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女也称妈姐或姑婆,是指女性把头发像已婚妇一样自行盘起,以示终生不嫁、独身终老,死后称净女,是古代中国女性文化的一种。

为摆脱封建礼教对女性不公

封建时代,婚姻是女性的人身大事,但是从挑选郎君到婚姻生活她们也毫无主导权。自由恋爱于她们而言是奢侈,多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将要和自己过一生的人不仅不能抉择,甚至连对方样貌身材性格都一无所知。

婚姻生活中,女性地位卑微,先要孝顺公婆尊敬长辈,很多都沦为生儿工具,稍有不周即被横加斥责,所以当时很多女子都畏惧婚嫁。然而,乡规族例明确规定,未婚女子死于家中,不论贫富,一律不得从大门出殡,只能从屋旁开一墙洞运送出去。大龄未嫁之女被称为“老姑婆”,而世俗对于老姑婆多有偏见和闲话,家中亦不希望有“老姑婆”出现。

为了逃脱封建礼教对女性的不公,又因南番顺一带是鱼米之乡,很多女性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下能自力更生不依男人,于是在明清时期,就陆续出现了“自梳女”、“不落家”和自梳女:“嫁鬼守清”了。

过去女子出嫁,须由母亲束髻,立志不嫁者则履行一定的仪式自行束髻,称“自梳”。仪式通常在自梳女及不落家妇女聚居的“姑婆屋”内举行,当事者预先购备新衣、鞋袜、妆镜、头绳及香、烛、肴,以黄皮叶煮水沐浴,设供拜观音,立誓永不婚嫁,然后由年长的自梳女将其辫子梳成发髻,更换新衣新鞋,向其他自梳姐妹一一行礼,经济宽裕的,还须摆酒宴客。履行仪式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反悔。

“自梳女”平日可继续居住母家,采桑缫丝,自食其力,闲时常到“姑婆屋”与众姐妹聚会,在生活上互相扶持,亲如家人。年老或病危,必须移居“姑婆屋”,绝不能在母家去世。

自梳女是什么(自梳女你知道吗)(1)

“不落家”除了与自梳女有相类似的社会背景外,其中较为多见是少女迫于父母之命,既不能梳起又无法逃出家门,只好在举行婚礼后,利用三朝回门的机会长住娘家,以避免与丈夫同居。这种妇女,名曰已婚,实则仍为独身,俗称“不落家”。

蓄意不落家的妇女,临嫁时秘密请知己的大嫂大姐们传授洞房花烛之夜的应付办法。新娘在上花轿之前,先服用用火煨过的白果,以为来控制大小便,并请金兰姐妹特制一套防卫衣服,衣服制成上下相连,夹口处缝得特别牢固,让新郎无法扯开,这个在南番顺地区成为“走密身”。出嫁当天自带一把剪刀作自卫,不让新郎贴近其身。如新郎以暴力相逼,即高声呼救,以金兰姐妹扮演的大姐,闻声后便集体前往救护,帮助新娘解脱。不落家者必须补偿一笔不少于结婚费用的钱给夫家,让丈夫再娶或纳妾,名为“赔银”。

赔银后不得再返夫家,但在夫家原来的地位、称谓、继承权不变,终年可返夫家得一死之所,由后妻所生儿子主理丧事。

自梳女是什么(自梳女你知道吗)(2)

所谓守清,就是把在世的姑娘嫁给死去的男子,在电影《京城81号》曾出现过这样的场景。这种人鬼结合的婚姻,专业的媒婆皆有所顾忌,一般不插手说媒,而有些姑娘既不愿嫁人,又没有赔银财力,便通过亲友辗转介绍,自愿嫁鬼守清。

守清的仪式是嫁鬼的女子乘坐青衣轿到男家,与丈夫的遗像或神主牌拜天地,并向姑翁敬茶就算大礼告成。中产以上的人家,也有设宴招客的,但总不及正式婚礼般隆重热闹。守清者平时不回家,只有丈夫生死忌日才回家拜祭,其余境遇与不落家相似。

自梳女是什么(自梳女你知道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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