儿不弄出来」,「咱勾当儿不做」,把「咱」误用作了「啥」的同义词,代词误用作了疑问词,其他二十次,都是把复数代词误用作了单数代词,分见五十五、五十七回,都把「咱」误成了「俺」的同义词。
竟然没有一例「咱」用对,可见补作者对北方方言的隔膜。除此而外,还有几个重要方言词的误用,论者鲜见涉及,需要着重指出。
(1)「泡茶」的误用。词话本三、七、十二、十三、十五、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三十八、五十八、五十九、六十、六十一、六十七、七十二、七十三、七十五等各回,
共提到各种「泡茶」二十一次,如「福仁泡茶」「果仁泡茶」「蜜饯金橙泡茶」「胡桃夹盐笋泡茶」等等。
所有这些场合的「泡茶」,都是作为名词而存在的;有些还有数量词相配,如「一盏胡桃夹盐笋泡茶」,「两盏八宝青豆木樨泡茶」等。
词话本五十三回以前五十七回以后,找不到一例「泡茶」是作为动词来用的;在词话本中,表示冲制茶水动作的词是「顿茶」,表示把茶水从瓶罐倒到杯盏动作的词是「点茶」。
但这五回的作者,显然没有理解「泡茶」一词包含的特殊地方风物的含义,而把它一般化的理解成了一个表示制作茶水动作的动词了。
五十三回,「泡一瓯子茶那里」,「叫小玉泡茶,讨夜饭吃」,五十四回,「再与我泡一瓯茶来」等语就是证明。
(2)「筛酒」的误用。这是又一个具有特殊地方风物含义的方言词。
众所周知,在明代官话与今日普通话中,「筛酒」即「斟酒」。但词话本所写并非如此。二十三、二十教浑家筛酒上来,满斟一盏」。
从二十九回潘金莲骂秋菊时所说,「好贼少死的奴才,我分付教你筛了来,如何拿冷酒与爹吃」,可知筛酒就是热酒。
其实,五十一回,「嫂子你既要我吃,再筛热着些」,六十一回,「教春梅筛热了烧酒」,七十五回,「绣春前边取了酒来,打开筛热了」等,都有明确的交待。四十六回还有一段「火盆上筛酒」情形的具体描写。
而五十四回的文字是,「玳安把酒壶嘴支入碗内一寸许多,骨都都只管筛,那里肯住手」,把筛酒与斟酒、倒酒完全等同起来了。
(3)「呷」的误用。这个词的本义是「小口吸饮」。
词话本共出现十八次,见于二十、十五等回,所用语义全部符合它的本义。
例如,二十九回写西门庆「呷了一口」冰梅汤,六十二回写病重的李瓶儿「呷了不上两口」稀粥,六十七回写应伯爵将滚热的牛奶「呷在口里」,等等。
而五十三回写吴月娘吃药,「先将符药一把掩在口内,急把酒来,大呷半碗,几乎呕将出来,眼都红了」,五十四回写吴典恩,被谢希大将军,一口「呷完了」「一大杯酒」,这两处的「呷」都成了「灌」的同义语。
第三,出现不少仅在这五回内部重复而完全不见于词话本的新方言词和俗话。如「夜饭」「脸水」「干糕」「那笪儿」「熬盘上蚁子一般」「一个惊魂,落向爪哇国去了」「埋怨的话,都吊在东洋大海去了」。
另外还有一些方言词,如「便饭」「被囊」「弹准」等也不见于词话本。
综上所述,词话本内部是存在着一个使用方言词的惯性系统的;这个惯性系统的一系列表征,在这五回中几乎全部发生了「位移」。
对于《金瓶梅》的艺术描写,吴晗赞赏它「细致生动的白描技术和汪洋恣肆的气势」。[5]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肯定它「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或一时并写两面」,「同时说部,无以上之」。
笑笑生作为语言艺术大师的资格,词话本在艺术描写上所达到的高度成就,历来为学者所公认。但这五回的艺术描写水平实在低劣,与词话本相比,判若云泥。主要存在着以下几大问题:
第一,语汇贫乏,语言缺乏表现力。这表现在,总是重复用某个本身即没有什么表现力的词去形容某种或某类事物、情状。
例如,形容「很大」,用「大的紧」,形容发呆,用「呆登登」,形容「皱眉」,用「攒眉」,而且都是多处重复。
词语的单调重复,还形成只有学写作文的小学生才使用的一种句式,如「弹的弹,吹的吹」,「歌的歌,唱的唱」,等等。
这样的句式在词话本中很难找到。另外,像「攒着眉皱着眼」这样半通不通的文句也不少。
第二,一些主要情节与场面的描写虚空不实,枯燥无味。
第一情节单元的系列迷信活动描写,暴露出两大毛病。
一是不伦不类。如施灼龟卜卦不必要生辰八字,烧纸的钱痰火不烧纸却像道士一样踏罡步斗,刘婆子收惊与三十二、四十八、五十九各回半迷信半医药的做法全不相干。
二是大而化之,缺乏实质性描写和宗教迷信活动的「专业」气息。
三项宗教迷信活动描写总篇幅三千字左右,毫无意义的迎来送往的交待过多,具体每项迷信活动的描写仅有百字上下。
反观词话本所写迷信活动,二十九回吴神仙相面,三十九回吴道官打醮,四十六回乡里老婆卜卦,六十一回黄道人推算,六十二回潘道土捉鬼,六十六回黄真人炼度,何等活灵活现,煞有介事!
任何人,只要稍加比较,都能看出这里的高下之别。
再拿第二情节单元核心事件的描写来说,包括这五回在内,词话本写到西门府人去东京共三次,第一次是十八回仆人来保等去送礼、求说情;五十五回是第二次;第三次是七十、七十一回与同僚一起,例行庭参朱太尉。
这第二次,从道理上说,是乡下的土财主到了煌煌都城,该有多少刘姥姥进大观园式的新鲜感;蔡太师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他做生日该有何等威焰可观;西门庆除了庆贺寿诞,还要与之结下父子关系,该有不少社交事务要做。
从根本上说,这是主人公生活道路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同时,这也是作者泄愤骂世的一个极好机会,怎么说都应该大写特写。
但事实恰恰是这一次写得最简略,最虚飘。从篇幅来看,它竟然少到只是第三次描写的十分之一左右!
思想内容的单簿是一个原因,如第一次除了写送礼、求说情,还写到了相府门吏的狠恶与贪婪,第三次除了写例行庭参,还写了皇帝身边的真人、娘娘,太监,为给亲属、爪牙谋取官职而互相争斗的内幕,第二次所写仅仅是西门庆拜认干爹的经过;更主要的原因则是缺乏白描技巧。
例如,形容食品丰盛,只有「几十样大菜,几十样小菜,都是珍羞美味」;形容宅第恢宏,只有「无非是画栋雕梁,金张甲第」;形容拜寿官员之多,只有「无非各路文武官员,进京庆贺寿旦的,也有进生辰贡的,不计其数」(庆贺寿旦与进生辰贡不知有何区别),全是空洞的套语。精彩中最精彩的「压轴戏」就是:西门庆朝上拜了四拜,蔡太师也起身就绒单上回了个礼,这是初相见了。
落后翟管家走近蔡太师身边,暗暗说了几句话下来。西门庆理会的是那话了,又朝上拜四拜,蔡太师便不答礼,这四拜是认干爷了,因受了四拜,后来都以父子相称。
这不活脱几个木偶在动罢了。反观词话本对西门庆庭参朱太尉的描写,真要令人叹彼形神俱活而恨此索然寡味了。
第三,语言啰嗦,含义直露。语言啰嗦包括人物语言啰嗦,如五十四回任太医给李瓶儿看病后所说的一大段话,翻来覆去将病因、病况、治疗方法重复说了三四遍;
更主要的是叙述人语言的啰嗦,例如五十三回写吴月娘吃药的一段文字:却表吴月娘,次早起来,却正当壬子日了,便思想薛姑子临别时,千叮咛、万嘱咐,叫我到壬子日,吃了这药,管情就有喜事。今日正当壬子,政该服药了,又喜昨夜天然凑巧,西门庆饮醉回家,撞入房来,回到今夜。因此月娘心上,暗自
喜欢,清早起来,即便沐浴梳妆完了,就拜了佛,念一遍白衣观音经。求子的,最是要念他,所以月娘念他,也是王姑子教他念的。那日壬子日,又是个紧要的日子,所以清早闭了房门,烧香点烛,先诵过了,就到后房,开取药来。
再加上这段文字之前出现的「明日壬子日」「明日二十三日壬子日」,「壬子日」的时间交待共重复了六次。
其他,「念一遍白衣观音经」「念他」「诵过」,「念经」语义重复了五遍;「早起来」「清早起来」「清早闭了房门」,「早起」语义重复了三遍;「思想……喜事」「又喜」「暗自喜欢」,「暗喜」语义亦重复了三遍。
可见语言的啰嗦实是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
含义直露也集中暴露在第一情节单元。例如,应伯爵,谐音就是「阴白嚼」,不仅白吃白喝西门庆的,还暗地凭借与西门庆的特殊关系,充当事实上的掮客,千方百计赚用他的银两。
三十一回,替吴典恩向西门庆借银一百两,他得了十两;三十三回,劝西门庆四百五十两买下一批丝线,他打了三十两「夹背」;三十四回,车淡等人通过他送四十两给西门庆求情,他净得三十五两;三十八回,说动西门庆借一千五百两给李三、黄四做生意,「二人许了他些业障儿」……这具有极大的讽刺意义:正如只知道玩弄别人的女人,却不知道别人也在玩弄他的女人一样,只知道通过贪赃枉法和买卖经营大把赚进银两的西门庆,压根就不知道,就连他最好的朋友应伯爵也在连续不断地算计、蚕食着他的银两。这就是鲁迅先生说的「幽伏而含讥」。
从情理上说,正因为西门庆对此完全懵然,应伯爵才可以永远大大方方地出入西门府,坦然地捞着钱财。
但五十三回的作者似乎是怕读者不明白,何以应伯爵如此热心于为黄四他「中们借银子,一改词话本此类情节的习惯写法─西门庆不知,作者也好像半知不知,人钱」之类的字始终不出现,而在交代黄四他们借到银子后,这样写道:
西门庆欲留应伯爵、谢希大,再坐一回,那两个那有心想坐,只待出去,与李三、黄四分中人钱了。
假意说有别的事,急急的别去了。那玳安、琴童,都拥住了伯爵,讨些使用,买果子吃。应伯爵摇手道;「没有没有。这是我认得的,不带得来送你这些狗弟子的孩儿。」
如此点破还不够,又写第二天,西门庆径直拿中人钱作文章,要应伯爵请客。真是刻露到极点。
(未完待续)
《南明文学研究》 潘承玉 著
注 释:
[1]王汝梅《金瓶梅探索》(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 年),页53。
[2]马泰来〈麻城刘家与《金瓶梅》〉,《中华文史论丛》,第1 辑(1982 年)。
[3]魏子云〈沈德符论《金瓶梅》隐喻与暗示之探微〉,载王利器主编《国际金瓶梅研究集刊》第一集(成都:成都出版社,1990 年)。
[4]魏子云〈沈德符论《金瓶梅》隐喻与暗示之探微〉,载王利器主编《国际金瓶梅研究集刊》第一集(成都:成都出版社,1990 年)。
[5]吴晗〈《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收入胡文彬等选编《论金瓶梅》(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 年)。
文章作者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本文获授权发表,原文刊于《潘承玉<金瓶梅>研究精选集》,2015,台湾学生书局出版有限公司出版。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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