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河北省扫黑办部署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1)

5月11日,河北省扫黑办召开2022年第一次主任会议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启动仪式,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进行部署,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深刻领会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重大意义,突出惩防并举原则、重点焦点内容和明责追责要求,注重基层,贴近实际、以情动人,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群众、青少年学生和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提高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持续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健全完善集中核查和分级核查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线索核查纪委书记、公安“三长”负责制,由县级兜底,对重点线索组织提级或异地核查,坚决做到“五查清、三确保”,推动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黑恶案件。省扫黑办和省公安厅加强对线索核查情况抽查检查,开展“回头看”,对多次举报、多次查否的线索,组织异地核查,对核查不认真、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攻坚一批重大案件。加快推进2021年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34起涉黑案件办理,确保7月以前侦查工作全部结束、10月底前案件全部审结。省扫黑办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再挂牌一批涉黑案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市扫黑办对重点涉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推动案件办理。

持续开展逃犯缉捕。对已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追逃责任人,确保逃犯全部到案。对潜逃国外的涉黑涉恶主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战场,争取公安部支持,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努力克服疫情等因素影响,精心研究劝返政策,积极开展引渡、遣返、境外缉捕等行动,确保取得人民满意的社会效果。

紧盯“黑财”不放。进一步规范黑恶财产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判决执行等工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时注重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服务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各级政法机关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综合采取司法拍卖、打包处置、政府接收等方式,确保判决生效三个月以上黑恶财产依法执行到位。

坚持“一案三查”。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从严惩处纵容、包庇行业领域违法乱象的腐败行为,发现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新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双专班”同步上案和线索双向移交机制,坚决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不放过任何违法违纪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持续深化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打好行业领域整治攻坚战,对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四大行业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健全机制,确保7月底各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接续开展教育、医疗卫生、金融放贷、市场流通四个行业领域整治,以行业领域整治成效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开展打击整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聚焦网上网下两个战场,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套路贷”、网络赌博、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传销、网络“软暴力”、网络诈骗等涉网违法犯罪,彻底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建立健全涉网黑恶犯罪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完善网络远程取证、大数据侦查、智能监测预警等办案方式,提高对隐藏其中黑恶势力的发现打击能力,推进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有效维护网络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严厉打击整治“村霸”等黑恶犯罪。紧盯城乡结合、人口众多、资源富集、旧城改造等重点地区部位,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土地资产、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各类违法犯罪,持续营造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对各类问题线索分类整治、迅速核查、集中推进。严格区分“村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依法依规依纪开展整治。充分发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分工、层层落实责任,持续向社会释放党和政府打击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剖析“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农村(社区)滋生、发展、坐大成势的原因,不断健全完善“两委”干部资格联审、组织选举、民主评议、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社区)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问题。

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总结推广“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罪犯出狱后就业、生活动向,持续开展跟踪监管、教育帮扶。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积极开辟“第二战场”,严格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规定。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制度,与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开办企业或者在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法审查等制度,严防“黑财”处置不到位,黑恶组织死灰复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扫黑办主任、副主任,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党委政法委书记、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河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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