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胡辉/央广网客户端
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1月16日消息,该市海州区法院15日对某培训机构聘用舞蹈教师赵某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赵某某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海淀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本市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触摸该校一名10岁女童的隐私部位。2022年3月,经被害女童家人报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海淀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学校聘用的教学辅助人员,在为学生授课期间,多次故意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惩处。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后,连云港市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海州法院表示,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多名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要求对赵某某依法从重处罚的意见,认定被告人赵某某多次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决定从重处罚,对其宣告从业禁止。
11月15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法院将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央广网评:警钟必须重敲!
该案的宣判对于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在整个社会层面起到了警示和监督教育作用,是净化校园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行动。
织牢全社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网,绝不容任何人侥幸以身试法。要保护好未成年人,必须先从最容易接触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学校做起,先要上好法治课、关好“法治防护门”。近年来,从《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禁涉性侵教职人员从业”的制度之网正在不断织紧织密,以将涉性侵教职人员及时剔除出教育行业。同时,全国多地已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多地已对涉性侵教职人员“终身禁业”动真格。就在全国首例猥亵儿童教师被判终身禁业当天,开封一名校车司机、连云港一培训机构教师也被判终身禁止从业。这一连串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严惩和震慑,也在社会层面敲响了师德警钟、法治警钟。
这警钟敲得好,且必须重敲!此外,我们还要持续完善相关信息的登记、报告、查询、核查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在全社会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立体屏障。让“大灰狼”永无“重操旧业”的“后门”,让未成年人更健康茁壮成长。
本期编辑 周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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