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您知道市场监管领域的“首违免罚”吗?您知道哪些情况适用于“首违免罚”吗?6月1日,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征询意见、集体讨论后,发布《随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下文简称《清单》),为优化营商环境再助力,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城市综合执法首违不罚?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城市综合执法首违不罚(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升级)

城市综合执法首违不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您知道市场监管领域的“首违免罚”吗?您知道哪些情况适用于“首违免罚”吗?6月1日,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征询意见、集体讨论后,发布《随州市市场监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2年版)》(下文简称《清单》),为优化营商环境再助力。

“初次从事非许可类经营未登记可不罚”“首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可不罚”“首次违反规定发送广告并及时改正可不罚”… … 该清单在《随州市市场监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1版)》基础上,进一步将首次违法纳入其中,涉及的免罚类型从74条增加至121条,共15大类,基本覆盖了职权范围内全领域。

执法有度,监管效能再提升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切实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理念;同时,对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免罚”不等于“免责”,“首违”必须无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执法机关须遵循相关原则,审慎决定;对于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必将依法处罚。

“首违”可容,为市场主体发展“添柴加薪”

行政执法并非“为罚而罚”,旨在服务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现实中,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多是因不了解政策、疏忽遗漏所致。若依照法律法规“一罚了之”,将严重降低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首违免罚”既是一次“警钟”,更是一次生动的学法“课堂”,通过容错机制和普法教育,让市场主体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

“首违免罚”有“尺度”,依法监管有“温度”

《清单》的发布,正值全市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之际,必将为随州市市场主体发展、企业纾困注入强劲动力。

(供稿:湖北省随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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